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經濟回緩以來,投資成為拉動經濟企穩回升的最重要力量,河北政府投資在刺激經濟增長中作用比較明顯,但民間資本“惜投”現象仍然嚴重,出現了“政府熱、企業冷,公共投資熱、民間投資冷”的現象。2009年我國政府列出4萬億的公共投資計劃,也不能徹底地扭轉經濟勢態,而是希望通過“帶動效應”,激發巨大的民間資本來實現消費需求的增長。可以說,對于已經暗流涌動或是處于“休眠”、“半休眠”狀態的民間資本都將是一次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這樣的時期,如何正確把握民間資本發展面臨的問題,以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對策值得研究與探索。
一、徹底走出危機,激活河北民間投資的必要性
雖然政府投資及其他經濟刺激政策可以有效抗擊衰退,并在短期內激活經濟,但在危機回暖之后,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和經濟活力則有賴于積極的民間投資和充分的市場機制。當前河北經濟增長主要靠政府投資和政策推動,而民間投資和市場機制明顯不足,經濟回穩的基礎仍不牢固, 需要更加重視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啟動民間投資,切實將民間儲蓄的優勢轉化為投資增長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形成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機制,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在當前經濟回穩的基礎仍不牢固的情況下,在保增長、保就業、保民生的過程中,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二者不可偏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過分依靠政府投資的弊端分析
在2009年政府主導的投資中,絕大部分資金流向了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本身是排斥就業的,并且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它的高額利潤回報卻不能為全民共享,因此,國企投資進一步加大了更大范圍的收入分配不公,加劇了投資與消費的不平衡,并降低了投資效果。但是,與國企投資不同,民間投資以利潤為導向,直接或間接地指向消費需求,通過企業家的有效供給,達到需求與供給的匹配,這也是民營企業產生的前提。相對于政府主導投資,民間投資能夠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它的利潤通過分配能夠更多地被用于消費,由此可以窺見激活民間投資的必要性。
(二)從河北民間投資的對外聚集優勢來看
河北省地處京津冀三角地帶,隨著水陸空交通網絡和郵電通訊設施的漸趨完善,同處環渤海地區、地域相鄰的京津冀三地經濟上潛在的合作性日益顯露。一方面,京津有技術、管理、資金、信息的明顯優勢,都是河北省的短缺要素。河北省目前從國內引進的資金和項目總量中,大約有60%~70%來自于京津,河北省是京津外資流轉擴散基地、產業轉移基地、先進制造業零部件基地、現代物流倉儲基地、休閑旅游度假基地和農副產品供應基地。另一方面,河北的農業資源、礦產資源、生態資源和勞動力資源,乃至省內居民消費品市場的巨大潛力,也是京、津進一步強化其經濟城市功能,降低商務成本和拓寬發展空間的需要所在。河北省發展民間投資的潛力巨大,吸引利用民間投資具有無可辯駁的可行性。
(三)從河北民間投資危機以來的短期性行為分析
當前民間投資面臨的困境雖有所緩解,但不少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解決,以充分發揮民間投資在經濟回暖后的作用。民間資本在金融危機及回暖后的發展遇到政策、體制以及自身等各種瓶頸時,其積累起來的民間資本財富開始在尋找新的利潤領域時表現出大規模的逐利性流動,出現“炒房”、“炒車”、“炒煤”等短期性行為,不少農產品以及煤炭、棉花等一些生產資料價格輪番上漲,顯示市場資金充裕,并在不斷尋找新的投資和獲利目標。
總之,在當前經濟回緩,通貨膨脹的經濟形勢下,有效引導民間投資健康有序發展,是有效激活民間投資的重要問題,也是抑制通脹急待考慮和不可回避的問題。
二、河北民間投資發展的制約因素
民間融資的體制性和政策性障礙仍未徹底突破。從民間投資的增長來看,2009年在河北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48.8%的情況下,城鄉集體、個體投資僅增長14.7%,更與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60.1%的快速增長形成較大的反差,擴大民間投資仍有眾多難題待解。危機以來,河北民間資本發展中表現出“游離狀態”、“游資行為對市場秩序造成沖擊”、“生存環境困難”以及“融資約束嚴重”等問題,挖掘制約其發展的深層次原因既有信用缺失、缺乏技術創新與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內源性因素,又有市場準入仍舊受限、金融體制障礙、缺乏政府引導與財稅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外源性因素。
(一)內源性因素
1.信用缺失問題
