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建筑業應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當下,我們已是將建筑業與鋼鐵工業、汽車工業等列為經濟三大支柱產業,而大力發展的。本文所探討的正是這樣一個問題:發展如日中天的建筑業到底是否堪此重任,在新世紀肩負起主導產業的重任,還是依舊履行其支柱產業的歷史使命呢?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是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的三十年,同時,也是建筑業蓬勃發展的三十年。以史明鑒,從這三十年的激蕩起伏中,或許我們能領悟到時至今日建筑業的路應當如何走下去。
一、 支柱產業的戰略性選擇
1、主導產業與支柱產業
所謂主導產業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經濟發展的某個階段,由若干產業部門對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起著導向性和帶動性的作用的產業。這些產業在我國現階段一般應具有發展潛力較大,需求較高,勞動生產率上升或技術進步速度較快,產業之間的關聯關系強,進出口能力大和資金技術密集程度較高等特征。選擇這樣的主導產業并加快其發展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速度和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有重大作用。
同主導產業一樣,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擁有重要地位。二者區別在于主導產業更注重對其他產業的帶動作用,而支柱產則更偏重于國民經濟構成及發展的影響。在選擇主導產業時,更多考慮的是該產業的前向、后向和旁側效應,該產業必須具有極強的外部聯系。
那么,發展如日中天的建筑業到底是否堪此重任,在新世紀肩負起主導產業的重任,還是依舊履行其支柱產業的歷史使命呢?
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的經濟目的,選擇支柱產業有不同的立足點。比如從發展的角度看,支柱產業就應該是創造GDP多的產業;從財稅的角度看,支柱產業就應該是創利稅多的產業;從就業的角度看,支柱產業應該是吸納勞動力多的產業;從資產的角度看,支柱產業就應該是擁有資產最多的產業。支柱產業不是靜態的一成不變的。資本主義初期,紡織是支柱產業;中期支柱產業則變為鋼鐵、汽車、石油;到現代電子、信息、高新技術產業則成了支柱產業。
2、建筑業的國民經濟地位
(1) 建筑業總產值和就業吸納
中國的建筑市場是一個發展潛力很大、前景廣闊而充滿活力的市場,對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據統計,建筑業總產值多年在國民經濟物質生產部門中占居第三位,僅次于農業和工業,建筑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連續多年超過6%,僅次于工業、農業和商業,居第四位。1990年至2007年18年間,建筑業總產值從1345億元迅速增加至51044億元,增速達到23.8%;吸納就業人數則由1345萬人增加至3134萬人,占總就業人員數比例由1.5%穩步上升至4.1%,增速達到6.9%。可見,建筑業目前仍是勞動密集型部門,能容納了大量的就業人員,相對其他行業,在整個國民經濟就業人數的構成中占有較大的比例,成為主要的就業部門。
(2) 發展規模與企業經營效益狀況
建筑業為增加國家收入、增加積累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大幅改善、提高了城鄉人民的生活條件和質量。截止至2008年底,全國已有建筑企業64152家,2008年全年簽訂合同總額達101萬億以上,利潤額17561億以上。
另一方面,建筑業一直被認為是微利潤率行業,產值利潤率一直低于4%,產值利稅率等效益指標也低于機械電子、石油化工等行業;而高達60%以上的資產負債率也體現了建筑業負債經營的特點。不同于工業等其他產業,建筑業建設周期長、資本回收慢的特點,也給其經營帶來不少風險。
可見,要作為主導產業,建筑業的根基尚顯不足。
(3) 影響力系數
建筑業為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技術基礎,為實現固定資產投資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發揮了重要作用。建筑業的發展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和繁榮。促進了建材、冶金、有色、化工、輕工、電子、森工,運輸等50多個相關產業的發展。
