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縣財政局、人事勞動保障局: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0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48號)要求,現將我省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及分工
2007年度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點工作在人事部、財政部的指導下,由省人事勞動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勞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
(一)省人勞廳負責工作:
1. 組建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
2. 指導和監督評審工作全過程;
3.核準評審結果以及發放資格證書。
(二)省財政廳負責工作:
1.受理申報材料;
2.審核申報資格;
3.具體組織評審工作。
二、評審對象
2004至2006年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
三、申報材料
(一)《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二)《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三)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個人工作總結》;
(四)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關于申報公示一周時間情況證明的書面材料;
(五)財會專業論文、著作、專項調查分析報告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封面、目錄和封底);
(六)相關證明材料:(1)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證;(2)身份證;(3)學歷證書;(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5)會計師資格證書;(6)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7)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8)相關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9)符合破格或免試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缺一恕不受理。相關證書的原件經審查后退回。復印件應以A4規格紙張復印一式3份、依序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報人員統一向省財政廳會計處報送申報材料。
五、 重要事項說明
申報人應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申報材料虛假及鑒定意見失實的,取消申報人的評審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鑒定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評審收費按省發展與改革廳(瓊發改收費函[2005]1933號)文規定,每人收取評審費400元。
(二)2004、2005年度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按當年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規定的申報條件申報,按修改后的瓊財會[2006]1966號文參加評審。
七、時間及安排
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07年1月16日至24 日,逾期恕不受理。辦公地址:海口市濱海大道109號1703房,聯系電話:68531650,聯系人:陳宏。
附件1: 《2007年海南省高會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