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國家控制通脹力度加大、流動性日益收緊,在勞動力成本提高、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多種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部分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在過度的承受借貸資金帶來的還本付息壓力或者短借長投致使資金被固化后,在市場經營狀況不利時這部分企業最終暴出資金鏈斷裂問題;二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收貸引起的連鎖反應;三是由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私營企業主利用民間借貸資金進行炒股、炒房等高風險投機活動,最后由企業承擔虧損;四是因與上述企業有關聯、互保關系而被擔承或拖累。
東方財富網曾經做過相關的問卷調查,接近九成的民眾認為當前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比2008年更加嚴峻;其原因近四成的民眾認為是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緩慢;認為由中小企業自身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的各占三成;對于解決辦法,近四成的民眾認為應發展中小金融機構;認為產業基金等融資方式或其他出路的民眾各占三成。
因此,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可以從內、外部二方面分別進行改進:
一、企業自身內部因素
由于中小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伙企業,管理水平落后、經營風險大、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銀行認可的抵押物等條件,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這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針對這樣的情況,中小企業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改善:
(一)樹立誠信觀念
中小企業應杜絕商業欺詐行為,按期還貸,做到無不良信貸記錄。積極參予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檔案,以增加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賴,可以增加從金融機構順利貸款融資的可能性。
(二)健全財務制度
一般來說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時會被要求提供三張基本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我們不能否定財務報表的重要性,但其數據常常被造假,以達到粉飾報表,美化業績,誤導市場及騙貸等目的。如果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健全,內部控制自評機制不完善,銀行對企業財務財務報表的真實性會產生懷疑,為了防范不必要的風險,勢必會增加放貸的難度。因此,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提高企業財務的可信度,建立企業自身信用制度,獲得社會的認同和信任。
(三)按約使用資金
很多企業借款并非出自真實的補充經營性流動資金需求,而僅把企業當作融資平
臺,最普遍的就是短借長投。短期資金的安全性充分體現在資產的流動性,企業如果違約把流動資金投入到固定資產、工程項目或者當作股本金使用,流動性都將大大降低,甚至被固化在那,將直接危害到貸款人利益,導致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而這種提前收貸行為通常向外界傳遞著企業經營不善、資金鏈不暢等負面的信息,易引起其他貸款人連鎖反應,接連收貸的后果加速了企業的倒閉。因此,企業應充分意識到資金的來源與性質,“量入為出”地謹慎使用借入流動資金且定期向貸款人報送財務報表,讓貸款人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當遇及宏觀政策銀根收縮時,在同等條件下,財務清晰透明的企業比那些不能使貸款人及時了解到實際經營情況的企業更有希望保住存量貸款。
二、外部制度建設因素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迅速增加,如果資本市場不能充分發揮有效調節的功能,勢必反將成為經濟發展的阻礙。而金融資本與國家宏觀經濟環境、貨幣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關系猶為緊密,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改進:
(一)“利率雙軌制”有待完善
可以說在現行“利率雙軌制”下,資金價格已被扭曲,使得金融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發生紊亂,嚴重傷害到了那些貸款無門的中小企業的切身利益和市場信心。有報告指出當前中國企業所能夠承受的融資成本為7.5%左右,這和商業銀行一年期平均貸款利率相接近,而體制外的高利貸年化后利率在180%以上的十分普遍。之所以用遠高于承受底線的價格來融資,很多企業不是為了投資和擴大再生產,而更多是用于維系即將斷裂的資金鏈。這無異于飲鴆止渴。對此,有人呼吁銀行放低門檻,更多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安排。但這種增加“盡其社會責任”般的優惠貸款的實際作用遠不如從資金供給入手解決中小金融機構牌照的作用明顯。從商業原則出發,要求大型金融機構更多安排中小企業乃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并不現實,唯有更多中小金融機構才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現實選擇,而其前提則是讓更多民間資本合理合法地進入借貸市場。如相關部門可通過加速小額貸款公司升格為村鎮銀行等方式,并加強銀監會或各地方政府的監管力度,這樣既可讓民間金融合法、正規,又能實在地為中小企業拓寬些融資渠道。必須強調的是,在開放更多牌照的同時必須輔以加速利率市場化,使得利率水平能夠反映真實需求。即在加大供給的同時放松價格管制才是避免市場投機行為、維護市場穩定的良方。
(二)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有待完善
多數中小企業存在融資難的問題,原因除了銀行嚴格的貸款審批程序及企業自身條件限制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方面是銀企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
央行最早從1992年推出貸款證制度,1997年至2005年間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于2005年啟動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但是,近20年來推動滯緩缺乏后勁,其現狀是:法律法
規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約束手段;企業參與熱情不高,信息真實性難以保證;數據庫操作設計存在缺陷,部門間信息割據難以共享等問題。
為此,應著力推行中小企業建立信用體系應加強立法約束、宣傳力度、數據共享。突破中小企業征信難的瓶頸應可一定程度上解決銀企間信息不對稱現象,這將有助于進一步打通中小企業融資通道。
(三)會計制度、評估體系仍有待完善
在實際的放貸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審查資產負債表時往往在意有形資產甚過于無形資產,認為有形資產看得見、摸得著、易評估。在一些發達國家,利用無形資產質押貸款已成為一種較成熟的融資方式,它能有效促進了科技型企業的創新發展。但在我國由于現行無形資產會計、評估體系不完善,相關配套服務不健全,金融機構對無形資產質押興趣度不大,這與其價值較難確定,存在減值風險和變現困難有很大關系,這就無形之中把一些科技型的中小企業擋在了融資需求的門外。因此,我國應從提高企業及銀行的認識,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健全無形資產產權交易市場,盡快制定操作規范和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完善計量和評估等中介服務、完善無形資產質押合同登記管理制度等諸多個方面加以改進,這樣可有效推動無形資產質押業務順利開展。發展該業務,不僅能為部分中小企業提供資金,還能有效促進企業的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為科技企業融資開辟新渠道,對于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實施品牌戰略及促進金融流通、防范金融風險、優化資金資源的配置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結束語
本文分析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形成原因,并給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還正處于后金融危機時代,突破融資難的瓶頸,可加速企業發展,穩定就業。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受企業自身、金融機構、政府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唯有通過各方的協調和努力,才能更好推動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