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林業的投入,林業部門也因此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興旺繁榮景象。但正如國家林業局前任局長周生賢警示的,林業建設規模大了,投資多了,如果手中權力用不好,很容易犯錯誤、滋生腐敗。
此種現象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在國家林業局《2006年林業計劃財務工作十大要點》中單辟出一點專門講述如何加強資金的監管。
文件指出:
加強財務人員的培訓。重點培訓《預算法》、《審計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相關辦法,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認真貫徹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嚴格把關,切實做到措施得力并落實到位;建立健全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切實將責任制貫徹落實到工程建設的全過程。
繼續強化“硬預算”管理。一是立即著手對專項資金情況進行清理,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大對財政撥款結余資金的管理,規范指導預算執行;二是加強對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情況的分析,提出針對性的措施對策。
進一步強化資金監督檢查。一是部署和督促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對“十五”期間林業重點工程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自查自糾;二是組織對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三北防護林四期等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稽查;三是對2005年稽查的退耕、海防林、長防林、三北四期和野生動植物工程資金稽查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察。
(材料來源: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