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7月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于2008年12月1日在全國范圍正式實施。新的計價規范要求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以國有資金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筆者就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基本建設工程跟蹤審計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特點
所謂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就是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招標人按照國家統一的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要求編制和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依據工程量清單、擬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并考慮風險后自主報價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從規范工程量計價行為出發,實行工程實體消耗與施工措施消耗分離,消耗量與人工單價、材料價格、機械臺班價格分離,更有利于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與調整,與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相比發生了巨大變化。主要體現在:
(一)定額計價方面傳統定額計價是一種量價合一的靜態定額計價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審計的側重在于審核工程量,審查定額套價,材料價差的計算、費稅標準的套取等內容。而工程量清單計價則是一種量價分離的工程量清單動態計價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審計的側重點在于招標文件、工程建設的內容及標準,工程中標價,合同約定條款,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內容。工程造價的調整主要通過現場簽證的工程量增減變化來控制,因此要想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跟蹤審計。
(二)風險承擔方面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需要承擔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工程量增減的價差風險。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則需要承擔組成價格全部因素的風險。
(三)材料價格調整方面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下,往往會涉及到材料價差的調整。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采用的是綜合單價計價方法,材料價格往往已經包含在綜合單價里,除了招標文件作特別說明外,基本不存在材料價差的調整。只有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在合同中沒有適用的或類似的綜合單價時,則需要由承包方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或者是暫估價中材料單價發生變化,此時也需要發、承包雙方最終確認單價后,再在綜合價中調整。
二、工程量清單模式下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要點
基于以上特點,在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過程中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控制工程造價的變化。
(一)材料價格方面由于竣工結算時分部分項工程費依據雙方確認的綜合單價計算,一般情況下不予調整。因此在跟蹤審計過程中,需要重點審查施工所用材料是否與設計圖紙一致,是否具有質量合格保證書,采購材料規格型號是否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對于暫估價和暫列金額中臨時出現的材料,現場審計人員則需重點審查發、承包雙方是如何確認價格,有無進行市場調查,有無質量保證,有無現場簽證等等。
(二)設計變更方面由于工程設計考慮不全,施工現場經常會出現變化,施工過程中,原來的設計方案往往會做出相應的變更。如果是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作為跟蹤審計人員首先應該審查甲方同意做出設計變更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有合理的變更簽批程序;如果是甲方提出設計變更,現場跟蹤審計人員則首先需要審查是否有設計變更的可行性報告,是否經過上級部門或主管領導書面同意。其次,重點審查變更項目現場簽證的單價是否合理,數量是否準確,變更的內容是否有甲方、監理、施工單位人員三方的簽證。
(三)隱蔽工程方面隱蔽工程是工程結算中的難點,也是影響工程造價的重要因素。因此現場跟蹤審計人員必須參與隱蔽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監督以及最后的竣工驗收工作,并及時做好現場記錄,必要時可以采取一些高科技手段獲取審計證據,為下一步的結算審計打好基礎。
三、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的體會
通過上述對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特點的分析,結合筆者實際工作總結,加強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的關鍵工程審計涉及直接責任人較多,會遇到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只有做好各方面的協調工作,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否則隨時可能出現對立局面,令工作陷入被動,甚至無法開展工作,而做好這一切離不開領導的支持。領導的重視程度直接決定著醫院內部審計的效果。
(二)健全規范的審計制度是做好基建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的保證建立健全基本建設工程施工跟蹤審計的具體規章制度,用制度和機制來規范和約束醫院內部基本建設工程,用制度和機制來規范和指導審計人員開展工程施工跟蹤審計工作,使審計人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從而最大限度地履行審計人員的審計職責和評價職能。
(三)精湛的業務能力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必要條件新的計價規范的實施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培訓。內部審計人員也只有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才跟得上審計發展的步伐。必要時,合理引進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委托跟蹤審計,也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