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局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制的任務之一,是審計服務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經濟責任審計對通過權力運行的監督,抓住權力運行的源頭和主要環節進行審計,可以進一步提高對領導干部監督的水平和質量。
關鍵詞:經濟責任 審計 監督
一、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對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當前,規范權力運行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濫用權力的行為集中發生在資金分配、行政審批、執法監督、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和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其深層次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和行政權力運行不規范。要從根本上解決濫用權力問題,必須加快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因此,審計部門要抓住權力運行的源頭和主要環節進行審計,以提高審計監督的水平和質量。
(一)加強對財力分配權的監督
財政是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和社會健康發展的“血液”。通過對財力分配權的監督審計,關注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監督預算資金的分配,突出對財政轉移支付、專項資金、政府采購等環節的審計,糾正被審計單位不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三亂”等有法不依、濫用職權的現象,加強對財力分配的監督,發揮審計在規范財政管理和預算分配秩序、推動財政體制改革進程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強對經濟決策權的監督
經濟決策是領導干部權力運行、職責履行中最重要的內容,尤其是那些重要經濟決策,對經濟社會的作用和影響往往較大,決策失誤往往造成重大損失浪費,因此必須把對經濟決策審計作為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予以關注。黨政部門領導干的重要經濟決策主要包括:經濟政策制訂決策,承擔的政府投資管理決策,本單位建設項目決策,對外投資、資產轉讓和置換事項決策,擔保和抵押事項決策,資金借貸事項決策,重要物資采購決策,部門負責的專項資金的分配決策,單位重大資金使用決策等。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必須重點突出對上述重要經濟決策的審計。通過對經濟決策事項的內容是否合法,經濟決策過程是否科學合理,經濟決策執行是否規范民主,經濟決策績效是否明顯的審計,檢查領導干部是否存在個人專橫獨斷、違反民主科學程序、導致經濟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等情況。
(三)加強對資金使用權的監督
建設節約型社會是十七大做出的重要戰略部署。以管理、分配專項資金的單位為審計切入點關注履職績效,把履職績效作為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目的在于通過績效審計,揭露問題、促進管理、推動改革、規范秩序、提高效益。因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應關注“合法性”問題,還必須關注績效問題,問責與問效相結合。具體圍繞以下四方面進行分析檢查:一是有效性。即檢查制定的各項制度、措施和管理辦法是否對經濟發展有效;二是經濟性。即檢查投入的公共資源(人力、物力、財力)是否被經濟合理地利用;三是效率性。即檢查是否通過使用一定的資源取得更大的成果,或使用更少的資源取得預定成果;四是效果性。即檢查那些重大經濟決策的實施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或實現了預定的目標。對那些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的重要事項,應當深入全面地分析原因,作出客觀的審計評價,促使政府部門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發揮投資效益。
(四)加強任職期間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監督
主要審查單位內部的財務核算、成本管理、資產流轉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況,以及在實際執行中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從而對領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作出評價。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和作風建設的要求,重點應把公務消費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看是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有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吃請、超標準接待消費等情況;看是否嚴格執行外出學習考察的有關規定,有否借公務名義游山玩水等情況。是否存在轉移下屬單位發放或將屬于行政的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違規轉入工會、學會、協會賬或下屬單位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二、經濟責任審計在實行干部監督管理上途徑
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立和完善財政財務制度,提高經濟管理水平是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在履行對權力監督與制約職責的過程中,要高度重視建章立制工作,努力提高權力規范運行水平,是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干部監督管理的途徑,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思路,多角度地服務干部的監督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的一項獨立的綜合性監督,社會各界特別是組織、紀檢等部門對此寄予了較高的期望。經濟責任審計雖然不能包治百病,一審就靈,一審就清,僅僅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所在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決策執行活動進行監督,但是經濟責任審計機關可以不斷創新審計監督機制,讓經濟責任審計更加貼近干部的監督管理。在“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前提下,一是將離任審計與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將監督的關口前移,及時更多地掌握干部監督管理有關信息。二是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發現大案要案線索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審計效果與威懾力。三是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結合起來,對一些普遍性、共性問題要綜合分析報告,為組織、紀檢部門從制度上、機制上解決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共性問題,提供決策依據。四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辦理群眾來信來訪結合起來,抓住群眾反映和舉報的線索查深查透,提高移送案件準確性和質量。五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紀檢監察部門交辦事件結合起來,不斷改進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方式,做到留有余地,以便更好地配合組織、紀檢等部門的工作。
(二)完善聯動機制,拓寬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渠道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涉及面廣、層次高、內容復雜的工作,不只是審計部門一家的事,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對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整體合力。要加強與司法機關、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等部門配合,努力形成整體合力,提高監督與制約效益。審計部門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將審計的結果通過紀檢組織等部門轉化利用到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上,這就需要在各部門之間建立一種良好的協調配合機制。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部門之間通過制度的形式明確各自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互通情況。同時,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時,與紀檢或組織部門一同召開進點會;在審計過程中遇到審計手段難以核實的情況和問題,需要組織、紀檢、等部門介入的,通過組織、紀檢、手段加以解決。審計結束后,紀檢、組織等部門又將審計結果利用到對干部的廉政監督和選拔任用上來。通過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到干部廉政檔案和干部考核檔案中,從而實現“審”和“用”的有效結合。二是建立案件移送管理制度,對于經濟責任審計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組織、紀檢部門要將受理和查處結果向審計部門作書面反饋,以便相互監督案件線索的辦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有效轉化。三是實行資源共享,成果互用。一方面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一檔兩用”制度,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機關與組織、紀檢相關的對口部門,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要實行聯網,保障部門之間的信息暢通。
(三)全面提升經濟審計成果質量,促進審計結果的轉化與增值
對經濟責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說審計質量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提高審計人員素質,選拔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質高,綜合業務能力強的經濟責任審計隊伍是審計成敗的關鍵。也是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質量能否被充分利用的關鍵,同時,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其他的審計,是對事的審計與人的審計的結合,被輿論稱為“廉政審計”,如果拘泥于傳統的審計方法,是難以保證其質效的,作為從事這項工作的經濟責任審計機關要在審計的技術方法上取得創新,不僅要在“審”上面下功夫,更要在“用”上面多動腦筋:一是要根據組織、紀檢等部門的需要,撰寫出適合其使用的審計結果報告,報告的語言文字應簡潔、通俗,少用專業術語,使提供的報告要有“厚”度和“分量”;二是要結合當前干部監督管理需要,以單個的審計結果報告進行“深加工”,提煉歸納出具有深度、有分量的綜合報告,為紀檢、監督等部門加強干部監督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三是要采取多種方式、方法取得組織、紀檢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關注,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案件線索,以審計要情、情況通報等形式對其進行專線專遞,以便組織、紀檢等部門能夠及時掌握經濟責任審計動態情況,再結合自己了解的情況,對一些有問題的干部進行誡免談話或進行調整,把一些苗頭性的問題控制在萌芽狀態,把受到的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保護干部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