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引導作用,建立健全農村流通網絡體系,助農增收,便民惠農,拉動農村消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和《國務院關于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精神,中央財政設立了新網工程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供銷合作社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服務體系的改造。該工程實施五年來,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網絡快速延伸,為農服務功能不斷增強,經濟實力不斷壯大,社會形象不斷提升,帶動作用不斷顯現。截至2010年末,成都市農資物流體系建設初見成效,全系統建成包含四大經營網絡在內的各種連鎖經營網點6097個,其中:供銷社牽頭承建的農資放心店2123個,商務部門牽頭供銷社承建的日用消費品放心商店1057個;建成農副產品批發、集貿市場12個。莊稼醫院和放心店店堂整潔、商品豐富、服務周到,已成為我市新農村建設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贏得了農民群眾的認可和好評。隨著國家對供銷合作社鼓勵發展政策逐年加大,如何加強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已經成為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存在問題及原因
(一)申報階段
1、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中央財政扶持新網工程項目建設的專項資金有三種方式: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財政補貼。即:對于投資規模大,取得銀行中長期貸款的采取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對沒有取得銀行貸款,能夠制定具體量化評價標準的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對難以取得銀行貸款,且盈利性弱、公益性強,量化評價困難,不適合以獎代補方式扶持的項目,采取財政補助方式予以支持。2007年以來,中央財政雖安排了成都市實施中央財政新網工程項目9個,其中:貸款貼息項目2個、以獎代補項目6個、財政補貼項目1個,項目資金651萬元,但與目前新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升級改造所需資金缺口相比,仍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2、需降低申報門檻。按照《財政部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專項資金的通知》(財辦建〔2011〕133號)要求,申報貸款貼息和以獎代補項目已發生的投資(支出)總額標準為:縣級供銷合作社企業300萬元以上,地市級供銷合作社企業500萬元以上。這個標準對西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基礎薄弱縣申報門檻太高。由于歷史的原因,西部一些基層供銷合作社及社有企業靠“租牌子、租柜子、租房子”維持生存,“線斷、網破、人散”是基層社的寫照。雖然近年來各地供銷合作社采取多種手段,部分恢復了供銷社原有的經營業務、服務網絡和為農服務功能,但仍有沉重的歷史包袱沒有被徹底扔掉,急需升級改造的老舊資產數量多,建設資金缺口大。在建設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中,西部基層供銷社目前正處于發展階段,資金處于原始積累當中,做大做強項目數量有限,急需國家重點扶持。
(二)管理階段
1、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有待提高。新網工程的國家財政專項資金從2007年才開始實施。之前,我國供銷合作社大部分屬于事業單位或差額補助單位,享受國家財政專項補貼很少,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較陌生,對財政專項資金申報、實施、驗收等管理程序不熟悉,各級主管部門開展這方面的培訓較少,導致供銷合作社的管理層和職工對國家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工作不熟悉,有待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規范會計核算。
2、財務人員主動參與項目管理意識不強。項目區(市)縣供銷社財務人員主動參與新網工程項目儲備、實施、檢查、驗收等工作的意識不強,財務人員對項目管理實施情況了解不深入。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更多停留在“兩撥”工作上,即:一是財政申請撥付專款,二是將資金撥到項目單位。
3、專項資金財務核算有待規范。一是新網工程專項資金賬務處理五花八門,亟待規范。調查中,我們發現項目單位收到國家撥入財政性新網工程專項資金時,會計處理不夠規范,會計科目使用不當,賬務處理五花八門。如:有作“營業外收入”或“補貼收入”的,也有計入“資本公積”或“遞延收益”的,還有作“專項應付款”或沖減“其他應付款”的,而且年終不結賬、長期掛賬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二是項目單位沒有對項目資金及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設相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完全與單位日常經濟活動發生的業務混合處理,而且對取得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時理解不準確。以上兩點,一方面造成在檢查核對該項目投資支出時數據不準確,另一方面造成在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額時與稅務部門形成不必要的稅企爭議。
二、規范管理的對策建議
新網工程建設有力促進了我市供銷工作深入開展,目前我市供銷系統已初步構建起了以新網工程建設為中心,以振興服務體系為重點,以轉變經營方式為手段,初步形成了以專業公司為龍頭,基層供銷社為平臺,鄉鎮連鎖加盟店、村(社區)綜合服務社、放心店為終端的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隨著各類經營網點不斷擴張,其規范化建設已迫在眉睫,其中財務規范化管理更是首當其沖。針對當前供銷系統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我們建議從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兩個方面入手加強管理。
(一)項目申報方面
1、加大對西部地區資金扶持力度。2012年新網工程專項資金要求每個省(區、市)控制20個項目申報。鑒于西部地區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四川又屬于農業大省,目前急需升級改造的老舊資產數量多,建設資金缺口大,建議總社在制定申報控制項目數時向西部地區和農業大省傾斜。
2、放寬多渠道籌措資金取得貸款的貼息扶持。總社在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中提出“對于投資規模大,取得銀行中長期貸款的采取貼息方式予以支持”。但因供銷系統實體大部分屬于中小企業,爭取銀行貸款支持很難,建議增加:“向各級政府投資平臺取得的資金采取按人民銀行公布的三年貸款利率標準貼息方式予以支持”,拓寬融資渠道。
3、增加基層社和農村社區建設扶持政策。隨著各地新農村建設的加快推進,農民集中居住區越來越多,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和供銷基層社作為為農服務的前沿陣地,是供銷社服務“三農”的終端平臺,也是整個供銷社建設的基礎。而目前新網工程專項資金對農村社區綜合服務項目建設支持是個盲點,建議增加:對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和基層社建設的以獎代補的政策扶持。
