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委江澤民主席指出:要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有效地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如何正確地分析軍隊企業在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有效地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使其盡快適應新形勢和部隊建設的需要,是擺在各級后勤財務部門面前的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一、 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現狀
從總體上看,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取得很大成績。但是,也有相當部分企業國有資產存在低效運行、閑置積壓、無形流失,甚至毀損報廢。具體分析主要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損失。一是有的單位盲目上項目,使固定資產投資膨脹,造成成千上萬元的資產損失;二是有個別軍隊企業片面追求產值,盲目攀比速度,造成產品質次價高,產銷脫節,產品大量滯銷積壓;三是不顧需要,搶購超儲緊缺的生產資料,后因價格波動,成本居高不下;四是管理不善,出現丟失物資和鋪張浪費的現象等。
2.國有資產調控乏力,大量閑置,不能較好發揮資產的效益,有些軍隊企業本位主義思想嚴重,總是想方設法從上控投資、爭項目,搞大而全、小而全配套設施,重復建設,導致投資效益低下。
3.資產歸屬界限不明,管理不善。由于所有權管理體制的改革滯后于擴大企業自主經營權的改革,國有資產所有者難以對企業經營和分配決策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許多應由所有者決定的事被經營者決定了,經營者侵犯了所有者的權益;現行的企業報表對資產營運效能和保值增值狀況無法準確反映,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給經營者留下了做“手腳”的條件;有的企業負責人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觀念淡薄,對本部門究竟有多少國有資產不了解,更談不上對其價值的補償。管理不善,主要是指管理秩序比較亂,多頭管理,職責不明,“人人有責”而實際上無人負責,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在管理過程中,化大公為小公,隨意處置、無償調用、不提或少提折舊現象隨處可見。此外,部隊生產經營中存在無償動用軍產、裝備的現象,特別是由于部隊精簡整編、移防調防,導致企業撤銷、合并過程中,大片營區被占、被毀,大量的營房、營產、設備、器材被廉價處理,致使國有資產流失驚人。
4.軍隊企業額外負擔過多過重,導致企業虧損嚴重。軍隊企業除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交納稅收以及水、電等費用外,還要支付所謂水、電超標準加價費、罰款費,否則停電停水,迫使企業停工停產。另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各種額外支出,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此外,有些軍隊企業本來就虧損,但領導為完成利潤指標,責令財務人員虛列成本,將應攤的費用不攤,應提的費用不提,表面上看似完成了任務,實則虛盈實虧,企業吃了國有資產的老底。
二、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因素,從諸多因素分析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不高,管理觀念淡薄,是導致軍隊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的根本原因。大部分同志對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必要的認識,認為軍隊是吃“皇格’的,只消費,不積累,用不著核算。還有些企業領導長期受計劃經濟和軍隊供給制思想的影響,價值觀念、效益觀念比較差,注重實物管理、忽視利潤效益,只重財源,不看物流,重錢輕物,重物輕管;二是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順,工作難落
實,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產權管理關系不順,軍隊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管理層次多,企業受行政干擾嚴重,難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另一方面是部門關系不順,產權很難流動,企業資產存量一旦形成,即形成形式上的國有而實質上是部門單位的家產,調整誰的都難;三是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缺乏約束力;四是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編制跟不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需要,這是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因素。
三、采取的對策
強化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必須通過上下齊抓共管,依靠各級共同努力才能實現,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地位。要廣泛宣傳,深入學習上級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各種文件,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重大意義的理解和認識,在轉變觀念上作文章,努力創造一個上下協同、左右配合,人人都關心軍隊企業國有資產,做好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2.加強法規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實現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議完善軍隊企業國有資產核算體系,實現從投入到產出的全程監控管理,變資產的實物運行為價值運行,實現產權約束和價值控制,處理好現代企業制度中的企業法人財產權和國有資產所有權的關系,落實國有資產授權經營。
3.建立有效的產權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責任。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以軍隊國有資產行政管理部門為領導,以軍隊各級生產管理機構為依托,以軍隊企業為主體,建立有效的軍隊企業產權管理體制。其職責是負責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檢查,承擔軍隊企業國有資產保值的領導責任,各生產經營管理單位負責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和經營,軍隊企業具體占有、經營、使用國有資產,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具體責任。
4.建立軍隊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強化考核監督。考核指標應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軍隊企業國有資產保值指標,二是軍隊企業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造成損失、流失、未完成保值指標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做到賞罰分明。
5.建立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內部監督機構。企業國有資產一旦實現,就應由各單位業務部門,如紀檢、財務、審計等部門負責對其跟蹤監督。保持各自工作的相對獨立,做到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通過對國有資產總量、構成、營運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計算、分析、審核實現軍隊企業國有資產從投入到產出的全過程監督和控制管理,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同時實行監督責任具體化,在企業內部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合理的分解,層層落實到企業的車間、班組或個人,形成人人關心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良好風氣,從而實現軍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法治產、依法管理。
作者:侯希黔 何慶良來源:《國有資產管理》(200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