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屬各單位:
為加強部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規范會計委派行為,2004年部印發了《交通部部屬單位試行會計委派制度管理辦法》(交財發[2004]394號),并在長江海事局和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北京交干院)進行會計委派制試點。兩年來,長江海事局和北京交干院在會計委派制試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規范會計行為、加強預算管理、合理調配資金、強化財務監管、降低管理費用、提高財會人員素質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根據2006年全國交通財務工作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會計委派工作,部決定推廣長江海事局和北京交干院會計委派制試點經驗,并將試點范圍擴大到上海打撈局、廣州打撈局、上海海事局和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長江海事局和北京交干院的會計委派制試點經驗
(一)會計委派制的順利實施,必須依靠單位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依靠各部門的配合協調,依靠全體財會人員的積極參與,這是做好會計委派工作的根本保證。
(二)結合單位特點和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方案,選擇合適的會計委派形式,這是做好會計委派工作的基本提前。長江海事局結合所屬各局分散于長江沿線各地的特點,按照考試上崗、全員委派的原則,對所屬13個分局的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實行統一考核、全員委派。北京交干院根據教學、培訓及校辦企業等特點,對所屬各獨立核算的部門(企業)財務人員的編制、獎金、福利統一納入院財務處管理,按照集中核算和分散委派的原則,以掌握全局,放活基層的財務管理目標,統一調配財會人員、合理調度各項資金。
(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細化《交通部部屬單位試行會計委派制度管理辦法》,是做好會計委派工作的重要基礎。長江海事局在試點中,根據《交通部部屬單位試行會計委派制度管理辦法》,制定了《長江海事局會計委派制工作實施辦法》,并相應建立了委派會計資格考任制、重大事項報告制、委派會計量化考核制、委派會計評估預警制等相關配套措施。北京交干院以會計委派制推動各項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規范各單位預算編制行為,推行政府采購工作,并對委派會計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
(四)緊密結合各項財政財務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堅持邊試點、邊總結、邊規范,是做好會計委派工作的重要途徑。
二、會計委派制試點中應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一)注意處理好財務與會計的關系。試行會計委派制采取會計集中核算形式的,只是將會計工作和財務管理分離,委派會計人員只承擔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組織收入、分配和使用資金等財務管理活動,仍在被委派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被委派單位統一組織實施。但委派會計人員應當對被委派單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直接向委派單位報告。
(二)注意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委派會計人員要注意提高服務意識,只有服務到位,才能監督到位,做到服務與監督并重,寓監督于服務之中,既不能超越職權范圍,影響甚至干擾被委派單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應付了事,放棄監督,給國家和單位造成損失。
(三)注意加強對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應給予他們更多的理解和關心。委派會計人員是開展會計委派工作的關鍵因素之一,為提高委派會計人員的素質,委派單位應給予其提供業務培訓的機會;委派會計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由委派單位負擔,其標準可由委派會計人員自主選擇委派單位或被委派單位同等級別的人員標準,一旦選擇確定后,在一個委派期內不宜變更。
(四)注意選擇合適的會計委派形式。會計委派的形式要適應被委派單位業務特點的需要,委派單位在選擇會計委派的形式時,要與被委派單位充分協商,委派形式可以是一種形式,也可以將多種委派形式相結合,以提高會計委派的效果。
(五)注意把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與部門預算、國庫收付和政府采購等財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銜接起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單位會計管理水平。
三、各試點單位要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積極穩妥、逐步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好會計委派工作。沒有納入試點范圍的其他單位可根據《交通部部屬單位試行會計委派制度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行內部試點。部將在適當時機,進一步擴大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要求各單位積極創造條件,切實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各單位在試點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函告部(財務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