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現行會計準則下企業是否利用公允價值進行盈余管理已經成為國內會計學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本文結合美的收購小天鵝案例,研究分析企業是否可能通過金融資產分類的選擇空間進行盈余管理,最后從不同角度提出針對這一問題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盈余管理 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雖然《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具體準則中都引入公允價值來計量交易資產的價值,但是由于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直接計入營業外收支,并不對公司經營利潤造成影響,而且上市公司披露的基本會計信息中含有扣除非正常損益的每股收益信息,所以這類非正常業務產生的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相關方判斷不會產生重大誤導。另外,《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規定,企業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使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確認和計量且公允價值相關變動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計入營業利潤),但是從2007年、2008年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年報來看,大部分公司在處理投資性房地產時都采用了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的變化極少在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得到體現。由此看來,利用公允價值進行盈余管理將主要體現在金融工具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