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創業板公司股權激勵概述
創業板市場又稱二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而設立的證券流通二級市場。同時,創業板市場也承擔著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任務。自從2009年10月23日開市以來,已累計超過280家公司先后在創業板上市成功募集資金。截止2011年收盤,創業板市值接近7300億人民幣。
股票期權指的是公司給予員工的一種權利,期權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票的權利。對于股權分散的公司,管理人員擁有少量的股權將會激勵他們追求自己的利益,隨著管理人員股權份額的增加,他們的利益將會與廣大股東趨于一致,其偏離利益最大化的傾向就會減輕。
二、影響股票期權激勵效果因素分析
(一)創業板證券市場有效性低
股權激勵機制起作用的前提是企業的股價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我國資本市場一直存在“弱勢市場”的詬病,不完善的證券市場弱化了股價和公司業績之間的關聯性。弱勢市場的現狀導致創業板公司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其激勵效果有待考證。
(二)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股票期權質量難以保證
創業板上市公司一般具有高成長性、高科技含量、富有創新能力等特點。公司規模不大,股權相對集中,一般由創始人及親屬等高度關聯人控股,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監事會缺位現象較為普遍。創業板公司內部缺乏公正有效的薪酬委員會來制定公司高管的薪酬計劃。很多情況下公司實行的股權激勵方案并沒有起到激勵的作用,是變相的給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發紅包。
(三)“三高”發行催生股市泡沫,行權價格屢遭穿破
創業板在新股發行過程中存在明顯的“三高”現象,即高發行價格、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額。過高的股價對公司而言實則是一副“慢性毒藥”,需要上市公司在以后的運作中讓投資者慢慢消化。過高的價格提前預支了未來企業的盈利,當公司運作出現問題時,二級市場將會出現大幅波動。
(四)行權條件考核指標單一,不利于公司長期發展
目前已經提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對于行權條件除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外,將重點放在了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的增長上面。
三、改善我國創業板公司股票期權激勵狀況的措施
(一)規范非流通股份的逐步、有序流通
從創業板自身特點來看,要促進證券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就必須規范控股股東的非流通股份的解禁步驟,綜合考慮創業者、風險投資方和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各方的利益。應該在公司股票鎖定期和減持幅度上設置相互補充的限制條件,并且為控股股東的非流通股份的轉移提供平行于二級市場的通道,通過引入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逐步實現控股股東的股權收益,達到分散股權、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與促進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多重目標。
(二)推出帶保護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促進企業的長期穩定成長
由于我國的宏觀資本市場的市場有效性程度與國外成熟資本市場存在較大差異,單純的向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提供以股票價格為行權依據的看漲期權,不能夠形成具有長期、正向的激勵作用。
設定保護的股票期權的操作原理是在股票價格高于行權價格一定比例范圍內,被授予方可以按照既定方案行使權力,股票行權能夠獲得收益;在股票價格低于行權價格時,授予方應該對股票期權設定保護,保證被授予方的有正的權益收益。這種制度設計能滿足創業板公司高成長性的需要,鼓勵公司員工創造新的業績;同時又對弱勢市場中出現的股票價格與公司業績分離的狀況進行防范,有效保護期權被授予方的合理利益得到滿足。
(三)根據企業特點選擇股票期權方案
股票期權激勵方案應以企業戰略為核心,合理選擇激勵對象。適度加大激勵范圍,容納更多的中層管理人員。從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實踐來看基本上所有公司都將高級管理人員列入了激勵對象。同時,中層管理人員也是高層領導的發展來源,這些人的心態是否穩定,對于一個公司的穩定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其次,盡量避免將監事、獨立董事列為激勵對象,防止內部人通過股票期權來牟取私立,危害公司和股東長遠利益。
四、結語
創業板企業在成長期過程中其激勵機制的制度約定總是動態的、個案的,有條件的企業應該考慮為自己“量身定做”一套合適、有效的激勵模式。所以創業板企業的股權激勵不能拘泥于形式,刻意的去效仿大的上市公司或者外國的企業,而應該從自身出發,從自己發展階段的實際特點出發,設計出符合企業長期發展的股權激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