
為了適應經濟發展需要,提高企業財務報表列報質量和會計信息透明度,日前,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 —職工薪酬》進行修訂。此次修訂保持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
財政部要求,該項新準則自今年7月1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在境外上市的企業提前執行。本次正式發布的第9號準則規范了除企業年金與股份支付之外的薪酬核算,更新后的準則在職工薪酬的會計規范范圍上將得到大幅擴展。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而此前舊版準則主要涵蓋了短期職工薪酬和辭退福利的會計處理。
據了解,除了職工薪酬在準則適用范圍上的擴展之外,新版的會計準則還明確界定了職工的概念,明確除了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外,職工范圍還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