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高校過去涉稅業務較少,其稅務風險管理意識比較淡薄。隨著高校非公共產品的拓展,高校的涉稅業務逐漸增多,因而有必要加強稅務風險管理。本文從優化高校稅務風險管理環境、依法做好納稅籌劃、設立稅務管理專職崗位、規范涉稅業務會計核算等方面就高校加強稅務風險管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形成了以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投入的經費格局。高校作為準公益性事業單位,其培養高等教育人才的服務屬于準公共產品,能實現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需要國家財政補助。同時,高校提供的服務又具有排他性,在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以部分實現資源的市場配置,通過依法向消費者收取適當費用如學費、住宿費等事業性收費,用以補償部分成本。此外,高校還可以利用其現有資源自籌經費,如通過對外開展科研活動取得科研項目經費,房屋、場館出租取得租金收入,舉辦各種培訓取得培訓收入,接受捐贈取得捐贈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