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的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然后,一直來存在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得不到緩解,特別是去年以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更加突出,融資難已經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的現狀
(一)從銀行獲得的貸款有限
由于商業銀行經營體制變化和信貸政策的傾斜,導致銀行青睞大型企業和重點中型企業,而疏遠中小企業,銀行發放的貸款資金主要流向大企業,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明顯偏少。根據浙江省的有關統計,去年上半年,全省230萬家中小企業中,僅有20余萬家獲得了銀行貸款,覆蓋率不足10%。中小企業還很難從銀行獲得長期貸款,作為流動資金的短期貸款所占比例較大,致使中小企業缺少穩定的資金來源。
(二)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小
受股票上市規模等因素的限制,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難以上市,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且還要相應的企業作擔保,這樣一來中小企業也很難進入債券市場融資。
(三)民間融資成本高
由于銀行貸款和直接融資難度大、數量少,許多中小企業為解決資金需要,往往從民間融資。一直來民間融資的成本較高,隨著銀行信貸的收緊,民間融資的成本大幅上升,從來自廣東的數據顯示,去年廣東的民間融資利率普遍都在30%以上。據溫州有關方面的統計,去年上半年當地民間貸款的利率已經上升到70%以上,面對高昂的利率,中小企業從民間融資無疑是飲鴆止渴。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的原因
(一)從中小企業自身情況看
一是中小企業負債能力比較低,抵押物少,從銀行貸款受到限制;二是中小企業類型多、資金一次性量小、頻率高,有多樣化和小批量的特點,加大了融資的復雜性;三是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產業層次低、競爭能力經弱、、管理粗放、財務資料可信度低、資信情況不透明等現象,這些現象的存在使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支持。
(二)從銀行經營特點的情況看
一是銀行往往愿意將資金貸給風險小、數量大的大企業;二是大銀行與小企業存在信息不對稱 ,中小企業經營變數多、信用能力較低,使銀行在信息上處于劣勢地位,不敢輕以給
中小企業放款;三是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的費用支出所帶來的收益相對較低,銀行放款的積極性不高。
(三)從政府政策的層面看
一是相關的法規建設還不完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法規來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活動進行規范和引導;二是政府觀念也存在偏差,國家貸款資金的流動往往流向國有企業或效益好、安全性高的企業;三是人民銀行雖有向中小企業傾斜的信貸政策,但是并未形成完整的政策體系,而且一些政策在商業銀行實施過程中很難真正落實。
三、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途徑
(一)銀行要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
銀行要遵循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逐步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投入的比重,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授信制度和程序,對有市場、信譽好、效益高的中小企業適當放寬貸款條件,擴大授信額度。
(二)積極發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銀行
發達國家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中小企業與中小銀行是同步成長的。政府應加大金融體制創新的力度,放寬限制,鼓勵成立各類中小銀行,鼓勵競爭,強化監督,形成中小銀行進入和退出機制。這樣才能聚集更多的閑散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大力發展和創新債券市場
債券的發行條件相對較低,有更多的中小企業能夠進入,因此,政府對企業債券發行要逐步擴大規模,同時,要允許、鼓勵創新債券品種。近年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出現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模式”和“區域集優融資模式”兩種創新形式。上述兩種創新形式在開展試點的城市中反響熱烈,效果較好,政府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應在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和擴大規模。
(四)充許設立民間放貸機構
當前民間借貸和高利貸盛行,這主要是民間閑置資金充裕和銀行存款負利率所導致,民間資金不愿流向銀行。在銀根收緊的背景下,中小企業資金緊缺,于是大量閑置的民間資金噴涌而出,逐利而動,通過各種途經進入借貸市場,地下錢莊大行其道。這類游走于法律監管之外的民間金融存在許多弊端,有的還造成了較大的危害。在中小企業需要大量資金,銀行又不能滿足,且民間又有充裕的閑置資金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引導,允許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諸如允許設立中小企業貸款公司等機構,同時,政府制訂相關的法規進行管理,使其規范化、公開化,在陽光下運作。
(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為主,其它擔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由國家政策性擔保機構、商業性擔保機構和民間互助性擔保機構共同構成。擔保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尋找合適的切入點,積極有效地開展業務。要建立非政府擔保機構的資本補充機制,吸收社會資本進入,壯大擔保公司實力,提高擔保公司支持中小企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