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公允價值會計中最基本的理論問題。F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成為后來者借鑒的典范,本文分析了美國公允價值定義的演進趨勢及特點,揭示了其真實的內在邏輯,為公允價值計量方式的發展提供了參考。
【關鍵詞】公允價值 計量目標 脫手價 市場基礎
一、公允價值定義演進的概況
1970年,美國最早發布的公允價值定義出現在會計原則委員會(APB)第4號意見書《企業財務報表的基本概念和外幣財務報表》中。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成立后,在1976年發布的FAS13《租賃會計》中重新定義了公允價值,當時主要用于資產計量,負債被排除在應用范圍之外。1980年,FAS33《財務報告與物價變動》(征求意見稿)將不確定因素引入公允價值定義,但直到1988年FAS98《租賃會計》中有關公允價值的定義都沒有涉及其計量問題。1991年FAS107《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披露》將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值指示器,并在市場報價不可得時引入現值作為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1996年,FAS125《金融資產轉移和服務以及債務清償的會計處理》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涉及了資產和負債,并對交易各方、交易市場和交易時間進行了嚴格界定。2000年2月,經過十多年的醞釀和反復討論,FASB發布SFAC7《在會計中運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從概念框架的層次把公允價值作為一種主要的會計計量基礎,強調了公允價值計量的限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