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建立并逐步完善,會計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會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但受現行會計管理體制和會計人員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會計監督被弱化甚至嚴重忽視,會計監督職能不能有效發揮。本文論述了企業會計監督職能的內容及其必要性,并提出加強會計監督的措施。
關鍵詞:企業會計 監督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一項重要職能,有效發揮會計監督職能,不僅可維護財經紀律和社會經濟秩序,對健全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也起到重要作用。新修訂的《會計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并且對制度的建立、健全提出具體要求。
一、企業會計監督的內容
企業會計監督根據各種法律法規來確保各項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合理性以及保障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以達到提高企業工作效益,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終目的。根據《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對象和內容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1、對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予以明確規定,以防止差錯和舞弊,保證經濟業務事項的順利進行,保證會計資料的質量;
2、對各種財產和資金進行監督,建立財產清查制度,以保證財產、資金的安全完整與合理使用;
3、對會計資料進行內部審計監督,以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4、對重大經濟合同、經濟計劃及其他重要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以保證經濟管理活動的科學、合理;
5、對成本費用進行監督,以保證用盡可能少的投入,獲得盡可能多的產出;
6、對利潤的實現與分配進行監督,以保證按時繳納稅金和進行利潤分配等等。
二、企業會計監督的必要性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需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會計監督職能的作用越來越顯現出來,其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確保企業實現經營決策和目標的需要。會計監督利用會計核算所提供的資金、成本、利潤等價值指標,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的控制與指導調節,以此促進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從而實現其經營方針和目標。例如,利用資金指標,可以監督單位一定時點上的資金占用情況,防止盲目采購、超儲積壓;利用成本指標,可以綜合考核各項費用支出情況,控制各項消耗,防止發生浪費等等。
2、是維護企業財產安全和完整、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保護的資產一般包括企業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固定資產、存貨等重要實物資產。資產管理混亂,就可能被盜竊或偷拿,或者被濫用、損壞。會計監督職一是通過對資產的接近控制,嚴格限制無關人員對資產的接觸,防止貪污、盜竊現象的發生;二是通過定期的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資產的實存數和帳面數,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從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3、是保證企業財務活動合法性的需要。財務活動是指有計劃地籌集、運用和分配資金的活動。企業各項財務活動,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任何單位不能從事違法違規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而會計工作是一切財務收支的“關口”,一切財務收支活動只有通過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程序后,才能得以認可和實現,并在會計上進行真實、完整的反映。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便是真正起到“把關守口”的作用,財務收支中的任何違法違紀問題都會得到有效的制止和糾正,從而保證單位各項財務活動的合法性。
三、加強企業會計監督的措施
1、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會計法律體系。
隨著我國《會計法》的頒布和修訂,以規范會計工作秩序為主要內容的會計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建立,這對于加強會計工作管理,維護經濟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的會計法規仍有待進一步完善。要加強基層會計監督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落到實處,離不開一系列相關配套法律及相關法規的實施,如《經濟法》、《證券法》等,使會計監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明確責任主體,營造執法環境。
自新修訂的《會計法》頒布實施以來,許多企業造假賬、徇私舞弊等問題屢禁不止,重要原因之一是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承擔會計監督職責的主體,必須職責明確并切實到位,力戒相互推諉、扯皮。企業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樣才能為會計工作者實施有效監督提供保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3、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基礎,而內部會計監督的本質內容是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制度要以適用性、有效性、合理性、協調性、統一性為標準,按照預防為主,相互制約,職責分明,帳、錢、物分管,嚴格操作程序,人員崗位輪換等原則建立。建立財產清查制度,明確清查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為監督檢查提供可靠依據;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程序。
四、結論
國家監督作為一種外部監督主要是指財政、審計、稅務等相關政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企業的會計行為和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是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主導。新修訂的《會計法》從完善監督機制、樹立國家監督權威的要求出發,明確規定了財政部門和其他部門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權限和范圍,以避免職責交叉和重復檢查。有關部門必須按要求行駛監督職權,不得濫用職權,并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執法人員要不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檢查能力,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會計人員還應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會計工作經常處于各種利益的交叉點上,會計人員必須站在公正公平的對待利益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