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分紅計劃假設是西方實證會計理論的三大假設之一,自從該假設提出以來,中外會計學者對其進行了反復的實證檢驗,但是并非所有的實證結論都和分紅計劃假設相一致。筆者以博弈論為手段,以分紅計劃存在為前提,從研究管理者和投資者的行為動機出發(fā),對分紅計劃假設的合理性進行了分析,并對某些實證研究結果和分紅計劃假設不一致的原因給出了一個經(jīng)濟學解釋。
【關鍵詞】分紅計劃假設 會計政策選擇 博弈論 囚徒困境
一、研究問題的提出
瓦茨和齊默爾曼(1986)從企業(yè)契約理論的角度,提出了實證會計的三大假設,即分紅計劃假設、債務契約假設和政治成本假設。其中,所謂的分紅計劃假設是指,若其他條件不變,在實施分紅計劃的公司中,管理人員更有可能選擇將報告利潤從未來期間轉至當期的會計程序。
分紅計劃假設本身看起來是十分合理的,每個理性經(jīng)濟人追求的都是自身效用最大化,作為企業(yè)的經(jīng)理人也不例外。如果經(jīng)理人的薪酬很大一部分來自于和報告凈利潤相關的紅利,經(jīng)理人自然會盡量提高報告凈利潤以增加他們的報酬。然而研究表明,并非所有的結論都支持分紅計劃假設,瓦茨和齊默爾曼(1986)在其經(jīng)典著作《實證會計理論》一書中對關于三大假設的實證研究進行了匯總,在該部分所提到的八篇實證研究文獻中,有三篇和分紅計劃假設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