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內容的問題
內部控制內容方面存在以下幾個問題:內控制度的有效性有待提高,根據《基本規范》的規定,監督和檢查工作是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重點,其監督和檢查的主體是專門的機構,或者由事業單位指定的專人負責,通過監督和檢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全面執行,但某些事業單位不能夠完成內部控制的自我檢查和評價,監督檢查的專門機構的構成、權限和工作范圍等,都未明確,使得監督評價的功能弱化,造成內部控制的工作僅僅停留于表面建設;內部控制意識薄弱,事業單位的相關管理層人員,作為內部控制的主要執行主體,其內部控制意識卻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以及現實條件的制約下,產生錯誤性的理解,突出表現為對內部控制目標理解的偏差、對內部控制制度把握的偏差、對內部控制對象理解的偏差,使得出現會計信息的失真和內部控制失控等問題;內部控制信息的滯后性,無法反映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財務報告的基本要求是真實性和可靠性,目前我國某些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不夠重視,并且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管理,譬如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內容的變動,未能合理預期企業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其變動的內容也沒有予以披露,另外,內部控制的批評報告無法提高管理層的控制意識,甚至存在互相推諉責任的現象。
二、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內容建議
(一)提高內控制度的有效性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屬于一個動態的管理流程,需要針對事業單位發展的特點和內部控制的環境,制定相關的制度和方法手段:在定期對單位內部控制運行效率和效果監督評價的基礎上,形成內部控制監督和評價的報告,以便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性提出改進的建議,保證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報告的另一個作用,是將內部控制工作中有用的信息傳遞給控制主體,作為決策的依據,從側面上促進內部控制體系運轉的有效性;內部控制需要監督,而監督需要以完善的體系為依托,就上文提到的監督和檢查問題,筆者對監督體系的內容進行了如下設計,一方面是將財政、稅務和審計幾個部門聯合,并發揮審計機關、稅務等機構權威性的監督作用,在固定的期間內完成對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工作,以強有力的監督合作,防止和杜絕單位負責人權職的濫用,避免形同虛設的問題出現。另一方面是將財政監督和績效理念融入到內部
控制監督體系當中,通過預算約束的強化、收入分配的規范、激勵機制的建立、績效評價的建立,使得內控體系具備完善的依據,而依法理財的觀念也就能夠自動貫徹到體系當中。
(二)全面貫徹內部控制方法
首先,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制定符合事業單位內控需求的目標,目標必須與事業單位的發展目標一致,直指其發展效率的提高需求,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其次是把握內部控制的連貫性與應變性的尺度,在遇到具體的問題的時候,能夠靈活應用,并根據規定的程序辦理,提高內部控制制度的嚴肅性,與此同時,個人或者小團體的利益也就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再次是強化事業單位領導層的素質,其中包括內控制度意識程度、知識技能、業務素質等,使得他們的內控理念符合現代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管理者的要求。最后是糾正對內部控制對象理解的偏差,內部控制具有全面性、覆蓋面廣等特點,在貫穿落實內部控制方法的時候,其針對的對象是事業單位每一個成員,為提高財務人員的風險控制意識,需要取消財務和會計合署辦公的模式,同時進行管理者能力的專業培訓,使得內部控制方法得以全面貫徹。
(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體系
針對上文提到的內部控制信息滯后性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探討解決:一是搜集和整理內外部信息,為會計系統提供足夠的成本、運營、生產和庫存等信息,加強會計信息系統的建設。二是開拓信息的交流渠道,并控制信息系統,保證每個人都知道所承擔的義務和所擁有的權利,譬如美國ERM框架將內控目標分為報告和合規性目標,我國事業單位的內控目標也要借鑒于這種形式,進行適當的拓展,調動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需求,建立具有強制力和參照性的制度框架,將內部控制框架中的規范提到日程安排上,建立一套科學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并運用到實際操作上,為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提供依據。三是內部控制信息的交流主體是事業單位的責任主體,因此,需要豐富事業單位的責任主體,由單一化向多元化主體發展。
三、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方案
(一)內部控制體系的基本規范要求
借鑒COSO框架,以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為體系建立的基本依據,一是設置基本目標,內容包括事業單位發展的戰略手段,財務信息的真實、可靠和完整性,保證資產安全的方法。二是內控基本控制基本規范要素,要以價值創造為導向,就單位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督五大要素制定基本規范。三是在法制推動的基礎上,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體現內控的全面性、制衡性、適應性和成本效益性。
(二)內部控制的配套指引
首先是應用指引,針對單位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等的內部環境類指引,以及針對單位資金活動、采購、研發、財務等應用指引,旨在引導和控制全面預算、信息傳遞等。其次是以應用指引為內部控制的前提條件,為內控提供內部保
證,其中管理層必須根據內控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與審計指引形成獨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其次是為控制好內控過程中影響員工履行控制責任的態度、認識和行為等的因素,事業單位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內部環境,并控制各項具體的業務活動。再次是事業單位需要通過預算編制、信息系統等,提高全面預算和內部信息傳遞等的有效性。最后是決策機構全面評價內部控制體系,并能夠形成評價結論和出局評價報告。
(三)內控審計報告的出具
鑒于事業單位資金的瓶頸問題,分期有效評價,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則,分為2-3年出具審計報告,以便控制節約內部控制的審計成本。在實施方面,事業單位可以嘗試規范和指引體系的應用,然后逐步推廣并落實,以此優化內部控制的環境,強化事業單位的風險意識。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無論是理論內容,還是實踐經驗,都與國外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為了解決上文提到的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內容的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在綜合考慮單位發展現狀的同時,完善單位內部控制體系,根據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不同的資金來源、組織形式,建立健全的內控體系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