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薪酬管理 績效管理 契合 路徑 構建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針對員工崗位、工作業績給予薪酬設計,不僅體現了多勞多得的理念,更是一種物質激勵方式。這一點,對于諸多中小企業解決用工荒問題具有很好的啟示作用。那么如何使得企業薪酬管理能做到有的放矢,則成為廣大中小企業管理者需要面對的課題。
根據內容型激勵模型中的“需求層次理論”可知,員工存在著被激勵的非飽和特征。即,伴隨著員工現實需要的滿足,他們將尋求更高一級的需要。這樣一來,企業在員工薪酬管理中,必然面臨著激勵效果逐步弱化的結果。而應對這一結果,廣大中小企業難以持續增加員工的工資水平來解決。為此,建立績效管理體系,在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共同作用下,來科學、合理、有效的完成薪酬管理工作。
一、企業薪酬管理的原則導向
眾所周知,企業薪酬管理直接針對員工的工作業績;而在企業職能結構下,不同部門員工因崗位性質和工作內容不同,其薪酬組成結構、績效評價指標也存在較大差異。為此,企業若要公平、公正的履行薪酬管理須掌握以下原則。
(一)動態調整原則
正如本文開篇指出的那樣,企業薪酬管理具有物質激勵的作用。并且,從員工崗位工資的組成項目來看,都存在著固定部分和活動部分。固定部分可以理解為基數,而活動部分則被稱為績效獎金(績效工資)。因此,這里所說的動態調整原則主要是針對績效獎金部分。遵循該原則主要歸因于兩個理由:1、根據員工工作業績動態給予調整;2、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動態給予調整。后者很重要,即在企業面臨經營困境時,可采取整體下調工資水平的辦法,來規避企業裁員的聲譽風險。
(二)適時傾斜原則
對于諸多生產型中小企業來說,伴隨著企業成長的同時,其必然面臨著不同的經營目標。如,在企業創建過程中面臨的經營目標就是開拓市場;而在企業走向成熟階段,則追求技術創新的經營目標。因此,根據企業不同經營目標建立具有傾斜的薪酬管理體系,將能實現激勵兼容的效果。
二、原則導向下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
單就績效管理體系來看,其由三部分組成:目的、手段、結果。目的關乎績效管理的價值取向;手段則是績效管理的具體方法;結果體現為績效管理的獎懲。為此,原則導向下績效管理體系便圍繞這三個方面展開。
(一)目的
根據管理學原理可知,績效管理主要在于推動目標管理的實施。而目標管理則可以理解為:企業在經營總目標下,經過目標分解形成了各職能部門的具體操作目標,而對該操作目標進行協調并促使其收斂于總目標的管理過程。由此可見,績效管理的價值取向在于,促進各部門員工工作的協同性和主動性。
(二)手段
績效管理的基本手段體現為,在績效指標下的評價考核過程。不難理解,這一環節對于員工績效獎金的獲取將起決定作用,從而也構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敏感領域。若要消除不必要的誤解,管理層須根據員工崗位特點及工作內容,針對性的建立指標。這種指標應植根于本企業的現實狀況(包括:員工整體素質、經營環境等)。
(三)結果
針對員工實施績效管理自然涉及到最終的獎懲措施。為了增強部門成員的團隊意識,諸多企業都采取以部門為單位的績效管理,其獎懲也只面對部門。最后,由部門負責人再根據獎懲措施在成員間進行分配。因此,這里就須強調部門負責人在公開、公正、透明等方面的把握情況了。
三、二者契合下的路徑構建
有效實現薪酬管理的激勵功能,是建立二者契合的紐帶。在此基礎上,具體的路徑構建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展開。這里以“研發部”為考察對象。
(一)給予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的權力
研發部門具有學習型組織特征,其將產生知識外溢的正外部性。這一結果可以理解為,部門成員甲無償把自己的知識與部門成員分享,其自身在知識積累過程所產生的成本由他一人承擔,而收益卻被耗散。此時,若要促使成員甲持續的完成上述行為,必須通過一定的物質(精神)補償,來彌補因收益耗散所引起的損失。從而,在外部收益內部化的情形下,才能實現知識產權在封閉狀態下的激勵作用。而成員甲的收益耗散程度只有部門負責人掌握,因此,給予負責人績效考核的權利,便考慮到他能掌握成員工作績效的具體信息。
(二)給部門成員提供利益申訴渠道
正因為研發任務往往存在不可分性,部門負責人難以嚴格界定每位成員的實際工作績效。同時,即使成員甲促進了知識外溢的產生,但卻因較難量化其準確的收益。從而,這就要求須給部門成員提供利益申訴渠道。不難理解,人力資本存在于獨立的主體內,其產權是嚴格封閉的。為此,成員個體將能有效比較在研發過程中的貢獻大小。由于存在著部門成員間的監督機制和聲譽約束機制,就使得成員在申訴自身貢獻大小時,避免了機會主義動機(如,搭便車)。由此,給部門成員提供利益申訴渠道是具有可行性的。
綜上所述,以上便構成筆者對文章主題的討論。針對二者契合路徑的構建還可以從其它方面展開。但是,筆者認為:以“激勵功能的釋放”作為切入點,在現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上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