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滬深兩市汽車制造行業上市公司2007 ~ 2011年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均值為當年行業標準,運用兩配對樣本非參數檢驗的方法對減值準備的計提情況進行了逐年分析。研究結果表明,《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頒布后對汽車制造行業企業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有不同的影響,同時在檢驗中發現汽車制造行業上市公司在現行會計準則下對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存在著不合理的問題。
【關鍵詞】汽車制造行業 減值比例 減值標準
一、引言
2007年率先在上市公司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充分考慮了我國的特殊經濟環境,其中在對資產減值的認定、可回收金額的計量以及資產轉回等問題的處理上都結合了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規范。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商譽、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所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