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本研究通過對遼陽市農村土地流轉現狀的調研,分析了當前遼陽市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流轉規模跟不上現代農業發展的步伐、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不合法、流轉機構不夠完善以及流轉時出現多數人同意,但因少數人不同意而難以實現,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建議。本文對在遼陽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案例進行的經驗研究和分析,對遼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加快遼陽新農村建設,促進遼陽市現代農業的發展有推動意義。
關鍵詞:土地流轉;遼陽;問題;建議
農業作為支柱產業,直接關系著我們國家的現代化建設,而土地又是農業的基礎設施,在“三農問題”中試核心問題。人們對土地使用權改變稱為土地使用權流轉,其具體含義為,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我國的土地流轉目前仍處于較低水平,且以農戶之間的流轉方式為主,具有不成熟、規模低、土地流轉引發的糾紛不斷,以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為主流的特點。遼陽市作為遼寧省的一個農業大市,土地流轉也是土地制度中一個十分常見的現象,同時也伴隨著暴露這一些問題亟需改進。
1、遼陽市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在遼陽市,目前農地流轉已成為實現農業現代化、建設新農村、促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突破口,總體看,目前遼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是健康有序的,農民比較滿意,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
1.1流轉規模跟不上現代農業發展的步伐
相較于遼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土地流轉在總量和規模方面上,存在著發展滯后,不相適應的問題。現代農業要求規模化經營、產業化發展,小規模的分散經營無法適應其需要。目前,全省流轉面積占耕地總面積4%,而全市的僅占3.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流轉規模無法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
1.2 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不合法
遼陽市土地自發流轉較多且分散,土地流轉存在嚴重的隨意性。農戶私下流轉承包地,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流轉大多數都發生在熟人之間,不少農戶采用“口頭協議”私下自發流轉,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必要手續,來通過流轉合同來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證實因為流轉合同的不規范不合法,才會造成合同頻繁的變更、解除及違約等糾紛隱患。
1.3 遼陽市流轉機構不夠完善
第一,土地流轉的價格評估機制和體系不完善,咨詢、中介機構不成熟,土地流轉信息網絡尚未形成,供求雙方不能及時、全面掌握農村土地信息,使農村土地流轉對象、范圍選擇余地小,影響了農村土地流轉的進程。第二,經營權證的發放工作還沒有全部完成,盡管我們開展了全面的專項治理工作,但部分村仍然存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沒有全部發放到戶的問題。第三,一些地區為了推動本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采取了一些簡單的行政手段,這使得承包方的流轉權利受到了侵害[1]
1.4 流轉時經常出現多數人同意,但因少數人不同意而難以實現
目前,許多地區的基層干部和農民都會抱怨:如果想要上農業產業項目,就必須要有一定規模的土地流轉,但偏偏就會有一些農戶不同意流轉,盡管鎮村干部進行了多次思想工作,可依然不能解決問題,從而導致項目無法開展。
2 遼陽市土地流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2.1管理與服務不到位
政府是公共市場的服務者和監管者。目前,遼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與基層政府的管理與服務不到位有一定關系。經調研,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一,盡管全市連續三年搞專項治理,市政府嚴格要求各地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到位,但還有部分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沒發放到位。二,盡管市政府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制定了流轉合同標準文本,但規范流轉工作仍不到位,使得廣大基層干部群眾因流轉管理不規范導致的糾紛不斷等。同時,由于缺少政府的有效管理與服務,基層干部群眾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思想認識不到位,不重視、不參與、不支持工作。
2.2 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體系尚不健全,中介組織匱乏
中介組織能夠通過自身的中介活動使交易雙方的市場行為聯結起來,降低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減少交易費用[2]。由于缺乏有效的中介服務組織,導致土地流出、流入信息不靈,從而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影響了土地資源的流動和配置。
2.3 思想觀念保守
首先長期以來,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其保守意識濃厚。即使外出打工,也不愿將土地轉讓,導致土地嚴重的浪費[3]。其次農民嫉富心理重,即便是流轉收益超過自己經營土地的收益,也不愿將土地轉讓給種養大戶去經營。三是法律知識少。對農村土地承包及流轉等相關法律了解不透徹,怕土地一旦流轉出去很難再收回。2.4 農村勞動力轉移還不穩定
農村勞動力在向二、三產業轉移過程中面臨諸多體制性、政策性障礙。首先在就業機會上,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力相比會存在很多的限制。其次是在社會保障和福利方面,缺乏法律法規的保護,使得農民工不但沒有保障,而且在社會保障和勞保福利方面也遠遠低于城市職工。這些都導致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不穩定,此外,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阻礙了土地連片流轉的推進和規模農業的發展[4]
3、建議
針對遼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建立一套有利于具有遼陽市特色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有效機制,促進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提出以下建議[5]:一,進一步啟發和引導農民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高農民對土地的中長期投資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快土地的流轉速度;二,進一步積極推動農民創業和轉移就業;三,進一步逐步完善遼陽市的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其就業、住房、養老等問題[6];四,進一步大力發展規模經營主體,發展民間自發型流轉模式[7];五,“活化”遼陽市不同地區土地流轉形式,應根據各地不同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探索出適合當地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流轉形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