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國現行未分配利潤核算方法的基礎上,指出其存在“利潤分配”賬戶名稱與其核算內容不相一致、利潤分配核算與未分配利潤核算的關系模糊不清、賬務處理繁瑣等問題,并提出了改進未分配利潤核算方法的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 核算方法
一、我國現行未分配利潤核算方法存在的問題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未作分配的凈利潤,即企業沒有分配給企業所有者且尚未指定用途的凈利潤,是企業所有者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數量上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本期分配利潤后的余額。
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實現的利潤,在分配之前,自然地增加了企業的未分配利潤。但是,在我國會計準則與會計實務中,未分配利潤并不是直接記入“未分配利潤”(我國未設置“未分配利潤”一級賬戶,而是在“利潤分配”下設置了“未分配利潤”二級賬戶)賬戶的,而是設置了收入和費用類賬戶對其進行核算。期末,將收入和費用類賬戶的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年度終了,再將“本年利潤”賬戶的余額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