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實行環境會計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環境套計在一些田家的實行已經走上了規范化發展的道路,而在我國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可以通過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的研究,建立環境會計基本準則并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環境會計的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分階段對環境套計的實行進行逐步提高和推廣,不斷提高企業財會人員素質等途徑來創建適合國情的環境會計,以最終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環境會計;意義;現狀;實行措施
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最近幾十年來,世界人口劇增,自然資源的消耗強度增大,能源日益緊張,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人類的生存環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為使環境保護更加有力,人們開始考慮將與環境有關的各種數據納入會計信息系統,環境會計應運而生。對于環境會計的研究,既是當前國際會計領域里的一個熱點問題。也是中國會計學會第七屆理事會于2007年7月發布的“中國會計學會十一五科研規劃”中所確定的重點課題之一。因此,研究環境會計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與現實意義。
1 環境會計研究的背景與現狀
世界范圍內環境會計的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一般認為,以1971年比蒙斯的《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和1973年馬林的《污染的會計問題》兩篇文章為代表。其后,西方各國會計理論界將環境問題與會計理論相結合。著手研究環境會計和環境報告。并形成了初步的理論框架,目前,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在內的許多國家的環境會計,都已經走上了規范化發展的道路。
我國開展環境會計研究的起步較晚,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才引進環境會計理論。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逐漸開展了對“綠色GDP”的研究。進而延伸到環境會計理論體系,目前,理論界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關注環境對會計的影響,研究成果頗多,但還沒有形成理論系統,同時也缺乏可操作性。我國的環境會計還處于初級階段。還沒有引起企業的重視。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尚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提高。
當前,在我國企業環境會計研究與應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1)從觀念方面來看。企業的環境責任道德理念尚未真正形成,對環境業績在企業形象塑造、企業綜合競爭力提高等方面缺乏正確的認識。(2)從制度方面來看。目前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企業環境會計準則。(3)從研究方面來看。科學合理、系統完整并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環境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尚未建立起來。(4)從實務方面來看,企業沒有建立起環境管理體系與完整的環境會計信息系統,企業環境報告信息披露嚴重不足且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
2 我國實行環境會計的重要意義
2.1 實行環境會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
對于企業來講,實行環境會計后能促使企業由“被動治污”轉向“主動治污”,使企業逐步走上清潔生產的道路。同時,對于政府來講,實行環境會計后,政府就可以通過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準確獲知企業的環境保護情況,從而真正貫徹“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有效落實并加強環境污染的治理。因此,環境會計是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手段。同時,也唯有運用環境會計方法,才能更準確地核算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各個因素,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進程。
2.2 實行環境的能增強企業環保意識。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環境會計要求將環境損耗、環保支出、環境資源收益等作相應的會計記錄。這必然會對企業的總體效益產生影響,從而促使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注重其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避免企業盲目追求經濟利益。同時。向外界提供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能夠適應市場需求,保持企業競爭優勢,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3 實行環境會計是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必然趨勢
近幾年來,環境管理逐步從“以控制工業化污染為主”向“控制工業化污染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并重”的方向發展。這說明產生工業化污染的企業不僅應被控制,還應該讓企業參與到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環境上來,使企業不斷地關注和重視環境保護。并相應地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來治理環境。拓展了會計主體的活動領域,相應的會計核算范疇也應拓展。當環境事項的核算擴展到一定程度并自成體系時,必然產生會計的一個分支,即環境會計。
2.4 實行環境會計有利于正確衡量GDP
按照傳統會計核算模式,國民生產總值未扣除環保支出,不能如實反映經濟發展速度。而正是由于我國長期處于產品經濟的狀態下,忽視了資源和環境的補償,未能將環境資源的消耗和補償列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使得國民生產總值等經濟指標失真。為了保護環境資源,促進我國國民經濟長期穩定地發展,應該把環境資源因素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而環境會計能夠促使其實現。
3 我國實行環境會計的措施
3.1 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的研究
可以成立環境會計研究機構,該機構可以由會計、經濟管理、環境資源、法律等多方面專家組成,對環境會計理論、環境成本、企業行為、產品市場規律、法律體系變動等一系列有關問題進行研究,在結合我國實際的基礎上,探討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實行環境會計的辦法。同時,由于我國環境會計理論研究與實踐起步較晚,而許多國家的環境會計都已走上了規范化發展的道路,所以可以通過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來不斷提升自身水平。
3.2 建立環境會計基本準則,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的經濟正處在高速發展階段,為避免重蹈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轍。我國必須建立環境會計基本準則,并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來約束和規范人們的經濟行為,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有關部門應將企業對環境問題的披露作為強制性的法律規定。通過這些有關法規制定,使企業更加明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責任和要求,促使企業貫徹實施企業環境會計;
3.3 加強環境會計的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
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不會全面、如實地披露對環境資源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因此,應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其中,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國家審計機關進行的專項環境審計,可強化環境會計的再監督。有助于環境會計的創建和完善。是保證企業環境會計信息質量的有效措施。
3.4 分階段對環境會計的實行進行逐步提高和推廣
可以先進擇少數基礎條件好。實力雄厚的企業作為試點。探索經驗,逐步提高再全面推廣。一是形式上,可先采用“文字說明或附注”的方式,然后再逐步過渡到“貨幣量化、正規報表”方式。二是內容上。可以先報告部分基本的和易操作的內容。如環保投資與支出,環境污染罰款等,然后再逐步過渡到可以作為環境會計報告對象的全部內容,三是核算方式上,可以先不作正規的專門記錄,只是從現有的會計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中摘取部分資料形成環境報告。然后再逐步過渡到建立完整的會計確認。計量、報告體系。
3.5 不斷提高企業財會人員素質
環境會計是會計學的一個新的分支,它是一門多學科交叉的_邊緣性應用學科,要求運用者要具備環境會計及與其交叉的相關學科知識。因此,需要不斷提高企業財會人員素質,一方面要讓企業財會人員充分了解環境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以及相關交叉學科知識;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發揮財會人員的主觀能動性。鼓勵他們在實踐中去發現和解決問題,修改并擴展環境會計的內容,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會計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