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鄉鎮政府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意義
(一)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是落實“三農”政策的保證在新農村建設中,審計監督的重要職責是促進各項“三農”政策的落實,因此,評價農業資金的效益情況,必然成為審計的主要目標和發展方向。由于涉農資金具有總量大、資金使用分散、管理部門多、撥付途徑長的特點,在資金使用和管理中容易出現如下結論:一是缺乏統一規劃、統一安排。各自為政、條塊分割,重復投資、重復布局、重復建設。二是不尊重科學、不講節約。工程項目不講可行性研究,以可批性代替可行性,決策主觀化、盲目化。三是不尊重實際,不量力而行。有些項目變成了“胡子工程”“釣魚工程”,拉長了建設周期,有的由于資金不足,甚至不按設計施工,草草了事,成了豆腐渣工程。面對國家財政越來越大的資金投入,農村集體經濟財力的不斷增長和積累,能不能管好、用好這些資金,把財政支農資金切實用在新農村建設上,保留農村社會的公平正義,使農民得到真正的實惠,是審計監督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新任務和新挑戰。
(二)公共資金績效審計推進農村改革、優化農村公共資金管理我國農村正在發生新的變革,我國農業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正面臨新的局面,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具備許多有利條件,也面對不少困難和挑戰,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深層次矛盾突出。農村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因此有必要對農村公共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績效審計,提出建議,優化管理,更好的為農村的發展建設服務。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必須以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為主線,把績效審計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對農村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中去,緊緊抓住項目和資金兩大渠道,在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同時,重點關注資金使用與管理的效益性。
二、鄉鎮政府公共資金績效審計的系統設計
(一)審計主體獨立于鄉鎮政府,受上級政府領導的專門的審計小組。審計小組人員應在審計專業人員的基礎上包含各方面的人才,例如:法律、管理、心理、統計、金融等專業的人才。鄉鎮政府公共資金績效審計作用發揮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人員結構的合理性和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是績效審計得以順利開展的根本前提之一。
(二)審計對象國家下撥給鄉鎮政府的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用途的公共資金。
(三)審計方法在傳統財務審計方法的基礎上運用更加合理先進的方法。具體包括,不僅要大量使用傳統財務收支審計中應用的核對法、盤點法、詢問法、觀察法等技術方法,還應廣泛應用調查法、統計分析技術、計算機審計技術。在審計方式上,應由單純的微觀審計轉變為微觀審計與宏觀審計相結合;應由事后審計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應堅持重點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
(四)審計時間公共資金運用的項目實施的前期、中期、后期三個階段。具體為,當國家撥付資金由當地鄉鎮政府用于建設農村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時,隸屬于上一級政府的專門的獨立審計小組應該審查鄉鎮政府關于這筆資金運用的合理性,前瞻性的考慮項目實施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綜合分析各項指標,審查方案的可行性,調查群眾對該項工程的評價,是否符合群眾的愿望,是否有利于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審核通過后,在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應跟蹤監督,一是監督施工人員是否按照事先擬定好并已審核通過的方案施工,二是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提供技術支持,不斷反饋、改進方案,節約資金,提高效率。項目完工后,審查各個項目的合格度,所使用資金,與前期預算比較,綜合考慮其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是否總結經驗,為以后的項目服務。
(五)審計評價標準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應有上級政府以地方法規的形式規定,使其具有法律約束力及強制力,具體應重點考慮下列指標來指定。
(1)環境效益指標。環境效益是指建設項目運行或專項資金支出所需達到的環境治理和保護的效果。包括污染集中處理率、林木覆蓋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率等。
(2)社會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是指建設項目運行或專項資金支出所要達到的滿足社會進步、發展、文明等方面所要達到的效果。社會效益指標主要包括:義務教育程度、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5年)、鄉村居民健康指標、公共衛生設施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就業率等。
(3)經濟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是指所要達到的經濟效果。投資項目支出節約額、該鄉鎮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額等指標。
(4)管理效益指標。管理效益是指所要達到的管理效果。各種內部資源的利用程度、農村土地的利用程度、設備設施利用率、完好率,樹木成活率、各項公共服務滿意率等。
此外,可按績效審計的重點,即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來評價項目的完成情況:經濟性用計劃投入與實際投入之比來衡量;效率性用投人與產出之比來衡量;效果性用實際產出與計劃產出之比來衡量。
政府績效審計涉及面廣、難度較大,審計的方式方法又與傳統審計有很大的區別。在當前情況下不宜在所有領域全面開展績效審計,首要是搞好試點工作。選擇公共財政、投資等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對資金投入、占用較大,政策性強及社會關注的焦點等項目,積極開展績效審計。為更快、更好的將績效審計的理念應用于鄉鎮政府公共資金的使用中,需要財政部、上級政府、民間審計人員等各方面的積極參與;積極鼓勵高校畢業生去基層工作,提高審計人員的文化層級及自身素質,更好的為鄉鎮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