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評價體系的構建
從湖北省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歷程來看,高技術產業政策一直貫穿其中,這也造成了高技術產業政策有效性的評價指標過于龐大,種類繁多。鑒于構建評價體系的科學性、系統性、指導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參照中國高技術產業統計年鑒的相關指標,本文從政策產出和政策投入兩方面構建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有效性評價指標體系。第一,政策產出指標反映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的經濟效益,本文選取了高技術企業數、高技術產業總產值、高技術產品出口額和新產品產值這四個指標,用以表示政策在制定和實施之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第二,政策投入指標是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的成本因素指標,主要有R&D人員全時當量、R&D經費內部支出、科技機構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和科技機構數。
二、政策有效性評價
本文將湖北省作為一個決策單元,選定湖北省高技術產業的企業數、高技術產業產值、出口額和新產品產值作為DEA的產出指標,R&D人員全時當量、科技機構數、R&D經費內部支出、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和政府資金作為DEA的投入指標。但由于數據來源的有限性,本文只選取了湖北省2003-2010年的高技術產業的數據(如表1)進行DEA分析。
由于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滯性,因此,本文以兩年為一個周期。運用DEAP2.1軟件算出2003-2010年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每兩年的Malmquist指數及其分解,分析結果如表2。
從表2可以看出,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有效性的全生產要素效率指數在2003-2010年期間逐年增加,并且在2004年之后增加到了1以上。這就表明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在整體上是有效的,并且其有效性在這一期間呈現上升趨勢。而在2004年之后技術效率、純技術進步效率和規模效率均為1,表明湖北省高技術產業的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政策2005-2010年這五年之間是穩定有效的。
三、結論
基于以上實證分析的Malmquist指數,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雖然整體有效,但仍未達到其政策目標。自2003年以來,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以創新為主題,但以上的實證分析表明,其純技術進步效率均為1,表明其產業政策雖然在創新方面有所成效,但與其政策目標相差較大,未能成為推動湖北省高技術產業發展的主力。
第二,由表2的數據可知,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近幾年都穩定在1,這就說明湖北省在高技術產業方面推動技術成果轉化政策效果顯著。湖北省應繼續出臺和實施推進高技術成果產業化的政策,進一步促進高技術產業的增長。
第三,湖北省高技術產業政策的技術推廣政策效果明顯,增強了綜合政策的有效性。近年來,湖北省高技術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技術的消化吸收能力不斷增強。湖北省應在此基礎上提高高技術產業的純技術進步率,推進高技術企業的創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