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國家審計署執行政府審計,對國家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而應急項目的資金大部分來自財政撥款,應急項目審計的重任勢必落在審計署的肩上。雖然審計署已經實施了一些應急項目審計,但目前國內仍無應急項目審計的理論體系,本文希望通過借鑒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應急項目審計的經驗,構建我國應急項目審計框架,為具體工作的實施起到指導作用。
【關鍵詞】政府審計 應急項目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發生了八級地震,地震的危害性很強,導致很多地方房屋倒塌,人員傷亡慘重。中央政府、各級地方政府、各友好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向災區捐獻了很多財物,涉及金額巨大。當時曾一度出現了一些占用、挪用救災物資和資金的行為,如在成都某高級社區發現救災專用帳篷、工商銀行某支行挪用救災款項給職工購買運動鞋等,嚴重違背了抗震救災的精神。因此,對應急項目的審計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