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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入實現及“實現”概念探析�

[摘 要]“實現”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概念,是收入實現(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形成的現金流入)的基本標準。在對企業收入實現計量及收入確認標準等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后發現,財務會計中存在確認收入的三個“實現”概念,即已實現、可實現和未實現。已實現是已獲得的現金凈流入,可實現是有望在確定期間內按確定金額獲得的現金凈流入,未實現是期望獲得的未來的現金凈流入。�
  [關鍵詞]企業收入實現;收入實現計量;收入確認標準;財務會計概念;成本計量;公允價值計量�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833(2012)01000307��
  一、 財務會計中的“實現”概念�
  “實現”(Realization)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概念,是收入實現(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形成的現金流入)的基本標準。通常人們都把賺取最大化利潤作為現代企業的目標。這一目標是否達到和達到的程度,會計也能通過如下指標予以表現:第一,某個時期的利潤額和每股利潤率;第二,某個時期期末凈資產對比期初凈資產(均不包括所有者權益的變動)的增加額或每股凈資產。然而,利潤或凈資產的增加均屬于賬面數字的變動,在賬面數字的背后,利潤或凈資產代表著包括現金在內的各種資產。而能夠作為企業支付手段的則是現金,因為企業的一切支付,包括購買生產資料、支付工資、支付稅金、償付到期債務以及保證有利經營機遇的投資與支付,均需依賴現金。所以在市場經濟中,只有現金(即企業掌握可立即支付的本國貨幣和外匯)才代表企業可立即動用的財富。現金的充裕與否是衡量企業流動性、償付能力的最重要標志。由于商業信用的普遍存在,企業當期賺取的利潤不等于當期賺取的現金(現金凈流入)。因此,一個企業的“有利現金流”是投資人、債權人、與企業有利益關系的一切集團和個人(也包括企業的管理層)所普遍關注的財務信息。企業經營目標最現實而通俗的說法就是為了賺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把企業經營循環概括為“G……G′”(投入一定的貨幣資本,賺錢更多的貨幣流入),我認為這是很確切的。我們應把生產企業作為企業的典型進行分析(盡管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一些非生產企業如金融、證券等企業在社會中能量很大,影響深遠,它們經常在社會是否穩定、市場有無危機中產生舉足輕重的作用,但這些企業畢竟不是創造財富的行業)。生產企業(如工、農、商、交通運輸等,以下簡稱企業)是為社會提供商品(貨物)和勞務(以下簡稱產品)的,企業生產的產品主要不是供自己消費,而是供其他部門、企業、單位或個人消費。但企業生產的產品屬于企業所有,不可能無代價地轉移給需要這些產品的其他單位。于是,企業生產的產品只能通過市場進行等價交換,交換的數量和價格由市場決定,因為市場是決定供需雙方成交商品的數量與價格(尤其是價格)的機制。任何企業的產品總是想賣出去,將產品轉化為現金,作為企業的收入再流回來,這就是會計上所說的“實現”。“實現”的英文是“realization”,我們應當感謝我國的翻譯家和會計界前輩,他們譯成“實現”一詞實在是言簡意賅,非常恰當地表述了一項交換行為或一項交易的實質。實現的基本含義是把產品變成現金,因為“現”可以理解為“現金”,“實現”就是得到或轉化為現金。“實現”是一項交易的最終結果,是任何生產企業一項經營循環的終結。總的來說,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把各項生產要素結合起來生產一種新產品是企業管理層(管理團隊在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的各個步驟上)可控的,而把產品變為現金,即“實現”卻需要由市場來決定,那就存在許多不可控的因素了。所以,“實現”是一個很復雜又很重要的經營環節,這個環節的一頭是企業,另一頭則是如茫茫大海般的市場。市場屬于企業的外部環境,存在著十分復雜的影響因素,而且這些因素往往是不確定的,充滿著風險。�
  
  二、 收入實現的影響因素及計量�
  (一) 收入實現的影響因素�
