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公司管制研究走在世界前列的美國對獨立董事制作出了最初的探索。在我國,十余年來獨立董事制度在立法上取得了一系列進展,獨立董事以其“獨立”身份在公司治理中發揮著力量平衡和理性決策的作用。本文從四個方面闡述了我國獨立董事立法的不足之處,并提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
【關鍵詞】獨立董事 上市公司
一、獨立董事的概念及產生背景
獨立董事又稱為外部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依我國《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作定義,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其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可見,獨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與公司制度建設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