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關鍵詞:
近來,中日因釣魚島問題導致兩國的經濟貿易關系日益緊張,國內民眾自發地掀起抵日貨活動,有人直指政府采購應以全部為國貨,但30多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的經濟貿易已經融入世界,各種各樣的合資、合作企業已經讓普通百姓很難區分何為民族企業,因此常常以政府采購為導向,我們認為政府審計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拓政府采購振興民族產業的途徑。
一、民族工業的界定
民族工業概念的產生具有一定特殊的時代背景,隨著十九世紀下半葉西方帝國主義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經濟滲透加劇,但這些國家的愛國人士為抵御外來資本的剝削和掠奪,紛紛興辦本民族的工業,于是有了最初的民族工業提法。因此,民族工業是一種現代意義上的工業,同時,它是相對外來工業而言的,是由本國資本獨立支撐,即內資企業即民族工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為了實現經濟的迅速起飛,大量引進外資,興辦了許多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這些企業與我們的內資企業一起競爭于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潮中,扮演著新的角色,發揮著自己獨特的作用。顯然,如果我們仍然習慣性地按照歷史上“民族工業”的含義去理解,就會造成實際工作中的許多困惑。今天,世界經濟一體化已經成為不可抗拒的趨勢,國際范圍內資本流動規模正日益擴大,各國資本相互滲透的程度正不斷加深,各國經濟面臨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復雜局面。民族工業再單純滴按照企業資本形式劃分就會流于形式主義,因為我們引進外資,與國際資本合作的目的歸根結締是為了加速本民族的資本積累,建立我們自己的民族工業體系,在此目標下,外資進入中國是在我國政策管理、稅收等框架下,按照有利于我國經濟發展的方向運作,而且我國的人員滲透其中,這些充分體現和保障了我們的民族利益。當然,以產品所在地或品牌來區分民族工業和非民族工業的做法也有失恰當性,首先現代化的大生產造就全球分工的事實,很多行業中的產品都是跨國性生產的,即一種產品集中了多國技術、資金的可能性。其次,品牌是人們對一個企業及其產品、售后服務、文化價值的一種評價和認知,是一種信任。既然在當今世界上,經濟可以全球化,工業可以無國界,許多品牌實際也是分工合作的結果,單純地用品牌來區分民族工業和非民族工業有失偏頗,如貨物是我們生產的,技術是我們的,但只是用國外的商標出售,這能完全將其歸屬于非民族工業嗎?誠然,各個國家、各個民族之間的利益不平衡是長期的,它們之間的利益競爭也是長期的。我們強調發展民族工業是為了我們的民族利益,這種利益是長期的,不是暫時的。 其核心利益就是經濟利益。所以我們的企業不能靠賤賣資源或仰人鼻息、寄人籬下來換取利益,也不是一個單位、一個地區的小集團利益,是顧全大局,關系民族持續發展的國家利益。
綜上所述,民族工業應該是關系國家民族長期生存發展的戰略產業,在該產業中我國能夠控制產業的實質性經濟利益和技術,并主導國內的發展方向,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對主要企業和產業進行實質控制;二是經濟增加值50%以上由國內創造;三是技術在國內使用或者為國內控制。
二、政府采購對支持民族產業的作用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構為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對貨物、工程或服務的購買。政府優先采購國貨,并對自主創新企業和產品給予優惠待遇,必將有效地促進民族產業的創新發展。
三、政府采購振興民族產業的途徑
提高政府采購機構和業務人員的水平。戰略方向確定以后,接下來的關鍵課題就是人員的問題了,首先政府采購人員應該在思想上重視保護民族企業,因此必須熟悉和精通政府采購理論和法規,在實際操作中才能具有相應的業務能力。為此,各地方應該定期統一培訓采購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上崗,國家也應該有專門的考核部門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機構的監督評價。政府采購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杜絕違規操作。而且政府采購管理部門還應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使采購人員在保護民族產業方面有章可循。一般說來,一種產品是否為民族產品,可依據其增加值主要是否由國內生產創造來確定,若一件產品的增加值50%以上由中國自己創造則為民族產品,增加值的度量標準應該統一口徑,筆者認為可以按照成本和利潤的比重來確定,即按照一定標準統一計算成本和利潤。若主要的勞動價值為中國制造,則為民族產品。
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加快建立政府采購的完備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扶持具有競爭力的民族企業對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具有重要意義,應在全國范圍內引起足夠重視。首先政府應規范預算編制,建立完善的采購預算制度,并細化預算編制,要求預算單位在上報年度預算的同時上報年度采購計劃,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對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并根據采購商品數量、特點等確定采購方式,政府采購中心執行采購任務。財政部門和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有權監督預算單位采購計劃的制定,若不符合規定,則令其修正。其次,對采購過程和結果應該建立跟蹤審計和信息公開制度。采購人員和采購過程必須經過公開地監督和審計,相關信息適時公開以便接受社會的監督和審計。
大力引導民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我國的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由于計劃經濟思維的影響,對市場變化不敏感,缺乏現代營銷意識,總體上競爭力普遍較低,為此,我們必須真正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同時,政府采購應體現國家職能,主管部門應鼓勵和扶持民族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引導企業以市場為導向,加快改革步伐,以技術和人才為核心,不斷提升國家創新能力,豐富市場經濟的供給體系,活躍企業和民眾的經濟生活氛圍。
加強思想宣傳教育,正確區分民族企業的保護政策和地方保護主義。政府采購保護民族產業,不是為了保護落后,而是為了扶持國內有競爭力的民族企業,幫助它們快速發展。因此,中央和各地方政府采購機構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民族企業要平等對待,不論企業大小、地緣關系,提供同等競爭條件,用法律禁止地方保護主義。建立全國統一的民族產業的技術標準,這是正確區分地方保護主義的關鍵,企業和社會公眾也能相對透徹地了解國家的產業政策導向,更好地支持民族企業。
加快建立完備的標準體系,并適時更新。標準是一種產業和經濟秩序,往往也是產業存在的技術方案。標準對內可以促進產業、分工和貿易的發展,對外意味著技術壁壘和產業壁壘,中國企業標準意識正在加強,但要想成為行業標準的擁有者并非易事,不僅要有高人一籌的技術創造力,同時,在標準上還要掌握市場這個法定的平衡木。長期以來,“中國制造”享譽世界,但“中國標準”卻鮮為人知,原因在于中國標準的缺失和滯后。中國要從“制造大國”向“創造大國”演進,必須對標準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雙重審視。得標準者得市場,對企業而言,標準意味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