影響力系數又稱“帶動度”。指一個產業影響他產業的程度叫影響力,也就是某產業的生產發生變化時對為其提供直接或間接投入品產業的生產發生相應影響的能力,不同產業的影響力各不相同。該系數如果大于1,表示該部門生產對其他部門生產的波及影響程度超過社會平均影響力水平。建筑業的影響力系數已經超過工業達到1.2236,更加高于農業、服務業等一、三產業,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最強。據統計,至1995年,建筑業的影響力系數已經達到所有產業的第一位,并且呈上升趨勢。
(4) 建筑業的投入與產出
正如前文所述,建筑業的發展能夠帶動大量的關聯行業產出增加。正是由于建筑產業本身蘊含著大量潛力,這可以從其投入產出表中清晰的反應出來。
完全消耗系數是指某一部門每提供一個單位的最終產品,需要直接和間接消耗(即完全消耗)各部門的產品或服務數量。它不僅揭示了部門之間的直接和間接的聯系,更全面更深刻地反映部門之間相互依存的數量關系。數據表明,每100元的建筑業產出中,金屬產品制造業、機械設備制造業、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采掘業等原材料生產類制造業的投入占比都超過了20%,可見制造業對基礎制造業的拉動作用。另外,建筑業對其余行業的產出貢獻也都在1%以上。
另外,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建筑業能夠靈敏地反映國民經濟的繁榮和蕭條。當國民經濟各個行業處于繁榮期時,全社會對固定資產和住宅消費的需求增加,建筑業處于興旺時期;當國民經濟處于蕭條期時,工廠開工不足,固定資產大量閑置,私人資本投資銳減,建筑業的任務來源減少,從而處于衰落時期。同時,建筑業又是調整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經濟蕭條時,政府通過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公共投資規模,帶領國民經濟走出低谷,而在經濟過熱時反其道而行之以抑制產能過剩。
綜上所述,建筑業作為支柱產業的地位是無可厚非的,建筑業的最終產品不但能夠較好的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而且能夠吸收國民經濟各部門大量的物質產品和消費資金,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調節作用。
3、建筑業作為支柱產業的可持續性
建筑業對原材料等基礎制造業有著巨大的拉動作用,這點在之前一節已經得到充分說明。事實上,在大多數發達國家城市化的進程來來看,城市化初期,建筑業發展活躍,為擴充城市邊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都發揮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建成的各類工業、交通運輸、農林水利、文教衛生、科技等建設項目,保證了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發展之所需。建筑業企業為全社會建造了大量住宅,有效地改善了人們的居住條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質量。
但是,在發達國家進入城市化中后期的時候,建筑業支柱產業的地位也逐漸被其他諸如電子信息、高新技術等產業所代替。在中國城市化進程已達到40%的當下,建筑業支柱產業的地位還能維持多久?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方面,建筑業使得城市邊緣擴大,使更多的農村居民進入城市居住,促進城市化的進步;城市化加速又使得中心城市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力增強,帶動了區域內建筑業的發展,進而縮小了城鄉差距,進一步加速我國整體城市化的進程。
另一方面,當城市化達到一個較高水平時,建筑業擴張城市邊緣的作用逐漸被舊城改造一類的維修類工作取代,當然,城市內部盤活土地的建筑更新、衛星城的建造也占有一部分比例。由于土地供應量的有限,建筑業的發展也會因此受到制約,無法像城市化初期那樣發展迅速。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建筑業占GNP的比重應當呈倒U型,依據本文上節分析可知,當下建筑業的生產總值仍然處于上行階段,也就是U型曲線的左半邊。因此,在現階段選擇以建筑產業作為支柱產業的確是正確的選擇,但是也應當順應時變,在城市化后期時,即進入U型曲線右半邊的時候,則應適當調整發展戰略。
二、 建筑業的發展機遇與對策
現階段,建筑業、汽車工業與鋼鐵工業依然是國民經濟的三大支柱產業。眾多學者對建筑業今后的發展道路提出了政策建議,為建筑業的繼續繁榮提供了參考。簡略總結為以下幾條:其一,完善政策法規,對接國際市場;其二,規范建筑市場,提高建筑人員素質;其三,增加建筑技術含量,提高增加值;其四,調整產業結構,謀求產業升級。
如果政府以及建筑企業能在以上四點上下足功夫,建筑業作為支柱產業造福社會的作用一定會更為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