  企業銷售的產品(包括商品和承包工程與提供勞務)可分為外銷與內銷兩類,這兩類產品在出口產品交易中經常遇到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
  政治風險主要指進出口兩個國家在政治上不能和諧共處,甚至彼此視為潛在的敵人。在這種情況下,出口貿易很容易蒙上政治陰影,進口國通常用經濟制裁、反傾銷等名義限制出口國的某些產品進口,或增加不合理的附加關稅使得出口國的產品無法在進口國內進行平等競爭。政治風險還表現為進口國的政治極不穩定,經常發生政變。新的政府可能不承認前政府所簽訂或已執行的各種進出口合同,從而中止已達成或已執行的交易,不能實現收入并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此外,一些國家和地區突然出現動亂,甚至內戰。如非洲的埃及、利比亞,中東地區的敘利亞、也門等國家都發生過復雜政變或戰亂事件,這使得許多對這些國家進行投資、貿易、重大工程承包的其他國家遭受始料未及的損失,與此相關企業的產品(含勞務)出口貿易將被迫中止,在這些國家的投資也將停止。�
  經濟風險主要指波及全球性的經濟危機。如2008年開始的世界金融危機使全球經濟衰退,其影響至今尚未消失(全球經濟尚未復蘇),有些國家出現貨幣流動性不足、支付能力下降,從而導致整個國家主權信用評級下降(這個史無前例的事件竟出現在美國。2011年8月5日,標普信用評級公司竟將美國主權信用評級由AAA降為AA�+,這一舉措震驚全球,引起全球金融震蕩,各國股市無不下跌,世界經濟與金融市場再次面臨出現危機的風險),這必然影響到進出口產品的交易,使出口國的收入實現發生困難。�
  以上兩類不確定性(風險)是一個企業甚至一個國家難以預先估計的,因而屬于不可控的、影響產品收入實現的外在因素。如果撇開這兩種不確定性(風險)不說,出口產品和內銷產品,從交易開始到收入實現,都會經歷一個復雜的、甚至漫長的過程,而且完成一項市場交換還要花費較高成本。這一成本首先涉及尋找買主而付出的交易成本,因為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提供相同產品和勞務的絕不止一家企業。在競爭的同行業中,即使某企業提供的產品適銷對路、質量好、技術含量高,提出的產品賣價(不等于由市場決定的最后成交價)是買主可以接受、進一步洽商的價格,此時還需要進行談判,而且談判的次數無法估計。談判的主題當然是價格,這一過程需要耗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即“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市場協調買賣的主要功能是確定買賣雙方都能接受、雙方均認為對自己有利的價格,所以市場機制主要是價格機制。著名經濟學家科思說過,“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最明顯的成本是發現有關價格的成本”[1]。�
  (二) 收入實現的重要性�
  企業產品變換為現金(收入實現)是一艱難復雜但又是企業經營循環中的決定性環節,有關艱難復雜性已由上述收入實現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風險和過高的交易成本加以說明,而有關決定性即重要性是從企業經營目的來看的。前已述及,雖然每個企業都以利潤(收益)最大化為目的,實際上利潤不論多少,必須轉化為現金。只有現金流入,才代表企業的產品得到社會承認、為買主所接受,企業生產的產品(包括商品、勞務)的價值才真正實現。企業生產的產品(包括已耗費、應予補償的成本價值和剩余價值)必須通過市場交換才能轉換為現金。而現金即貨幣是唯一可以捉摸的價值形式,是市場中各交易方均可接受的支付手段,是現實的購買力,是企業最具流動性的資源。把產品變成現金既補償了成本,又代表企業真正賺到了更多的財富。一個企業能夠順利實現G→G′的轉化,意味著該企業不但可以持續經營,而且可以不斷壯大財富實力,擴大經營(擴大再生產),在競爭性的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并有無限發展的生機與活力。反之,如果企業所生產的產品不能實現收入,這必定使企業的現金流動性下降、支付能力緊張,即使能得到銀行信貸,也只能救一時之急,企業存在與發展的根源還是要依賴自己的經營收入,有穩定而充裕的現金凈流入。這就好比說向銀行融資是輸血,由自己生產經營(當然也包括投資)所獲得的現金流入才是造血。在這個意義上,企業通過自己制造(提供)的產品實現現金收入是否順利,表明一個企業有無良好的造血功能。�







  
  (三) 收入實現的計量�
