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華爾街金融機構精心設計了大量不被合并的特殊目的實體(SPE),用來幫助創造MBS、CDO等引發本次金融危機的證券化產品。在由泡沫演變成危機的過程中,美國原SPE合并會計規則確實未能有效規范SPE的運用。FASB于2009年6月發布專項準則FAS167,修訂了原SPE合并規則——FIN46(R)。新準則表現出要求嚴格、原則導向、國際趨同、強化披露、緊跟金融市場發展五個特征。在制定我國SPE合并規則時,建議采用漸進式發展策略,并在短期內不宜追求像美國新準則這么嚴格的規則。
【關鍵詞】特殊目的實體 企業合并準則 證券化
一、金融危機中SPE的運用
特殊目的實體(SPE)是法律上的獨立實體,組織形式有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SPE自有資金不多,主要依靠大規模融資;融資方式是發行債務性或權益性證券。
SPE合并是企業合并會計準則方面的難題。21世紀初,安然公司精心設計SPE的手法堪稱史上一絕。安然事件引起了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SPE合并會計規則的高度重視,美國花大力氣制定了FAS140的第46號解釋(FIN46),專門規范SPE合并。本次金融危機,證券化高度繁榮的華爾街對SPE的應用發揮到了極致,比起安然公司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1. SPE在MBS、CDO等金融衍生品中的應用。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不動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是標準的資產證券化,標的資產是次貸債權。發起人銀行將搜集到的次貸債權打包,銷售給由其發起設立的SPE,由SPE以受讓的次貸債權為標的,向投資者發行M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