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1年5月11日保監會正式公布《關于開展變額年金保險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變額年金保險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后,時間已過去一年,變額年金在我國企業年金市場表現差強人意,國內大型保險公司觀望之意甚濃,盡管部分外資保險公司推出過變額年金產品,其銷售狀況慘淡。這固然有市場培育不充分的因素,現階段我國變額年金產品準入門檻高,角色界定模糊,是變額年金產品鮮有人問津的重要原因。
一、變額年金及其國內外市場的表現
變額年金被形象地理解為投資連結保險、最低保證和年金化支付三者的完美統一,像投資連結保險一樣給年金持有人帶給相對高的收益,用最低保證解除了年金持有者的風險顧慮,以年金化支付方式提振了年金持有者持有的熱情。在目前全球通脹高企的時代,變額年金被戲稱為能跑贏CPI的養老投資。
變額年金自1952年由美國教師保險和年金協會設計后,經歷了近六十年的發展,目前變額年金已經成為國際年金市場的主流產品。據2010年數據統計,美國變額年金銷售達1470億美元,占全美年金市場銷售額的63%;(圖1顯示了1991年后美國變額年金險保費收入增長和變化情況)1997年美國、日本,至2007年,變額年金保險資產余額已達到16.5萬億日元,占個人養老保險市場的70%;歐盟、新加坡,變額年金也已經占據其年金市場的半壁江山。
自2011年5月13日保監會正式批準在北京等五城市開展變額險年金試點后,據統計,在過去的一年中,業界總共推出5支變額年金產品,2011年6月17日,金盛人壽推出了我國第一款內部組合對沖管理模式變額年金, 7月22日中美聯泰大都會推出了首款固定乘數平衡管理模式變額年金及華泰人壽針對對不同顧客群體同時推出三個變額年金賬戶所組成的變額年金組合,但這些變額年金產品都出現了嚴重的“水土不服”,銷售慘淡。
二、我國變額年金難以開展的原因
變額年金所具有抗通脹性,投資選擇的多樣性,決定了在當今為高通脹和“人口紅利”消失兩大問題所困擾的中國社會,其需求無疑是廣泛的,變額年金的推出有助于引導壽險公司加速其產品的創新,實現差異化經營,完善壽險產品結構,無論是業界還是監管層對變額年金存有一定期待,運行一年的結卻是叫好不叫座。究其原因如下:
(一)準入門檻高,稅收優惠政策滯后
基于對金融混業經營潛在風險的擔憂,監管層秉持審慎的態度就變額年金市場范圍和準入條件作
了嚴格而清晰的規定,《通知》對申請公司的資質、銷售區域、產品銷售總額、銷售渠道、銷售人員資質等全方位進行了限制,銷售區域嚴格限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廈門這五個經濟發達且較早對外開放的大城市,申請公司必須經營投資連結保險業務滿三年;上一年末及提交申請前兩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建有支持變額年金保險管理模式的信息系統;銷售額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最近季度末償付能力報告中實收資本的4倍與80億元的較低者。地域的限制切斷了變額年金產品與全國統一市場之間的聯系,這既制約了市場規模,又使遍及全國的銷售網絡無法發揮作用,產品銷售額上限的規定使資金積聚能力大為削弱,產品盈利水平缺乏保證,大型保險公司對變額年金項目銷售動力不足。《辦法》對銷售渠道和銷售人員資格的嚴格規定,如不得為銀行柜面銷售和電銷;銷售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學歷、資質、培訓,又增加了中小保險公司銷售變額年金的成本。
稅收優惠政策的缺失,使變額年金發展空間受到了限制,國外經驗證明,稅收政策的傾斜是變額年金市場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之一,由于我國對個人購買養老保險沒有明確個稅減免規定,對職業年金繳納所得稅減免雖有明確的規定,但其投資方向尚不涵蓋變額年金,因此投資收益缺乏稅收遞延效應。變額年金難以真正激發保險市場的需求。
(二)市場定位模糊,產品細分難深入
變額年金較其他年金,其優勢在于投資進退有度,收益高。較理財產品它以高收益率贏得投資者的青睞,較分紅險、投資連結險,其最低支付保證的承諾解除購買者對投資風險的擔憂。因此變額年金面對的對象應是有相當收入能力和一定理財知識的專業人士,他們追求的是長期、穩定、有保障的收益。因此它在發達國家白領階層廣受歡迎。
變額年金這些優勢在現階段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卻成為它的軟肋:
⑴與金融理財產品相比,變額年金險的高收益性無法體現,我國本土金融企業多為大型國有金融企業,在債券、貨幣市場上居于強勢地位,企業在債券利率方面幾乎沒有議價能力,理財產品依托覆蓋全國的銀行營業網點,資本集聚快,營銷費用低,即使它的主打產品是固定收益類債券也有利可圖,變額年金多為新設的中小保險公司推出,這些中小保險公司市場認可度不高,這決定了變額年金在面對金融理財產品的市場擠壓時,不得不以高預期收益率作為其賣點,變額年金險的資金投向多集中于高收益率的資本市場,我國資本市場長期處于大起大落的狀況,對沖風險的金融衍生工具又少,導致變額年金業績大幅起落,這必然對客戶心理預期產生消極影響。客戶購買年金險是為了避免未來生活質量的不確定性,如果連本金都將面臨不可預期時,客戶的流失也就不可避免了。
⑵與傳統的投資連結險、分紅險相比,年金化給付方式,對中小企業主而言,年金化給付方式過于繁瑣,對職業年金而言,與其關注變額年金的最低支付保證承諾不如關注保險公司的規模和是否為國有,畢竟國有大型保險公司的產品能給客戶有國家、政府信用擔保的強烈心理暗示。傳統投資連結險、分紅險經多年運作,市場已相當成熟,并形成了相當多的忠誠客戶,因此在大多數國內保險公司眼中花費大量資金開拓變額年金市場,不如對已有的分紅險和投資連結險市場進行深耕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