  收入實現受到計量的影響。在以過去計量(即過去作為買入價格,后來稱為歷史成本)為基礎的產品銷售中,實現必然意味著收回現金(除補償成本外超額部分代表已實現的產品增值)。例如從20世紀60年代至20世紀70年代初,由于市場的變化和發展,出現了世界性的通貨膨脹。物價波動當然影響會計,因為物價不變或基本不變是財務會計的重要假設(前提)之一。物價波動促使會計界重新思考計量屬性。不少人傾向于采用當前計量即當前買入價格,通常稱為現行成本(current cost)。現行成本的詳細論述是美國經濟學家、會計學家Edwards和Bell兩位教授在1961年合著的《企業收益的理論與計量》(The Theory and Measurement of Business Income)一書中提出的[2]。著作中現行成本計量的理論依據是產品的縱向活動產生的已實現企業利潤(realized business profit),已實現企業利潤為持有資產的價格,它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即橫向活動產品的資產價格變動而變動,在物價不斷上漲的條件下,持有資產若按現行成本計量,就會形成可實現的(realizable)持有利潤或利得(holding profit or gains)。關于上述概念的詳細論述,Edwards和Bell教授寫道:“我們提供了兩個利潤概念,它們的重要性取決于對特定物價變動的確認。其中一個概念稱為可實現利潤(realizable profit),這一概念的基礎是機會成本的計量。我們認為對于短期目的來說,可實現利潤是一個理想的利潤概念。另一個概念稱為企業利潤(business profit),它要求積累現行成本數據,如果我們將時間擴展到長期,那么企業利潤對于可實現利潤就有重要的優勢。[2]”這里,企業利潤和可實現利潤(利得)都是按現行成本計量的。正如Edwards和Bell兩位教授所說,按現行成本計量并非他們所首創,但是他們在理論上大大推進了短期利潤與長期利潤的想法,且可實現利潤(利得)確是他們的創新[2]。�
  1984年,FASB在其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關于收入確認的指南也提出了“可實現”的概念,并與“已實現”(realized)相提并論,但將兩者混為一談[3]。后來,金融工具與衍生金融工具業務在要求采用“公允價值”(fair value)計量時,已經把由于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未實現利得與損失(unrealized holding gains or losses)也在“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了。�
  
  三、 收入實現的概念探析�
  現在,在財務會計中,實際上存在確認收入的三個實現概念:已實現、可實現和未實現。�
  (一) 已實現(realized)�
  已實現即傳統的實現,它是指收入的交易已經發生,企業作為賣主已向買主支付了產品和勞務,該勞務已被買主消費,產品已由買主按合同條款確認,成為買主所有的資產并用現金向賣主支付貨款。這時已經獲得現金流入,既補償了為產品生產經營所耗費的成本,又實現了企業生產產品所增加的新價值(即企業利潤)。已實現是通過市場完成的,是企業經營循環G…G′已經順利結束的表現。也只有這時,收入才應當確認,企業才真正賺到錢,已實現保證了企業持續經營的不間斷并說明了企業經營的成功。�
  已實現排除了企業產品轉換為現金的不確定性,賣主至少不必也不再擔心市場上買主的信用風險。至于企業持有現金,特別是持有過多現金是否存在價格、匯兌等導致企業購買力縮水的風險,是否體現了企業管理層與調度、運用現金方面的高效率(例如,應否在價格有利的條件下及時補充所消耗的生產要素;應否及時抓住機遇進行預期有利的投資,或進行主營業務的擴大再生產,等等),則非本文所探討的問題了。�
  (二) 可實現�
  Edwards和Bell兩位教授1961年提出的“可實現利潤(收益)”與FASB 1984年提出的收入確認標準“可實現”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在《企業收益的理論與計量》一書中,“可實現利潤”是企業持有資產按現行成本計量,因資產具體價格持續上漲在報告期確認的持有資產價格變動利得,這是對高度不確定的、未實現的利得的確認[2]。“可實現利潤”的實質是對未實現的利潤的確認。而“可實現”則不同,可實現的收益是由于在產品銷售(交換)中普遍存在著商業信用,除零售商品買賣外,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錢貨兩清的交易在大宗商品買賣中已不多見。市場交換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即使交易已經成立,購銷商品已經簽訂,成交的數量、交貨時間與地點,特別是成交的價格已經確定(買賣雙方均已接受),也還是要簽訂購銷合同。一般是由銷售企業(賣主)先按合同要求的義務向購買企業或單位(買主)提供勞務或交付商品,對于發送來的商品,買主還有一個驗收的過程。在買主已經驗收且接受了該商品成為自己的資產的同時,有時還要求賣主給予一個付款的期限。