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以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為特色的金融自由化的發展,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機構中的主體,創新已成為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重要手段。進行中間業務創新,已成為發展的主要趨勢。這些對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進行中外比較,選擇適合本土的創新有助于商業銀行業務的良性發展。
1 國內外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發展綜述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創新具體指在原有業務的基礎上,利用先進的技術和理念,根據銀行發展的需要,將新思維運用到實際當中,開發適應客戶需求的新型服務類和表外業務的過程。
1.1 國外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發展及現狀
西方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創新始于20世紀70年代初,以信用卡、基金和代理銷售保險等業務為主;80年代以后,由于金融衍生產品迅速發展,商業銀行推出了大量期貨、期權、信用擔保、互換等創新業務;90年代以后,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其應用,電子渠道的建設逐漸開展,現金管理等資源整合型業務陸續開展;21世紀以后,得力于混業經營和金融市場的日漸發達,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發展到資產管理、代客理財等領域,實現了證券、保險和信托等領域創新業務的全面推進。目前,主要是發展公司銀行業務、個人理財業務以及資本市場相關業務。處在混業經營的體制下的西方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用能力和產品研發能力不斷提高,中間業務的創新也逐漸變得個性化、多元化、綜合化、系列化,傳統中間收入比重逐漸降低。例如,在大型銀行集團的中間業務收入中,資產管理、投資銀行和證券經紀收入占比70%左右,而與傳統銀行業務相關的賬戶收費、信用卡以及結算等收費業務則占比30%左右(張正華,2011)。
1.2 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發展及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始于1993年。自有創新以來,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創新,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業務領域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紛紛突破原先規定的專業界限,每家銀行的業務都已覆蓋到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個人消費及國際業務等領域,但業務交叉情況嚴重;在客戶對象方面,民營、私有等非公有經濟的業務比重快速上升,公有經濟的比重在下降;在業務品種方面,新的業務品種不斷涌現,其中,貸款及保證類產品所占比重最大,種類較為豐富,涵蓋本外幣、表內外領域,是利潤的主要來源;支付結算類業務創新較多,開拓市場較為有利,收益很好;產品的電子渠道正在逐步擴展,網上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手機銀行、企業終端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傳統服務的延伸。但對我國商業銀行而言,存貸款業務依舊是辦理業務的重點,中間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依然較小:2004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平均收益占總收益的15%左右(姚先霞,2005),2008年、2009年兩年,根據各大商業銀行年報,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比均處于20%以下。從2010年披露的年報來看,2010上半年所有上市銀行實現的中間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18.11%,較2009年提高了1.23%。中農工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只有建行達到21.94%,離發達國家45%~50%的標準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
2 中外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特點分析與業務創新的對比
從國內商業銀行的發展歷程看,業務創新速度比較快,但與外資金融機構相比,存在較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 中間業務規模比較
國外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快速發展始于20世紀80年代,隨著世界經濟的大發展,銀行之間競爭加劇,金融管制放松,金融創新工具層出不窮,使中間業務迅猛發展起來,逐漸成為商業銀行的一個主營業務和重要收入來源。中間業務也成為國外商業銀行繼存、貸款業務之后的獲得高度重視的第三大塊經營主業。例如:1983-1986年美國銀行業的中間業務量從9 120億美元增長到121 880億美元,從占銀行所有資產的78%上升到142.9%,其中7家最大的銀行中間業務比貸款業務多出一倍多,居于美國銀行業前列的花旗、美洲等五大銀行集團其1988年中間業務活動所涉及的資產總和已超過2.2萬億美元,同期這幾家銀行資產負債項下資產總和為7 800億美元,資本總和近450億美元,中間業務3年來平均增速為54.2%,遠遠高于資產總額年均9%和資本總額年均21.6%的增速(金融時報,戴勇,2005)。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加快了結構調整步伐,中間業務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同國外銀行業相比還存著較大差距。
2.2 中間業務經營范圍和品種比較