民間投資主體信用缺失是民間融資的一大障礙,河北民間主體規范誠信意識、社會責任意識相對淡薄,合法守約意識不強,目前部分中小企業誠信意識低下,制假售假、違約毀約、惡意逃債、偷稅漏稅、虛假合同、價格欺詐等失信現象屢禁不止。著名的三鹿事件就是典型的信用缺失的表現,還有一些中小企業沒有真正理解和認識到誠信經營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導致經常發生經營上的失信行為,重貸輕還,隨意拖欠貸款本息,有的甚至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損壞了中小企業的形象,其本身的信用問題影響其融資能力,進一步阻礙其健康持續發展。
2.缺乏技術創新與核心競爭力
由于民間投資企業規模小,缺乏技術創新與核心競爭力,客觀上造成了很多高資本、高技術行業進入困難。比如金融、保險行業對資本和人才的要求較高,民間投資很難進入。目前河北民間投資比重較大的行業分別是制造業、房地產業、農業和其他行業,多集中于投資少、見效快、技術性不強的一般性競爭行業,很多處在貼牌制造、加工貿易等產業鏈的下游。在科學技術、金融保險、文教衛生體育等行業投資比重較低。一般性競爭行業的特點是勞動密集度高,兩極分化突出。民間投資生存并發展于勞動密集型企業,但在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的今天,勞動密集型已成為民間投資的劣勢,決定了當前民間投資主體必須“二次創業”。
(二)外源性因素
1.行業和自然壟斷依然存在,市場準入受限
市場準入存在障礙,民間投資領域受限。如今民間投資尋找項目信息,30%靠朋友介紹,30%是在網上搜尋,缺乏相對可靠的信息來源,沒有項目就沒有投資,但在當前產能過剩、供大于求的情況下,嘗試轉型的民企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很難。按照目前市場準入格局,在全社會80多個行業中,允許國有資本進入的有72種,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種,而允許民營資本進入的只有41種。民營經濟在高回報率的壟斷行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存在“玻璃門”、“彈簧門”等市場準入障礙,而傳統競爭性行業又已產能過剩,民間資本缺乏有效投資領域。在國家新增的4萬億投資項目中,中小企業很難從中獲益。放開壟斷領域有助于民企找項目,國家發改委提出允許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電信、金融、城市水務等壟斷性、公益性領域,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融資和信貸支持力度,能否真正進入壟斷領域并獲利,民營企業還面臨重重困難。
2.金融體制障礙,融資困難
河北省民營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一直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據河北省企調隊調查,47%的私營企業感到融資困難,認為融資環境較差。民營企業投資中65%的資金是企業自有的集資,另有25%的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個體投資的資金來源約80%的為個人自有資金。盡管政策規定,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民間投資作為信貸工作的重要任務,對民間投資者的貸款申請要一視同仁,為民間投資項目上市融資提供平等的機會,銀行方面也相應采取了增加再貸款規模、設立中小企業信貸部等相關舉措,但總的看,金融對民間投資信貸支持改善的成效并不明顯。另外,河北省原有擔保公司數量較小且不成體系。全省建立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僅17家,擔保資金僅3.6億元,抗風險能力及可信度也較低。
盡管我國資本市場上存在六大融資方式,但民間投資企業仍比較難以獲得資金。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由于中小企業受規模和財務制度限制,難以在正規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融資。對債券融資,國家的限制較多,對企業來說由于要定期返還本金,融資成本相對較高。對股權融資,盡管2004年深交所推出了中小企業板,但是由于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完善和相關人才的缺乏導致大部分中小民營企業望而卻步,資金來源嚴重受限。
二是河北廣大的民營企業很難獲得貸款。由于民間投資中小企業具有本身抗風險能力差、信用等級低、淘汰率高等特點,不能通過國有商業銀行的嚴格審批,從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從2002年到2006年商業銀行發放的短期貸款中私營個體企業不到3%。這就意味著絕大部分私營個體企業需要自籌資金,自行解決資金短期的困境,造成這些企業的抗風險能力較弱,容易出現資金斷裂。
3.缺乏政府引導與財稅政策扶持
在京津冀地區,尤其是河北省,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強政府弱市場,“官文化”氛圍較重。市場可以辦的事往往要政府出面,管、卡、拿,或者名為服務,實則是對企業微觀經濟活動進行干預。一方面政府直接投資包攬范圍過廣,對形象工程以及一些競爭性領域的投資仍然較多,無形中在資金及投資領域上對民間投資形成了一種“擠出效應”;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對民間投資審批上存在的環節多、費用高、效率低等弊端依舊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管得過多而保護、服務不夠的現象仍比較普遍。調查顯示,80%的企業認為管理執法部門的不良作風是影響民營經濟發展軟環境最突出的問題。如果不清理“吃拿卡要”、“公章旅游”的潛規則,降低民企人際關系成本,民營企業正常發展的環境就會受到破壞,民企的發展需要河北省政府引導與相關財稅政策的大力支持。