這實際上等于買方給予賣方一筆商業信用。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企業只產生一筆可確認的可實現收入,之所以說可以確認,是因為:第一,銷售方已經履行了合同,即履行了提供勞務或交付商品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總是對等的,因而銷售方已獲得未來收取現金的權利;第二,這一付款期限總是短期的,其付款時間與金額已經通過合同確定了;第三,在此期間雖然有可能產生信用風險,即買方企業流動性降低,支付能力不足,甚至要求包括賣方企業在內的所有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如延期付款、免除利息(一般的短期商業信用并無利息)或減免本金,但這種風險的概率不會太高。不過,可實現與已實現的主要差別就在于可實現的現金流前景具有一定的風險。按照商業習慣或會計慣例,每到報告期應逐一清查應收賬款收回的可能性,計提必要的壞賬損失。商業信用是相對的,一個企業作為產品銷售方給予產品的買方以短期商業信用,而作為產品(如生產要素)的購買方也會接受產品賣方的商業信用。從長期看,信用產生的利得與損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抵銷,因此,可實現作為收入確認的標準仍然是合理的。�
  (三) 未實現�
  未實現與上述可實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FASB在其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提出的可實現(realizable)與已實現(realized)是接近的,只是已實現指已收到現金,可實現則表示收到可收到的權利,其收款金額與時間均已確定,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即信用風險[3]。“可實現”起因于當前市場普遍存在的商業信用。Edwards和Bell兩位教授1961年提出的可實現利潤(利得)則是建立在當前計量(當前市場買價即現行成本)的基礎上[2]。在各個報告期,按照當前計量的要求必須進行新起點(start fresh)計量,即按報告日新的現行成本重新估計,由此導致前后兩期現行成本(相當于持有資產的重置成本)的變化,而現行成本的變化又必須確認。確認什么?確認未實現的現行成本變動(未實現的利得與損失),不確認就不能保證報表的相互勾稽和各自平衡。這是當前計量與非當前計量的主要區別。在新報告日,能不能不按當日的現行成本重估價呢?不能!若可以,這就不是當前計量了,就要退到歷史成本計量的老路上去了!理由很簡單,在報告日如不按當日的現行成本重新計量資產和負債,則上期的現行成本就不變了,即現行成本就成為歷史成本,當前計量就蛻變為非當前(過去)計量。�







  
  四、 引入公允價值后的收入實現與收入確認�
  與運用現行成本相類似的當前計量是按當前市場脫手(銷售)價格即公允價值(fair value)計量。1991年12月份,美國FASB頒布了FAS107“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披露”,從此,公允價值就普遍被應用于金融工具(含衍生金融工具)會計[4]。FAS133“衍生工具與套期保值會計”中明確指出,公允價值是金融工具最相關的計量屬性,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4]。凡是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其他非金融產品無不存在一個問題:必須對未實現的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利得或損失進行確認。這種未實現的利得與損失則起因于在報告期對持有的衍生工具必須進行新起點計量,同時假定企業實際仍持有的金融工具在報告日已通過假想交易出售。其實,這種交易并不存在。�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并沒有“未實現”這一概念。然而在會計實務中,美國FASB 1993年5月發布的FAS115 “特定債權和權益證券投資的會計處理”中允許對交易中的證券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并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未實現的利得與損失)列入當期損益,同時,允許可供銷售的證券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并確認其公允價值變動列入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部分(項目單列。