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山東省招遠市財政局充分發揮財務責任審計的作用,把資金監督、權力監督與服務農村經濟緊密結合起來,極大促進了各項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取得了較好實效。
一是突出農村財務責任審計重點。在農村財務責任審計項目中增加“三農”資金審計以及效益審計的內容。對涉農資金進行重點審計、跟蹤審計,并把審計的方向由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延伸到經濟管理方面。對數額較大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益進行審計,并深入農村、農戶進行實地調查,確保專項資金的高效使用。
二是督促涉農資金合理有效使用。圍繞各鎮、區、街道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的和諧與穩定,定期組織專門人員,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及農村水利建設等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的資金進行檢查督促,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和資金合理有效使用。
三是嚴格農村財務責任追究。切實將財務管理、資金運行作為衡量、評價、任用鎮村兩級干部的重要標尺和依據,對違反財務管理、資金管理不規范、侵害農民利益的,嚴格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紀委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進一步規范基層權力運行,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約束,不斷促進農村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馮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