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美國次貸危機引發世界性金融危機后,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再一次受到了嚴峻考驗,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公允價值會計準則迅速采取了應對措施,我國公允價值會計準則也隨之發生了一定變化。為適應新的形勢,本文提出我國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在國際趨同過程中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金融危機 公允價值 國際趨同
2008年爆發世界性金融危機后,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再一次受到了嚴峻考驗,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和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為應對金融危機采取了一系列修訂會計、審計準則的措施。我國財政部也在《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征求意見稿)》中擬制定單獨的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準則。面對新的形勢,我國如何制定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已成為關注的焦點。
一、金融危機下FASB的應對措施
1990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里查德·布瑞登提出應以公允價值作為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隨后FASB于1991年正式接受制定有關公允價值的會計準則,陸續頒布了8個與公允價值有關的準則。2006 年 9 月,為了統一各會計準則中不同的公允價值定義和分散的指南,FASB發布第 157 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157)《公允價值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