三、有效激活河北民間投資的措施建議
(一)排除內源性障礙因素影響
在信用缺失方面,向民間資本活躍的浙江溫州學習。隨著經濟的發展,誠信在企業經營過程中越來越重要,浙江省一直重視培養和創造良好的企業信用環境。早在2002年浙江省實施“百萬企業信用工程”,開始構建企業信用體系,率先開通了全國數據容量最大的省級企業信用網上查詢系統,有50多萬家企業的信用資料在內,對企業提升信用等級產生了重要影響。這是浙江民間投資發達的關鍵所在,值得借鑒與學習。
在技術創新與提高核心競爭力方面。創新既是核心競爭力最強有力的保障,又是培養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而人才和技術又是創新的主要依托力量,現代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和技術的競爭。在人才方面,民間投資者應當首先樹立現代人力資本管理理念,要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同企業戰略相結合。要確保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培訓等職能都以企業為出發點和最終目標。其次,民間投資者要在投資企業內部形成一套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激發員工創新的積極性。例如,浙江省正泰集團的《關于推進科技進步的十六條規定》明確規定了企業中科技人員的開發項目基金、社會養老保險、住房、子女上學等優惠政策和科技成果獎勵政策,類似措施很值得借鑒與學習。
在提高核心競爭能力方面,積極做到:
1.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技術攻關,幫助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開發中心,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2.強化民營企業產品結構調整。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實現產品更新換代;開發新產品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3.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投資建設有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
(二)排除外源性障礙因素對策措施
1.準入領域繼續放寬
凡是國家法規未明文禁止的行業和部門都要對民間投資開放;凡是對外商開放的投資領域都允許和鼓勵民間投資進入;實行優惠政策的領域,優惠政策同樣適用于民間資本;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等方式參與各類工業項目新建、技改與其相關的經營性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建設。
放棄保護壟斷,建立民間投資領域的指導性行業準入目錄,進一步明確鼓勵和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的行業和領域。首先在國家重點扶持的農業、民生工程、環保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中,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經營權補償、設施配套等措施,利用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提升民間投資的參與度,逐步將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模式轉變成以民間投資為主的模式,特別是石油、電力等壟斷性質的行業要加快引入民間資本,加強這些行業的適度競爭,并要適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其次,加快推進電信、電力、鐵路、民航等行業的管理體制改革,引入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第三,在放開高新技術產業的準入領域方面,可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電子信息、生物制藥、新材料及計算機等產業領域的投資。總之,通過立法清理對民間投資主體的各種歧視性政策,在降低民間投資的準入門檻方面應全面清理過去的各種規章制度,鼓勵民間經濟擴大投資領域,充分發揮民間投資的積極作用。
2.加大融資體制改革
解決民間投資融資難問題尤其是小企業融資難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完善現有金融政策,提高大中型銀行對民間投資的信貸比重。對此,人民銀行和銀監會陸續出臺了若干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鼓勵、引導銀行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制定專門的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不斷創新中小企業信貸產品,引導商業銀行發放中小企業貸款。二是增加金融機構數量,大力發展各類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專營機構。金融機構數量不足、結構單一,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機構嚴重匱乏,是導致民間投資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從長遠看也不符合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因此,按照“金融產品分大小、金融服務分對象、金融機構分層次”的思路大力培育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根本途徑和長久之策。
