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三農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發展的重要難題,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關系到我國經濟的發展,本文主要論述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發展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希望為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提供一些思考。
關鍵詞:農村 金融體系 經濟
中國是發展中的農業大國,農村金融的戰略意義尤為突出。如何解決占人口2/3的農民因農村要素市場難以流轉、普遍缺乏抵質押條件、信息不對稱等原因而導致的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問題,是當前破解三農難題、助推農民致富的一個重要命題。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與供給矛盾
在嚴厲的金融管制和半封閉的金融環境下,政府作為金融制度的供給者,其所有的措施體現金融供給者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制度安排,表現為滿足制度生產者和制度供給者本身的需求,而不適應金融需求者的需求,使農村金融的供給嚴重滯后于需求。農村金融的供給主體是由正規金融組織與非正規金融組織組成的。由于農業的弱質性,以農業銀行為代表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在農字面前望而卻步;農業發展銀行在經營中還不能實現資金的良性循環,政策性金融支農弱化;改革中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也步履維艱;非正規金融目前發展較快,但因其利率較高,監管不善也存在諸多問題,農村金融需求的主體是農戶和農村企業。但是,農戶經營規模小,周期長,自身又難以提供有效的抵押,獲貸機率很小;而農村中小企業由于發育成長的環境較差,加之農村企業散、小、差的狀況,以及堆積如山的問題貸款。這降低了農村企業的獲貸可能性。
2.農村金融體系外部環境的不適宜
首先,政策性約束問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不僅沒有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反而嚴重削弱了農村金融的實力。例如,在農村信用合作社與農業銀行脫鉤過程中,進行資產剝離時,一部分高風險的貸款強制地劃轉給了信用社,并有一批優秀的經營管理人才從信用社流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競爭能力受到削弱。其次,政策扶持力度不夠。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例,一是沒有稅率優惠,二是保值貼息的政策性支出沒有補貼,三是轉存利率倒掛。
3.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不協調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促進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外的經驗也表明,許多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經營都是采取合作社的形式。政府通過出臺一些優惠政策來支持合作金融機構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合作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體系中仍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信用社的發展通常與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是一致的。如果只有信用社,但是沒有合作經濟組織,就不可能實現農村地區更好的發展成果。如今,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面之所以面臨困境,就是因為其在農村地區缺乏經濟合作。事實上,現在中國已經沒有實際的合作經濟了。50年代初,由于當時已經取消了農民對財產的權利和自由身份,所以農業的合作運動在本質上其實是集體運動。隨著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的建立,集體經濟也逐漸消失了,這就失去了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的向導。截至目前,中國已經沒有了實際的農村合作經濟。
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的策略
1.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發展的政策
當前,要在穩定和延長現有政策期限的基礎上,綜合采取一系列扶持政策,引導、激勵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服務與支持。一是繼續實施財稅扶持政策,支持農村金融機構發展。二是建立農業風險補償和化解互動機制。三是進一步出臺扶持政策,幫助化解農村金融機構計劃經濟時期支農形成的不良貸款包袱,尤其是要幫助化解鄉村兩級集體拖欠農村金融機構的債務。
2.建立和完善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文化環境
加快農村社會征信制度建設,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各級政府要積極支持配合農村金融機構深入開展創建文明信用農戶、誠信社區等建設活動。要建立正向激勵和逆向懲戒機制,對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信用企業等在資金上給予重點傾斜,并實行優先、優惠政策支持和服務;對金融信用等級度差的,在信貸支持上實行疏遠政策,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實施停止貸款、停止開戶、停止結算等措施予以制裁。
3.建立和完善保障農村金融發展的法治環境
要加快農村合作金融的立法步伐;建立完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取消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存款歧視政策;優化農村金融外部法律環境。健全社會信用維護機制和協作機制,加快建立工商、稅務、司法、金融等部門共享的公共信息平臺,加大司法執行力度,提高案件執行率,聯手控制各種形式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
4. 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強化
國外成功的農村金融模式表明,政策性金融組織、商業性金融組織、合作性金融組織必須相互配合、相互補充才能很好的發揮農村金融體系的作用。政府下一步的工作不僅要在法律制度上對政策性金融進行保障,而且要從農村金融體系的全局出發,合理布局政策性金融組織。同時,政府補貼機制的完善 ,商業銀行撤離農村市場、農信社走商業化道路原因在于常規的商業銀行運營模式無法克服與農戶進行交易時過高的交易費用,另一方面國家對利率實行管制,上下浮動的幅度是一定的。商業銀行在既定的價格下要么無法彌補成本,要么利潤太低,于是紛紛撤離農村金融市場。盡管現在民營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門檻低了,但是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的決定力量是利潤。農村金融機構的創新還有賴于利率形成機制的進一步市場化和自由化,即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按照自定的價格供給金融產品。但是短期內我國實行利率市場化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沒有補貼政策的支持,民營資本將很難在農村扎根。
小結 農村金融體系的發展和完善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使農村金融體系更好的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必須加大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