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企業資金構成
施工企業資金構成可分為,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兩大類。
二、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的重要性
(一)為企業調結構、轉變增長發展方式提供資金保證
目前,雖然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但建筑市場放競爭異常激烈,施工企業同樣面臨調整經營結構,轉變增長發展方式,實現企業長遠發展戰略目標,資金的積累運做顯得尤為重要。
(二)利于企業經營規模的增長
建筑工程投資大,往往一個工程項目幾十家單位競爭投標,業主為選擇優秀的施工單位在投標保證金、信貸證明提供上設置更高的門檻,一些資金實力差的施工企業經常因交不起投標保證金而失去投標機會,而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憑借資金優勢能獲取更多投標機會,擴大市場占有率。目前, 資金實力良好的施工企業嘗試投資運做一些B-T項目、BOT項目,在市場占率及項目利潤上取得更高投資回報。
(三)保證工程項目的正常履約
施工企業承接工程任務后要按照合同條款正常履約,有時因業主方面資金不到位等原因,但為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條款履約正常履約,墊資情況時常存在。這一切,與施工企業自身良好的資金管理分不開。
三、當前施工企業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施工規模增大,注冊資本金偏低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施工企業注冊資金的設置是按照企業資質等級要求而注入資金,國有施工企業產權單一,原始注冊資本偏低,原始注冊資本在資產方面多表現在房產、土地資產占用上,而自有流動資金很少。企業后續資本性投入嚴重不足,很多企業施工規模不斷增大,面臨企業資質升級,注冊資金不足問題日益突出。
(二)分支機構眾多,資金管理分散、效益低下
施工企業項目分布點多、面廣、線長, 分支機構分布廣泛。工程項目實行項目管理,工程承接后成立項目部,業主單位、工程項目部經常要求開立專用帳戶,使得大部分施工企業資金的集中管理與內部分支機構資金分散占用的矛盾突出,資金管理分散,資金利用效益低下。
(三)墊資施工,項目資金短缺
現階段建筑市場還很不規范,依然存在市場主體地位不平等, 市場運行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國家雖然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不準墊資,但是在招標過程中,業主
提出種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不平等條款的現象時有發生,施工企業為了生存,只好簽定不平等合同條款。有些巨額的墊資施工,影響到企業資金鏈,造成企業財務支付困難。
(四)融資困難,籌資成本加大
由于拖欠工程款,施工企業資金嚴重不足,為解決資金問題,不得不向銀行貸款,償還高額利息,有些施工企業為了項目周轉資金而進行職工內部集資。施工企業本身就是微利企業,負擔較重,經濟效益不佳,考慮到還款能力、墊資風險、擔保能力等問題使得銀行不把施工企業作為有潛力的客戶,施工企業的貸款難度進一步加大。施工企業為了支付巨額的投標保證金及墊資施工,往往高息貸款,以解決流動資金不足問題,這便給企業帶來更巨大的財務費用,嚴重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五)資金集中管理度低
目前,大型施工企業都實行資金集中管控,建立內部資金中心,但由于施工企業施工區域分散,分支機構多,資金管理集中度不高,內部資金不能靈活融通,真正發揮不了資金中心“蓄水池”作用。
(六)資金結構不合理,資產負債率偏高
施工企業經營規模大,應收、應付款數額大,引起整體資產規模大,而企業資本金小,往往表現為高資產負債率,影響企業經營投標及銀行綜合授信。
四、對如何加強施工企業資金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推行企業資金全面預算管理 ,重視項目資金預算管理
施工企業應從資金籌集、資金投放、運營方面作好企業整體資金全面預算管理。企業主業是工程承包,作好項目資金計劃管理尤為重要,從項目資金投入、回收、運用、結存等方面編制全面預算,作好項目資金按計劃管理。
(二)嚴格合同管理,防止墊資施工
企業承攬工程任務時應全面掌握建業主信譽度和資金籌措渠道,資金到位情況,對建設項目資金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在合同簽定時應更要多關注履約擔保、資金預付結算方面的相關條款的設計。如果該項目需要施工單位墊資施工的話,還應認真分析研究,全面考慮企業的財務狀況,也就是說,必須考慮到墊資期限、存款與貸款利息的差額、項目預期利潤以及建設單位的償還能力等諸多因素。
(三)建立投標、履約專用資金
施工企業大量的資金投入主要是工程項目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辦理工程各類保函交付銀行的保證金。有條件的施工企業可建立投標、履約專用資金度,在專用資金使用、回收嚴格管理,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對資金的需求。
(四)強化對工程項目資金流的過程控制
無論在投標過程中還是中標后履約過程中,施工企業都占用了大量資金。要加強項目資金周轉各環節的可控性,樹立“錢流到哪里, 管理、監控就緊跟到哪里”的觀念, 將現金流量管理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合理分配利用項目資金,減少項目庫存,以項目現金流的方式管控項目成本,增加項目盈利。項目資金運用實行條塊分割,既要保證項目正常運轉又要保證項目資金正常上繳,以便企業管理層對資金的需求。
(五)加強企業法人對資金的集中管控
施工企業應針對工程項目高度分散的現實,建立、完善內部結算中心制度, 嚴格控制多頭開戶和資金賬外循環, 實施法人對資金的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和有效監控, 及時調劑余缺。內部設置資金中心,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相互調劑、有償使用”的原則。統一對外辦理有關公司貸款、保函,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統一對外籌資,確保公司的資金需求; 監督分支機構的資金營運狀況;健全內部資金日常調度和監控的網絡體系。嚴禁企業所屬機構有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出資金、違反公司規定對外投資、私設小金庫或資金體外循環、擅自對外提供商業信用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