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況
中小企業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占企業數量的比例為99%。據統計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為國民經濟的貢獻超過50%,提供了城鎮近80%的就業機會,為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立下汗馬功勞,是當時國家實時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參與者。中小企業具有反應靈敏、適應強的特點,是市場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2010年的統計數據,我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為2.9年,而美國中小企業為8.2年,日本和歐洲中小企業為12.5年,其中德國的優秀企業有1/4存活了100年以上。如此大的落差,引發了人們對中國中小企業能夠長期穩定發展的思考。在后金融危機時代,企業所處的經濟金融環境日趨嚴峻,已有部分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走上破產之路。如何及時地獲得被稱為企業“血液”的資金,成為很多企業生死存亡和穩定發展的瓶頸。
中小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融資,而融資方式主要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兩個方面。其方式主要有自有資金、籌集民間資本、政府扶持、資金資助、融資租賃、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融資等。從整體情況上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總量中,銀行商業貸款和民間資本借貸兩個渠道的占比達到50%以上,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和政府支持等方式占比相對較少。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現狀可以概括為內部融資比重大、多種直接融資渠道受限、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以及非正常融資活躍等。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一)企業自身原因
1、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級差
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對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進行的調查顯示,中小企業一半以上屬于家族式管理形式,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和實施不健全,抗風險能力差,信用等級方面,三分之二數量的企業屬于3B或3B以下級別的。多數企業的這種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執行力度不夠的情況,造成了外部融資機構,主要為銀行與企業在財務信息上的嚴重不對稱,融資橋梁無法形成。另外,低的信用級別直接造成中小企業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審批。
2、中小企業管理水平較低,實力不夠
中小企業大多數從事科技含量較低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自己的研發機構,不能主動地實現科技更新,模仿成為永恒的主題,永遠亦步亦趨,形成不了在國內甚至在國際上都可以說得上話的拳頭產品或技術。管理者缺乏先進的現代科學管理理念,家長式管理一統天下,好大喜功,無法做到居安思危。在技術和管理理念的落后使得企業長期處于弱實力范圍中,融資困難問題自然產生。
3、缺乏可用于抵押擔保的財產
中小企業一般都具有資金少、規模小、可抵押品價值低的特點,面對銀行對中小企業資產抵押的固有偏好,其融資受限的狀況無法避免。
(二)金融機構原因
1、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存在固有的歧視
截至2010年下半年,四大國有銀行的貸款額占到貸款總額的70%以上,這種高壟斷的情況直接導致了中小金融機構獲得金融資源能力的減少,從而就限制了它們為中小企業貸款的能力和水平。四大國有銀行出于風險防范、規模效應和成本效益原則等考慮更傾向于國有重點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熱情一直不高。
2、中小型金融機構體系建立尚不完善
中小金融機構具有規模小、靈活性強的優勢,其與中小企業存在著天然的關系。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中小型金融機構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目前的小額貸款發展較為迅速,其為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帶來更多地希望。但是由于起步晚,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行業秩序較為混亂的原因,其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大打折扣。
(三)制度原因
1、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政府職能缺位較為嚴重
我國目前所實施的政策和融資系統主要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沒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融資系統。中小企業得不到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其融資將十分艱辛,成為其要在資金夾縫中生存的重要原因。此外,政府機構在稅收優惠、財政支持和技術發展等方面極少給于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類似的待遇,中小企業成為了“無人疼愛的孩子”。
2、法律保障嚴重缺乏
縱觀世界發達國家,多數都建立和實施了與中小企業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且在不斷的完善。比如日本政府,其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就制定了相關的法律為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提供制度性保障。而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出臺相關的較為完善的法律來確保中小企業能夠在融資方面獲得同等權利而不受歧視。
三、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對策建議
在以上關于融資難問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本文針對性性的從企業自身、金融機構和制度層面提出對策建議。
(一)企業自身方面
“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小企業應該積極進行技術改造,引進和創新世界先進技術,努力增加自身的產品質量優勢和技術實力,為更好的獲得外部貸款做好實力準備。中小企業的管理者要積極學習現代化的管理理念,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待問題,不斷完善組織結構。此外,企業的管理者要重視財務制度的建設和實施,無論是當前還是長期發展,合理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必要條件。信息不對稱是阻礙中小企業獲得多方貸款的關卡,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有效地實施不僅可以大力促進企業的內在發展,還可以可以大大較少與外部機構如商業銀行的信息不對稱程度,為獲得融資提過便利條件。當一個企業具有較為先進的管理理念,有過得硬的拳頭產品和技術再配以完善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融資的渠道必然越來越寬,融資困難必然減小。
(二)金融機構方面
金融機構需要轉變觀念,消除貸款融資的所有制歧視。金融機構,尤其是四大商業銀行要平等對待國有大型企業和中小型民營企業。對于那些發展前景好,技術實力強,管理完善的中小企業,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給予大力的支持,這也是金融機構實現盈利渠道多樣化的內在要求。此外,完善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系統需要迅速建立,使得目前的壟斷格局得到轉變,形成競爭性、多元化、層級化的多方位金融機構系統,充分利用多方面的民間資本,大力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改變現行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制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撥備專門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都是切實可行的方法措施。
(三)制度方面
國家相關部門應該立刻重視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積極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來保證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中不受歧視,其所應有的權利要得到切實的保護。中小企業由于其自身的屬性決定了其自己無法解決大額財產擔保的問題,國家要積極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不愿意貸款給中小企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出于風險規避的考慮,在企業沒有大額抵押品來抵押的情況下,不予以貸款。金融機構的這種考慮是其行業所決定的,所以在兩者都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由政府出面,通過注資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進行擔保,這通常也是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做法。這一過程的實施,必須建立完善的評估和審核程序以及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保證其按合法程序進行。
四、結論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現實問題,其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們只有在認真分析原因,找出癥結所在的基礎上,通過多方面的努力才能破解融資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