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實施,實現了財政資金使用的“中轉”變“直達”,賬戶管理由分散到統一,提高了預算執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公共財政框架的重要基石,是預算執行制度的創新,是我國財政資金運作方式的根本變革。建立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公共財政框架的客觀要求,對逐步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加強財政監督、減少資金周轉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宏觀調控作用意義重大。為了積極推進并不斷完善我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市政府早在2004年就將個別縣市和市財政局、水利局等八個部門確定為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試點單位,財政部門也加大了對試點單位改革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力度,收到了明顯成效。2005年市政府進一步擴大了市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范圍,于8月1日起對納入市財政支付核算中心的155個單位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并對市直單位的近200名財務人員就試點前預算單位應準備的各項工作、財政直接(授權)支付辦理程序及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進行了專門培訓,以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和原則
(一)改革目標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其最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財政資金的庫外沉淀和閑置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二)原則
1.有利于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由于我國財政支出管理制度是在幾十年計劃經濟體制下發展形成的,無論是從體系的建立還是理財觀念的改變和接受上都會有很多阻力和困難,不可急于求成,應當實事求是地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從易到難,積極穩妥。
2.有利于監督管理。改革要增強財政收支活動的透明度,在基本不改變預算單位財務自主權和資金使用權的前提下,使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的整個過程都處于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變過去預算單位按銀行存款數掌握支出為按財政部門核定的用款計劃指標控制支出。
3.有利于規范操作。要合理確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的管理職責;在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的前提下,使所有財政性資金都在國庫單一賬戶內規范運作。
4.有利于預算單位方便用款。減少資金申請和撥付環節,使預算單位用款更加及時便利,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運作程序
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健全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為依托,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核后,將資金通過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其基本運作程序是:預算單位按照批準的用款計劃向財政支付機構提出申請,經支付機構審核同意后在預算單位的零余額賬戶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項,然后通過銀行清算系統由零余額賬戶與財政集中支付專戶進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專戶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在國庫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銀行間的清算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時進行的,因而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的賬戶在每天清算結束后都應當是零余額賬戶,財政資金的日常結余都保留在國庫單一賬戶中。
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計劃的編報
(一)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的編報
預算單位編制月份用款計劃時,必須根據單位預算指標結合單位實際支出需要,分清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范圍,按照規定格式編制。基本經費支出用款計劃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則編制,項目經費支出用款計劃按照項目實施進度編制,預算外資金支出用款計劃按照預算外收入上繳進度情況參照預算內月份用款計劃分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按規定時間進行單獨編報。
(二)特別緊急支出的辦理
特別緊急支出是指經預算單位認定,并由市政府或市財政局批準的特別緊急事務支出。特別緊急事務支出可通過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辦理。
因特別緊急支出預算單位授權支付用款額度不足時,預算單位需及時提出用款計劃申請,按規定程序報財政局審批,財政局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程序,將批復的用款額度下達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可先將調增的用款額度通知代理銀行,并根據單位提出的支付申請向代理銀行開具支付指令,然后再到財政局國庫科辦理《額度通知單》的審核簽章手續。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財政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的基本內容
(一)財政直接支付是由財政部門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供應商或收款人賬戶,財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和其他直接支出。
1.工資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工資支出范圍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撥款供養的在編人員和離、退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等工資性支出;其他支出如臨時工工資、加班費、考勤補助等都不實行財政直接支付。預算單位發放工資,應根據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分別編制統一的工資表并經人事部門、編制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簽章后向核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請,然后由代理銀行進行發放。
2.工程采購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購支出項目和支出范圍是指基本建設項目中財政資金部分的基本建設支出;維修項目中單項維修財政安排資金超過5萬元人民幣(含)的支出。
3.物品、服務采購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物品、服務采購支出項目和支出范圍是指預算單位列入市級財政頒布的《政府采購目錄》的商品、服務采購支出(單件或單批商品不足2000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除外)。
4.其他直接支付支出。其他直接支付支出范圍是指預算單位一般預算支出中的印刷費、會議費、培訓費(指單位組織縣〈市、區〉人員參加的集體培訓支出)、交通費(汽燃費、修理費)房屋租賃費、取暖費(鍋爐用煤)等支出,并且支付金額達2000元人民幣以上。
(二)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授權,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單位零余額賬戶將資金支付到供應商和收款人的賬戶。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范圍是指除上述財政直接支付支出外的全部支出。
兩年多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試運行表明,在會計集中核算基礎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財政資金多環節撥付、多戶頭存放形成的資金庫外沉淀和閑置浪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強化財政預算執行,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的步伐;有利于健全財政監督機制,有效防止擠占、截留和挪用財政資金,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為此,中心全體工作人員在領導的帶領下,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努力改進工作作風,耐心指導預算單位按規定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虛心聽取預算單位的反饋意見和建議,并積極整改,確保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摘自:《會計之友》2006年19期 作者:薛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