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概述
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主要內容,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成分。目前,對公司治理的定義有廣義及狹義之分,廣義上講,它是指通過制定一些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來協調公司所有成員間的利益關系,從而促進公司健康發展;狹義上講,它指通過制定相關制度來協調公司所有者與公司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內部審計是以獨立和公正為原則的咨詢活動,它以改善公司的經營狀態、提高公司利益為目的。公司通過制定一系列系統規范的內審政策來控制治理中的各種風險、評價公司治理的效果,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正確的理解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相互關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協調發展機制,是當前公司面臨的首要問題。
二、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相同性分析
(一)二者本質相同
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都是企業控制的主要手段。外部審計工作可以看成是對企業的外部控制,內部審計可以看成是對企業的內部控制,而公司治理則是二者的結合體。
(二)二者理論基礎保持一致
一般說來,企業都是由股東、經營者、和債權人組成的委托代理關系,三者有著不同的目標,股東以實現股票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債權人以如期收獲本金及利息為目標,經營者以獲得更高的薪資為目標,三者的信息不對稱但利益相關。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作為公司控制的重要手段,都以委托代理原理、利益相關原理及信息不對等原理為基礎。
(三)二者的目標具有一致性
一般說來,公司治理是通過一系列的企業規章制度來完善公司的治理,其最終要實現企業的健康與持久發展,要保證企業員工利益間的平衡。而內部審計工作是檢查、監督、評價公司治理情況的重要手段,其最終也是要保證企業總體目標的順利實現,二者的目標具有一致性。
(四)二者在監控機制上相互依存、互利互惠
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以實現對公司的合理控制為目標,公司治理為內部審計的實施提供了外在環境,在保障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時效性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內部審計為公司治理提供監督與約束,是確保公司治理健全有序的重要條件。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三、內部審計工作在公司治理當中發揮的作用
(一)參謀咨詢的作用
為了保障企業目標的順利實現,內審部門主要通過下列工作對公司的治理過程發揮主張作用:經由企業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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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經營者合法經營;經由股權投資審計,主張管理層盡最大努力去爭取投資回報,在不斷提升企業的短期利益同時,更加要考慮到企業的長久利益;經由經營業績與財務收支審計,主張企業出具的財務報告應具有全面性與真實性,督促財會人員堅守自身的職業道德等。此外,內審工作還可以利用對企業的情況較為熟悉、接觸社會各個方面、具備綜合知識、了解掌握政策法規等特點,為被審計單位相關內容給予咨詢服務。
(二)監督作用
內部審計是單位內部進行經濟監督的機構,不直接參與單位內的管理經營活動,而是對單位各項管理經營活動預定目標的達成性進行監督,要管理好單位規章制度的切實執行,它屬于單位內控體系的組成部分之一。
(三)維護作用
內審人員可以經由一系列內部測評的工作來配合管理層健全企業一套完整、完善的道德規范。例如經由內控制度有效性、科學性的測評工作,找出內控制度在執行方面的不足與漏洞;經由企業的風險測評工作,找出領導者在企業政策制定方面的疏漏;經由對企業效益方面的測評工作,找出企業在穩步經營、遵紀守法方面的欠缺,督促管理層為提升領導者的管理水平、強化執行人員責任心、加強經營者進行合法經營的思想觀念等而健全出相應的企業道德規范,從而能夠對公司合法權益實現較好的維護。
(四)評價與建議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內容是評價與審查單位、部門內部的財務信息、經濟活動、業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與可靠性,單位執行計劃、政策、法律、程序等實際狀況,資源的合理節約利用,以及資產保護情況等,通過對上述內容的審查,能夠對相關單位與部門管理者的責任與履行情況給予評價,同時積極提出改進的建議。
四、增進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方法研究
(一)健全并優化公司的治理結構
首先,公司治理存在的不足會影響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有效執行,因此,健全并優化公司的治理結構的同時,也會提高公司的內審工作。優化公司的治理結構應從健全公司的權利制衡機制入手,應明晰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各項職責,只有這樣才能敦促公司各個職能部門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其次,健全公司的治理結構就必須健全公司的董事會制度,應切實發揮公司董事會的各項職能,使公司的各項舉措變得更加透明。公司應在董事會的內部建立起績效評價及責任追究制度,對每一名公司董事的權責進行明確,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公司董事應以個人身份承擔經濟甚至法律責任。健全董事會制度的同時,公司還應健全與之配套的各項委員會,如薪資委員會、風險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委員會和董事會共同發揮作用,才能使得公司的管理變得更加科學有效,才能打造高效的公司治理結構。
再次,應加強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使其管理水平更上一層樓。公司在董事會上討論通過的各項決策必須逐級下達到公司的各級管理層才能落實實施。因此,要健全公司的治理結構就必須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管理層的綜合素質。與此同時,建立完善的績效管理機制及嚴格的獎懲機制,對于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最后,應進一步加強公司監事會的各項職責。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監事會與董事會是同時存在的,地位也是相等的。監事會一方面要監督公司的各項管理活動;另一方面,還要監督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及公司的各級高管。只有切實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才能促使公司的治理結構科學高效的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