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種醫療成本核算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的研究課題。隨著醫院改革的發展,此課題已開始提到了議事日程。首先是有些省市實行了“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宏觀調控措施,它必然對醫院的經營活動形成強有力的制約。但是,合理的“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應是體現為病種醫療總費用的控制及病種醫療費用結構的調整。否則,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對醫院經營產生誤導作用。故此,研究病種醫療成本已成為現實需要。其次,隨著醫療保險制度的逐步實施,也需要探索以病種為單位的醫療費用結算或是以病種為單位的費用預付制度。為此,也有必要研究病種醫療成本。再其次,現在已有少數醫院實行了少數常見病的病種醫療費用收費制度,隨著這種按病種收費范圍的擴大,更加需要進行病種醫療成本核算,以合理確定病種醫療價格。
(一)病種病例分型
病種醫療成本可按不分型的病種綜合進行病種醫療成本核算。但是,這樣核算的病種醫療成本是“病例組合”內涵很不完整的醫療成本。由于在同一種病種之中,因其病情輕重、合并癥有無和多少,以及醫療技術手段等顯著差異,其醫療消耗大不相同,其成本必然有很大差別。因此,最好是進行病種分型的病種醫療成本核算。就是對每個病種都按分型標準,各分為工A、B、C三種類型,分別進行醫療成本核算。
(二)病種醫療成本核算方法
病種醫療成本核算有兩種方法:一是歷史成本法。就是通過病種或病種病例分型的醫療成本的回顧調查,進行病種成本核算。二是標準成本法。就是對每個病種按病例分型制訂規范化的診療技術方案;再根據診療方案所需醫療服務項目的標準成本核算病種醫療成本。
(三)歷史成本法技術路線
病種醫療成本核算歷史成本法,國內已有初步研究(詳見《中華醫院管理雜志》1993年第9期張鷺鷺等的《單病種成本核算》一文)。
歷史成本法的主要特點,是必須進行較為大樣本的病例回顧調查,以調查資料為依據,進行醫療技術項目歸集,以計算出項目成本;同時將間接成本(即所謂非項目科室所發生的成本),按一定的分攤系數分配到病種醫療成本中,最后歸集為病種醫療成本;并將回顧調查的實際費用與核算的病種醫療成本加以對比分析。
(四)標準成本法技術路線
標準成本法的主要特點是具有標準化要素,并與小樣本病例回顧調查進行對比分析,可節省大樣本病例回顧調查所需人力、物力。
標準成本法的優點是:既能使病種醫療成本計算科學合理;又具有保證醫療質量的意義。
首先強調病種的疾病診斷標準及病種病例分型標準化。
通過制定“病種(分型)的診療技術方案”,使醫療技術項目標準化。“病種診療技術方案”的具體內容即診療技術項目。每個診療技術項目均分為A、B、C三型填寫具體劑量或使用次數和天數;手術治療分A、B、C三型填寫手術等級和麻醉方法;護理欄分A、B、C三型填寫各級護理天數。在檢診技術項目中,包括X線檢查、B超、CT、MRI、心電圖、心向量、超聲心動、肺功能、心導管檢查等,以及其他儀器檢診。在治療技術項目中,包括中醫中藥治療;治療處置欄內包括吸氧、胸穿、腰穿、骨髓穿刺、換藥和各種急救治療等;儀器設備及其他治療欄內包括放射治療、理療、高壓氧艙、按摩、針灸以及碎石機治療和心理治療等。
制訂標準住院天數。每個病種的平均住院天數分為A、B、C三型。對不易治愈的慢性病,病人住院天數不易制訂標準,均按必要完成的檢診項目或完成若干療程的平均住院天數測算。
最后,根據全國或者本地區醫療收費標準統一劃價,測算出病種病例的醫療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