(二)資金管理方面
1、強化財務管理意識。不斷加強供銷合作社負責人和全體職工對國家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意識,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各級主管部門要明確對供銷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將供銷社體制改革推向市場化,任其在市場競爭中“自生自滅”。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促進流通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充分認識供銷社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健全農村流通網絡體系,助農增收、便民惠農,拉動農村消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設新型供銷社,突出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打造現代流通服務新平臺。
2、加強財務管理與業務的有機結合。財務管理部門要緊密結合業務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簡單的會計核算上。財務人員要以項目資金為牽引,積極參與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的申報、實施、核算、檢查和驗收等各環節的工作,了解掌握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科學制定專項資金活動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措施,降低財務風險。
3、規范會計核算。如何管好用好新網工程專項資金,充分發揮其扶持和引領作用,是供銷合作社財務人員的應盡之責。自2000年以來,財政部陸續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制度(以下簡稱老會計制度),基本涵蓋了全國各類企業。2006年,財政部又發布了1項企業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企業具體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并要求力爭在不長時間內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執行。這樣,就形成了老會計制度與新會計準則并存的格局。由于老會計制度與新會計準則都是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造成了企業財務人員在會計核算上的很難把握。結合實際,如果企業直接收到一筆政府的無償補貼資金,我們認為有兩種會計處理方式可借鑒:
(1)執行老會計制度的企業
根據“老會計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應通過“專項應付款”和“資本公積”核算。其賬務處理為:
①單位收到新網工程專項資金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新網工程專項資金
②若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用于項目建設時,應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銀行存款等科目
③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將“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④若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用于直接購置固定資產時(如購買配送車輛、設備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⑤最后,將“專項應付款”轉入“資本公積”科目。
借:專項應付款——新網工程專項資金
貸:資本公積
(2)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則最終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其賬務處理可分兩種情況進行:
第一種情形:一次性收到貸款貼息或以獎代補資金,并且項目已在當年完成,其賬務處理為:
①單位收到新網工程專項資金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新網工程專項資金
②使用這筆補貼資金和固定資產完工時,與“企業制度”下賬務處理一致。
第二種情形:收到財政補助資金,并且項目分年度實施完成,其賬務處理:
①單位收到新網工程專項資金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新網工程專項資金
②使用這筆補貼資金和固定資產完工時,與“企業制度”下賬務處理一致。
③以后分期計提折舊并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新網工程專項資金
貸:營業外收入
(3)對于記入營業外收入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對于計入“營業外收入”,隨之會產生一個疑問:記入“營業外收入”的這筆款項到底納不納企業所得稅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有關規定(財稅〔2011〕70號、財稅〔2009〕87號文件)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并單獨核算,且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管理辦法,那么,這筆補貼收入則屬于不征稅收入。相應的,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形成資產的折舊和攤銷也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建立輔助專賬單獨核算
企業應建立輔助專賬,單獨核算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的取得和項目投資支出情況,以滿足上級部門檢查和稅務部門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扣除條件的需要。
4、加強財會行業培訓指導。供銷社主管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包括各種培訓和實地輔導等手段,切實指導供銷合作社新網工程專項資金的申報、實施、核算、驗收、資料歸檔等管理過程的具體工作,指導幫助供銷社建章立制。培訓和指導可分層次進行,一是對供銷社主任等管理人員的財務管理知識和意識的培訓,使供銷社的管理層充分認識到財務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從基礎知識到新規則和新準則全面系統的傳授,以提高供銷合作社系統廣大財會人員資本運作、公司治理、會計核算和項目資金管理水平。
5、加強項目監督檢查。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實施進展情況、建設成果與可研報告、投資概算等申報材料是否一致;項目竣工驗收程序是否規范、材料是否完整;財政專項資金和其他投資資金是否按計劃到位,專項資金是否用于項目建設支出,有無截留、挪用、擠占、套取等問題;項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執行是否到位,責任是否落實到人;項目的投資、進度、質量、招標、財務、資產、檔案等管理是否規范;項目建設實現目標是否與申報材料一致等開展監督檢查。檢查方法可采取勘查建設現場和網點設施,查閱財務資料和項目檔案材料,走訪基層員工和受益農戶等。檢查方式可分行政監督和專項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