1997年6月發布了FAS130“報告綜合收益”后,則改列入綜合收益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4]。這樣,確認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列入當期收入或當期其他綜合收入已經廣泛應用于金融工具(含衍生工具)業務了。與FASB在1979年9月為應付物價變動而頒布的FAS133“財務報告與物價變動”要求在表外補充披露財產廠房設備與存貨的現行成本等內容相比,FASB在1991年以后要求披露的內容范圍要小得多,更比Edwards和Bell兩位教授1961年提出的全部資產按現行成本確認未實現(他們當時稱為可實現)持有利潤的范圍要小,且有明確的要求[4]。�
  1991年12月,FASB提出按公允價值披露金融工具,以后僅擴大到衍生金融工具。FASB當時的做法(包括FAS107、FAS115、FAS133和以后補充的有關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還是謹慎而合理的[4]。鑒于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有如下的共同特點:兩者一般都有可觀察的、活躍的、公開公正和透明的市場價格,這些價格很容易并穩定地從下列五類市場取得(取得的成本低,且價格公平合理,為大多數參與者共同接受)。(1) 交易所(exchange)的開盤價、中間價和收盤價,特別是收盤價,有很高的透明度;(2) 交易商(dealer)的買賣價,它們自己有賬戶營業,其出價和要價也有高度可信性;(3) 經紀人(broker)參與買賣的出價和要價;(4) 行業集團和定價機構(pricing sevorse)的定價;(5) 大戶對大戶交易(prenaple to prenaple)的價格也代表證券市場價格,但由于沒有中介且很少公開,通常不列入可觀察的、活躍的市價之列。�
  以上說明:第一,金融工具(衍生工具)和類似的投資性金融和非金融產品在市場上存在著可觀察的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市場價格,這使得在每個報告日按新起點計量成為可能。第二,金融工具特別是衍生工具的初始投資很小(歷史成本很低),初始投資一般為交易的保證金,甚至為零(即歷史成本為零,不要保證金),但它可能含有巨大的價值。而其價值卻隨基礎金融變量如金融工具的價格、商品的價格、匯率、價格或利率指數、信用等級和信用指數等的變動而變動。衍生工具是在未來某一日進行結算的,凈結算對企業可能有利,即有現金凈流入;也可能不利,即產生現金凈流出。也就是說,衍生工具開始雖然是作為企業一項投資才進行操作,而結算的結果卻可能變為一項凈損失,這可能帶來很大風險。很明顯,衍生工具的特點使得按歷史成本計量無能為力,而以公允價值為表現形式的當前計量(當前脫手價格)是唯一可能計量衍生工具價格及其變化的屬性。上述FAS133關于公允價值是金融工具最相關的計量,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關的計量的表述,可以稱為是一個經典式的論斷[4]。�
  只要公允價值運用于金融工具與衍生工具的價值計量,即只要權益證券和債務證券投資的計量是當前計量(債務證券投資有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企業可以長期持有至到期,可以不按公允價值計量,而改用攤余成本計量,但如果企業不打算將債務證券投資持有至到期日,即在到期日前欲銷售,就應改按公允價值計量),那么,在結算日前的報告期就必須按報告日的公開市價(脫手價)進行新起點計量,從而就必然要確認未實現的公允價值的變動。金融工具(含衍生工具)進入財務報表已經成為不可更改的會計事實。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形成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既符合資產與負債的定義,又有相關的可計量屬性(公允價值),計量的結果既要記錄又要報告(在財務報表中列報),兩者都不能違背作為會計記錄與報告基礎的復式簿記機制,一方面金融工具按報告日的公允價值記錄以表現其當前價格(價值);另一方面要記錄變動金額以表現利得和損失。盡管這種利得和損失是未實現的,并沒有實際的交易發生,從而并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但是,不記錄、不報告就不能反映復式記賬要求的平衡(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這當然是一個矛盾,不過在表內反映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是金融創新對會計的要求,投資人、債權人和類似的信息使用者也非常需要從企業的財務報表中獲得操作金融工具與衍生工具的會計信息。否則,信息就難以透明。�
  收入確認如不是根據實際交易產生的已實現或可實現,而是根據假想交易產生的未實現,這顯然又是背離會計中長期奉行的收入確認慣例的。�
  市場是發展的,金融創新和業務創新是市場日益發展和復雜的表現之一。作為服務企業經濟活動,即主要反映企業交易與事項及其后果的真相的一個經濟信息系統,會計和財務報告也必須隨著市場的發展而有所創新。�
  如果一個企業除生產制造產品外還有投資活動,并且企業的投資主要集中在買賣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以及投資于有類似活躍市場與有序交易的其他商品(如投資房地產、黃金、石油、小麥、大豆、玉米以及各種礦產品)的現貨或期貨,則該企業的主營業務應按非當前計量(如按歷史成本計量),投資活動可能要按當前計量(如按公允價值計量)。企業的主營業務,其收入確認的標準是已實現和可實現標準,而企業的投資活動,在結算期以前,每到一個報告日就要按新起點假想當前計量,前后兩期計量差異的確認標準只能算是未實現(即以持有的金融工具等,按假想交易計量其脫手價格,并確認預期將實現的利得與損失),已實現(含可實現)收益和未實現(預期的)利得共同構成財務報表中收益表和綜合收益表兩個主要報表的末行數字。這勢必引起使用者對財務報表中利潤數字真實性的擔心。�
  筆者認為反映一個企業經濟真實是財務報表的基本職能,這一點必須保證。但公允價值計量引起的未實現利得(損失)對決策者又有預測作用。上述矛盾并非一個非此即彼、不可調和的矛盾。這個矛盾表現在財務報表的確認中,而在財務報表以外還有報表附注與其他財務報告。若通過披露則可以使上述含混的信息變得透明,已實現(可實現)和未實現仍然可以清晰地顯示出來。�
  現舉簡例(例中數字是假設的)說明如何在表外運用披露使企業的利潤額變得透明,具體見下頁表1。�
  一個企業的報表如需雙重計量,經營部分應按非當前(歷史)計量,投資部分應按當前計量(如公允價值計量),各部分的信息是相關的,也是如實反映的,但報告的合計,尤其是收益表和綜合收益表的收益(利潤)合計與綜合收益合計就會將已實現利潤與未實現利得(損失)混淆在一起,就變成無用的模糊信息。現在我們若按下頁表1的形式披露,化解模糊信息,對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潤與金額加以分析,將出現兩類結果:已實現或可實現和未實現。已實現是已獲得的現金凈流入,它或者已成為現金凈流入,或者有望在確定期間內按確定金額成為現金凈流入,至于未實現則是企業期望獲得的未來的現金凈流入(倘若該投資在報告日或報告日不太長的時間內出售,則現金流入與報告日是接近的)。這些信息對報告的使用者在決策時可能都有幫助。把模糊信息分解為透明信息必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的高質量。但必須指出,按當前計量如按公允價值――當前脫手價格計量是有其應用的范圍和條件的,它只應適用于有可觀察的、活躍的交易市場發布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標價的那些資產或負債,最典型的是不需要加工、隨時可以出售的投資性金融資產,如收益證券、債務證券投資以及能及時獲得市場價格的其他商品。凡用于制造產品和提供勞務的各種生產要素,作為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就不適宜采用當前計量,應根據報告日假想交易的未實現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與損失進行確認。從當前計量應用的條件來看,市場應當是穩定的、正常的,不會出現類似金融危機的不景氣市場。不景氣表現為很難找到可觀察的活躍市場、價格出現無規律的變動(大起大落)、交易變得無序等。�







  
  可見,筆者之所以認為未實現的利得和損益也可確認,是因為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在活躍的市場中,報告的市場脫手價是客觀公正的。即使過一段時間脫手,其脫手價也不至于過分偏離報告的市價。這樣,報告日的市價及其與前一個報告日市價的差異才反映可實現的期望值,可供投資人決策作參考。�
  與此同時,在市場出現危機、交易條件變得無序時期,不是從市場取得客觀的價格,而是由企業按不可觀察的、企業自我評估的條件進行的主觀估價,則這種定價將失去“公允”的性質,此時,當前計量應否繼續就應當考慮。如果仍堅持按當前計量,并把企業自行估計的價格說成是“公允價值”,其可信度必然大大降低,有用性就值得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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