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對連鎖經營商業兩種不同核算組織形式下七種主要類型商品流通業務的核算進行對比解析,重點說明了獨立核算形式下商品流通業務的具體核算。
【關鍵詞】連鎖經營 商品流通 獨立核算 統一核算
一、連鎖經營企業核算組織形式的選擇與對比
依照連鎖經營商業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大小,連鎖經營商業企業的會計核算組織形式可分為統一核算和獨立核算兩種。統一核算形式主要適用于直營連鎖經營的企業,所以以下舉例中的甲乙分店均為連鎖總部的直營連鎖店。連鎖企業在創業期一般只開立直營連鎖門店,因此適合采用統一核算形式,由總部作為核算主體對其全部經濟活動進行統一核算,總部對各直營分店采用售價金額核算,對配送中心實行數量進價金額核算。獨立核算形式下總部和分店都是獨立核算的會計主體,它們之間的內部往來都必須要通過專門的賬戶來進行核算,因此,總店設置“基層往來”,按基層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來核算與基層門店、配送中心的債權債務;基層分店設置“總部往來”,核算與總部之間的債權債務。獨立核算形式下基層門店既可以是直營門店也可以是加盟門店,連鎖經營商業發展成熟期的組織結構一般為總部+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的模式,所以適合于采用獨立核算形式。各直營和加盟分店采用售價金額核算,配送中心實行數量進價金額核算。隨著連鎖經營企業規模越來越大、門店越來越多的特點,統一核算組織形式顯然不適應現實,而獨立核算組織形式將會越來越普遍地得到應用。
二、連鎖經營企業統一核算形式下具體業務的核算
1. 總店向分店撥付資金的核算。總店向分店撥付資金時,根據資金劃撥單據,借記“備用金——某直營店”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 商品統一采購業務核算。總部根據商品采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轉賬通知單,借記“商品采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 商品入庫業務核算。總部根據各分店轉來的收貨單,借記“庫存商品——某直營店”或“庫存商品——配送中心”科目,貸記“商品采購”、“商品進銷差價——某直營店”科目。
4. 商品縱向調撥業務核算。總部根據配送中心轉來的送貨單和各分店轉來的收貨單,借記“庫存商品——某直營店”科目,貸記“庫存商品——配送中心”、“商品進銷差價——某直營店”科目。
5. 商品橫向調撥業務核算。總部根據分店之間的商品調撥單,借記“庫存商品——調入分店”、“商品進銷差價——調出分店”科目,貸記“庫存商品——調出分店”、“商品進銷差價——調入分店”科目。
6. 各分店成本費用的核算。各分店持費用發生時的原始憑證向總部報銷時,總部借記“管理費用——某直營店(××費)”或“銷售費用——某直營店(××費)”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7. 各分店財務成果的核算。各分店將定期匯總的銷售收入有關原始憑證統一上交總部時,總部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某直營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三、連鎖經營企業獨立核算形式下具體業務的核算
1. 總店向分店撥付資金的核算。總部總店向分店撥付資金時根據有關轉賬付款憑證,借記“基層往來——某分店”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分店則在收到總店撥付的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總部往來”科目。
2. 總部商品統一采購業務核算。因為連鎖企業一般由總部統一采購,所以只涉及總部一方的核算,總部根據商品采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轉賬通知單,借記“商品采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科目。
3. 商品入庫業務核算。
(1)配送中心和直營店商品入庫業務的核算。總部根據配送中心和直營店轉來的收貨單,借記“基層往來——配送中心”、“基層往來——某直營店”科目,貸記“商品采購”科目。直營店根據其填制的收貨單,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進銷差價”科目。配送中心根據其填制的收貨單,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總部往來”科目。
(2)加盟店商品入庫業務的核算。由于加盟店不是總部直接投資設立的,總部統一采購的商品運到加盟店入庫,應視同總部按內部調撥價銷售給加盟店。總部根據內部調撥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內部調撥價確認收入和銷項稅額,借記“基層往來——某加盟店”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統一采購價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商品采購”科目。加盟店則視同按內部調撥價向總部購進商品,根據收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4. 縱向配送商品業務核算。
(1)向直營店縱向配送商品業務的核算 。向直營店縱向配送商品業務的核算是所有權同屬于總部的配送中心和直營店這兩個獨立核算主體之間商品的內部移庫業務的核算,總部借記“基層往來——甲直營店”科目,貸記“基層往來——配送中心”科目;配送中心借記“總部往來——商品配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直營店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配送”、“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2)向加盟店縱向配送商品業務的核算。這是所有權屬于總部的配送中心和不屬于總部的加盟店的兩個獨立核算主體之間的商品銷售業務的核算。①乙加盟店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進銷差價”科目;②配送中心借記“總部往來——商品配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③總部借記“基層往來——乙加盟店”科目, 按內部調撥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基層往來——配送中心”科目。
5. 商品橫向調撥業務核算。
(1)直營店向自營店商品調撥業務的核算。調出直營店,借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調入直營店,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總部借記“基層往來——調入店”科目,貸記“基層往來——調出店”科目。
(2)加盟店向加盟店商品調撥業務的核算。調出加盟店,借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調入加盟店,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總部借記“基層往來——調入店”科目,貸記“基層往來——調出店”科目。
(3)加盟店向直營店商品調撥業務的核算。①調出加盟店視同商品購進退貨業務核算,借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調入直營店,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②總部視同銷售退貨業務核算,借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貸記“基層往來——調出的加盟店”科目;同時借記“基層往來——調入的直營店”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4)直營店向加盟店商品調撥業務的核算。①調出直營店,借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②調入加盟店視同商品購進業務核算,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總部往來——商品調撥”、“商品進銷差價”科目。③總部視同商品銷售業務核算,借記“基層往來——調入的加盟店”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基層往來——調出的直營店”科目。
6. 成本費用的核算。直營門店的銷售成本、期間費用等損益類科目余額定期結轉到總部,具體結轉分錄參見下文財務成果核算的相關部分,加盟門店的銷售成本、期間費用等損益類科目余額無需結轉到總部。
7. 財務成果的核算。
(1)直營店與總部的對應核算。
(2)加盟店與總部的對應核算。加盟店獨立核算的銷售收入與銷售成本無需結轉到總部。但需要通過“總部往來”賬戶解繳營業款,總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其余部分為加盟店自由動用的金額。具體而言,總部扣除加盟店的款項中,必要的費用包括應當收取的商品調撥款、加盟店應當繳納的加盟費、總部撥給加盟店的包裝物費用等。
【注】本文系2013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課題編號:HB13JJ021)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參考文獻
董惠良.連鎖企業會計核算.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