西方商業銀行經營的中間業務種類繁多,隨著競爭的不斷加劇和客戶力量的不斷增強,使得國外商業銀行大力發展非利差業務。為滿足客戶各種需求,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層出不窮,外資銀行所使用過的中間業務品種已達2萬種。范圍涉及知識含量較高的管理、擔保、融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眾多領域,分布均勻,來源廣泛,對某一項業務的依賴性小,可有效滿足客戶的多種金融需求。如有“金融百貨公司”之稱的美國銀行業,其中間業務的范圍涵括:傳統的銀行業務、信托業務、投資銀行業、共同基金業務和保險業務等。他們既可從事貨幣市場業務,也可從事資本市場業務(張繼華、溫福東,2002)
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分為以下9類:①支付結算類中間業務;②銀行卡類業務;③代理類中間業務;④擔保類中間業務;⑤承諾類中間業務;⑥交易類中間業務;⑦基金托管業務;⑧咨詢顧問類業務;⑨其他類中間業務。
2011年從16家上市行中間業務的明細科目來看,各行業務比重分布差別很大。工行和深發展主要為結算手續費業務;農行、建行、光大、興業、中信和北京銀行為顧問咨詢業務;中行、浦發為信用承諾手續費業務;寧波銀行和招行均是銀行卡業務;交行是投資銀行業務,民生是托管及其他受托業務,華夏是理財業務,南京銀行是代理業務占比高。各具特色,互不重疊。但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所從事的主要是傳統的中間業務,范圍較窄,品種單調,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結算、售匯等籌資功能強、日常操作簡單的結算類、代理類等勞動密集型業務。而技術含量高、為市場提供智力服務并從中收取手續費的資信調查、資產評估、個人理財、企業信用等級評估以及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在我國才起步,有的甚至還沒有開展。
2.3 產品開發對比
國外銀行開發新產品更多是為了滿足客戶的需要,開發出不同業務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而我國商業銀行自主創新動力不足,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產品的創新局限于模仿,缺乏原創,在利用信息、技術和人才等為客戶提供高質量和高層次服務方面相對欠缺。
2.4 創新型業務的品牌定位對比
缺乏特色業務和相關品牌是影響中間業務競爭力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仍以代理收付和個人金融業務為主,在同業的競爭中很難顯示出自身的優勢;投資銀行業務也沒有突出的相關品牌;個人理財業務作為個人金融業務的品牌,由于服務質量的區域差異和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了其品牌形象的折扣。
3 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存在不足的原因與對策
3.1 經營管理體制與創新制度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前身均為專業銀行,在國內金融界基本處于壟斷地位,尤其在其主營的傳統存貸業務方面的長期壟斷,使得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規模較小難以對其形成有力的競爭,而國外商業銀行因存在“壁壘”的障礙也難以對其形成較大的威脅。其次,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長期生活在一種市場化程度低、競爭不充分的環境下,缺乏以客戶和市場為導向來拓展新業務的意識,主動創新外在環境動力不足。另外,我國商業銀行的總分行體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創新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業務創新都是靠中央銀行自上而下推行,自發進行的很少,在進行業務創新時缺乏對新業務的詳細考察和市場定位,大約有85%的創新業務是從國外引進的。創新內在動力的不足。應健全組織管理與經營機制,提高主動創新意識。
3.2 金融市場不成熟
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還很不成熟,金融業仍然受到分業經營管理制度的約束,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發展不均衡,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不成熟,賣空交易不完善。利率市場化進程緩慢,業務創新所必須具備的彈性利率空間尚不具備,大量與利率及金融衍生工具相關的創新業務開辦困難。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外匯創新受到抑制。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受到限制,投資渠道和創新空間有限。需加快金融市場的改革步伐,并開發與碳金融相關的碳交易代理、財務顧問、融資擔保、咨詢、CDM項目融資等新型業務。
3.3 對創新認識的觀念與定位
由于社會公眾傳統的理財觀念制約,目前國內大部分商業銀行依然把傳統中間業務視為重點,而且中間業務僅僅被視為發展和吸引存貸款客戶的一種手段。商業銀行要從實際出發,認識創新業務對銀行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實現收入多元化、提高核心競爭力和綜合盈利能力、降低銀行風險等重要作用。
3.4 銀行整體協調與規范
我國商業銀行各部門開展業務合作互助相對較少,新興業務與傳統業務融合難,對中間業務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劃,因此推出的業務新品種不成熟,得不到傳統業務的有力支持,難以滿足客戶的綜合性需求。需要加強對中間業務的整體協調規劃。增強各個部門之間信息的共享和合作。共同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制的綜合性服務。
3.5 創新人才與技術
復合型人才匱乏,甚至不斷流失,一定程度影響中間業務的創新。同時,銀行硬件設施及技術手段相對落后,開發出的新產品科技含量較低,附加值不高。須提高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大科技收入,積極進行技術創新。在開展中間業務的過程中,商業銀行應該重視科技含量較高的業務。加快電子化建設的步伐,便利服務。同時,適應市場情況,要發掘防偽、防盜等技術系統,為客戶提供服務技術保證。
3.6 法制建設
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被《商業銀行法》嚴格限制在傳統業務的范圍內,金融創新由于法律和制度的滯后而難以進行。另外,我國商業銀行在產品創新和制度規范之間存在時間間隔較長、空間差異較大等問題。往往是產品創新在前,規范制度在后,而且各地區和分行之間方法和進度也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