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通過研究2000~2009年間A股上市公司的盈余質量與貸款定價的關系來檢驗我國2003年以后銀行業改革的成效。研究結果顯示,2003年以后的制度變革對兩者的關系有顯著影響。2003年以后,銀行能根據借款人的盈余質量相應地調整貸款定價,盈余質量越高,貸款定價越低,但2003年(含)以前的回歸分析沒有證明上述結論,這說明2003年以后的銀行業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銀行的借貸行為更趨于市場化。
【關鍵詞】盈余質量 貸款定價 銀行業改革
一、引言
2003年以后銀行業改革進入攻堅階段,改革的重點是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各類商業銀行積極引入境內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和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銀行的市場意識不斷加強。與此同時,利率市場化改革也取得實質性進展(巴曙松,2004),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從2004年10月29日開始不設上限,銀行對貸款定價有了更多的自主權。那么,在商業銀行經歷一系列機制體制上的徹底變革、擁有更多的貸款自主定價權后,銀行是否能識別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并據此調整貸款定價,就成為本文的研究議題。
本文以2000 ~ 2009年間我國A股上市公司公布的貸款數據為樣本,研究盈余質量與貸款定價的關系,試圖對這一期間的改革成效進行檢驗。現有的國內學者在討論這一議題時,所采用的數據一般來自研究者或第三方通過分析財務報表附注后的推論,而本文的研究數據直接采用上市公司公開發布的貸款公告,使得研究結果更為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