加大融資體制改革主要有三個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放寬金融機構的準入政策。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和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二是降低民間投資金融服務機構的成本和風險。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簡化中小金融機構呆賬核銷審核程序。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業務實行與村鎮銀行同等的財政補貼政策。三是完善擔保體系。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
3.推出政府引導與扶持的相關政策
有效激活我省民間投資還需要政府相關引導與政策的大力扶持。需要改善管理,落實民間投資和其他投資主體的公平待遇,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間投資發展的法規政策規定。
一是強化對民間投資的監管,規范民間投資行為。政府應強化對民間投資的監管,規范民間投資行為,加強自身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指導民間投資主體依法履行投資建設手續,建立規范的產權、財務、用工等制度,引導民營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樹立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營造有利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把優秀民營企業家的先進事跡作為提高民企社會責任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載體加以宣傳。
二是強化服務指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包括政策環境與社會環境雙方面的改善。在改善民間投資的政策環境問題上,具體措施有:加快建立與民營企業相對應的中小金融機構;設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機構;允許更多民間企業通過現有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支持具有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等辦法直接融資;培育私募市場,打通資金需求方與供給方之間的直接溝通渠道。
在改善民間投資的社會環境問題上,以《憲法修訂案》為根本出發點,明確界定民間投資的正當權益、活動范圍和投資行為等,尤其要強調對民間投資者的財產權的保護,要從中體現出民間投資者的合法地位,逐步消除所有制歧視。調整《公司法》有關注冊資本限額的規定,適當放寬民營企業的注冊標準,除少數必須經過專項審批的行業外,民營企業在辦理注冊登記時,不再審核經營范圍,讓企業自主選擇經營項目。為了避免盲目投資、重復建設,可以加大政府對投資市場的指導力度,建立一套具有權威性、準確性、可行性的信息發布中心或咨詢服務場所,及時為手中有富余資金的人提供信息。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合理引導民間投資,加強投資信息平臺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市場準入標準、國內外行業動態等信息,引導民間投資者正確判斷形勢。
三是出臺公平稅費政策,加快稅制改革,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在稅收政策上,首先降低“一般納稅人”和自營出口權的認定門檻,取消增值稅票使用和自營出口權A、B 類額度的限制條件,加速“免、抵、退”政策運用,為小規模民營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環境。其次強化對農業及其它特定行業實行優惠政策。最后,對新辦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同樣的稅收優惠,建立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
總之,擴大民間投資領域,出臺民間投資政策,遏制政府投資沖動,進一步為民間投資保駕護航,幫助民企提高競爭力,為激活民間投資熱情,幫助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供更多原動力支持,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新一輪發展契機。如何激活河北民資,培植財源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任何試圖一蹴而就的想法是不現實的,必須拿出超乎尋常的決心、勇氣,付出大量精力、財力并施之以過硬的措施,方可望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