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中小企業由于資信等問題,一直存在融資渠道過窄的問題,需要對融資渠道實行多元化路徑的探索。
雖然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力度,融資條件、融資環境逐步改善,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小企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劇烈沖擊,資金周轉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2010年全球進入后危機時代,我國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銀行信貸規模也受到嚴格控制,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現狀
(一) 中小企業現有的融資形式
根據資金來源可以將融資形式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類。內源融資是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積累(折舊和留存收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外源融資是指企業利用外部主體的資金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包括直接融資(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商業信用融資)、間接融資(銀行貸款﹑信托投資、票據貼現、民間融資等)。外源融資已成為企業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
多元化融資是在保持傳統企業融資方式的基礎上,拓展長期優勢效應的融資方式,在銀行貸款、上市融資以外,采取直接融資中的海外上市、私募股權基金等,間接融資中的動產擔保融資、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1.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主要是依靠內源融資和銀行貸款,股票和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發揮的作用極小。據統計,在中小企業所融資金中,間接融資高達98.7%,而直接融資的比例僅占1.3%。這說明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主要是依靠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
2.股票、債券市場融資門檻高,缺乏創新的融資方式。我國證券市場的融資門檻較高,中小板市場有著較高的發行上市標準,加上上市成本和市場風險都比較大,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很多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資金。近年來創新的融資工具,例如應收賬款融資、中小企業集群融資、風險投資等工具并沒有在國內發展起來。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的原因
(一)政府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傾斜力度不夠
目前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從某種程度上制約了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國家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缺乏配套的財政優惠政策。另外,現行金融體系對中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活動的控制過于嚴格,導致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而美國,為了扶植與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聯邦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規,其中最具典型意義和深刻影響的就是聯邦小企業管理局的設立及其對中小企業的支持。
(二)金融機構扶持力度不夠,抵押市場不發達
由于市場信息不對稱,出于成本、風險等因素考慮,銀行傾向于選擇資信優良、財務透明度高和資產規模較大的客戶,而對于中小企業,銀行一般不愿意向其提供貸款。目前,我國的要素市場不夠發達,中小企業缺乏適宜的可抵押資產,很難獲得抵押貸款資金。而在美國、英國、日本,保險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是不需要抵押的貸款保證保險,將近70%的工商業貸款使用了擔保,約80%的中小企業貸款是通過擔保獲得的。
(三)中小企業風險意識薄弱,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
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財務報表隨意性很大、真實性較低、透明度不高;部分中小企業信用觀念十分淡薄,以各種方式逃避銀行債務,這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整體的信用形象。據資料顯示,我國中小企業有50%以上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級60%以上都是3B或B3以下,抵御風險能力不強。更有一些中小企業由于種種原因逃債、偷稅、漏稅,使得中小企業的信用度大大降低。
三、完善我國中小企業多樣化融資渠道的對策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抓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將《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具體化,盡快出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完善擔保體系,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業的地位,提高擔保機構的工作效率,使中小企業的多樣化融資渠道有法可依。2012年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這為全國金融改革,特別是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2.完善政府直接支持體系。我國政府的直接支持體系主要由財政支持政策、稅收支持政策、產業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組成。目前,我國已出臺了支持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六條金融措施和三項財稅政策,以改善中小微型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及減輕中小微型企業稅收負擔。政府應成立專業保險機構,即組建中小企業融資保險公司,把保險機制引入中小企業融資。保險機制的模式主要有:貸款抵押物保險模式、貸款信用保險模式、擔保機構保險模式、租賃信用保險模式、貿易信用保險模式等。
3.建立多元化、多層次資本市場,使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優勢得以實現。對中小企業債券資金的使用期限和上市交易限制進行改革,降低門檻。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的建設可以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平臺并為原始投資者提供退出渠道。2012年5月,深交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已獲得上市融資機會,為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
(二)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1.出臺適應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在信貸方面,現有的信用評價制度已不適用于中小企業,因此,應修改現有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方法,加入與企業信用高度相關的中小企業個人信用信息。
2.規范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管。在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公司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有的擔保公司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因此,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規范信用擔保體系。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
1.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建設。一是提高企業的信用水平。中小企業要增強信用意識,建立良好的還貸信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恪守“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準則。二是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水平。中小企業要設立信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本企業各部門、企業員工以及與企業有業務往來企業的信用狀況。在經濟業務交易的整個過程都要貫徹信用管理的規則,提高各個部門和每一位員工的信用水平,進而提升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
2.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當前,我國社會信用制度還不完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尚處于建設階段,國家法律政策支持體系也在完善過程中,良好的外部融資環境正在構建中,所以我國中小企業應加強與銀行的聯系,讓銀行委派相關人員進入中小企業監督層,例如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直接從內部監督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小企業和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不僅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有助于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四)多樣化融資渠道的選擇
1.發展供應鏈融資。供應鏈融資是指銀行通過審查整條供應鏈,基于對供應鏈管理程度和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的掌握,對其核心企業和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靈活運用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一種融資模式。由于供應鏈中除核心企業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業,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供應鏈融資就是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供應鏈融資這種新的融資方式,有其特有的優勢,主要表現在抓住大型優質企業穩定的供應鏈,圍繞供應鏈上下游經營規范、資信良好、有穩定銷售渠道和回款資金來源的企業進行產品設計,以大型核心企業為中心,選擇資質良好的上下游企業作為商業銀行的融資對象。這種業務既突破了商業銀行傳統的評級授信要求,也無須另行提供抵押質押擔保,切實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的途徑。
2.發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亦稱金融租賃,是企業需用某種設備而又缺少資金時,租賃機構不是直接向其提供資金,而是根據用戶需要,購進或租進所需設備,然后出租給承租單位并收取租金。這對于投入資本有限的中小企業來說,不需要一次投入全部資金即可獲得先進的技術設備,租金可以以該設備使用中流入的經濟所得支付;相對于資金借貸來說,租賃機構不需擔心資金挪作他用,并可保證定期獲取租金。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而單一的問題不僅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的共同努力,還需要拓寬和創新非傳統的融資渠道,使融資渠道多樣化。通過建立多樣化、多層次融資渠道體系,使中小企業得以持續、協調和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