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來由于企業管理制度不盡完善、決策程序不規范、控制體系不健全等原因,致使企業產生了相當數量的不良資產。隨著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在不良資產管理中暴露的問題,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視。在這種形勢下,如何使企業資產效益發揮最大效用、不良資產最小化的問題擺在了國有企業的面前。
一、企業不良資產的范圍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條的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按照上述定義,企業不良資產應該是企業資產中處于呆滯狀態、使用效能差,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收益,以及不再擁有或者控制的經濟資源。企業不良資產雖然以資產形式存在,但由于技術、市場經濟等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其實際價值已低于賬面價值。因此,不良資產是一種特殊的資產,它具有以下的特征:一是不良資產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只是這種資產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可能性明顯變小,或基本上推動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二是不良資產是為企業所直接擁有的,或者既使不為企業所擁有,也是為企業所控制的,只是企業擁有或控制這種資產的程度明顯減弱,或者已基本上不能擁有和控制它。三是不良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不良資產是現實的資產,而不是預期的資產。
具體來講,不良資產包括已經從企業賬面核銷資產以及企業未核銷但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類資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實物類不良資產。實物類不良資產主要是指因市價持續下跌、技術陳舊、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設備、房屋建筑物以及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存貨、在建工程等具有實物形態的不良資產。
(二)債權類不良資產。債權類不良資產是指長期難以回收的、預計可能產生壞賬損失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擔保損失及其他不良債權。
(三)股權類不良資產。股權類不良資產是指長期投資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二、國有企業不良資產的成因
從國有企業清產核資以及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看,不良資產幾乎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不良資產形成有外部體制原因,也有內部管理原因。其中由于企業管理不嚴、盲目投資、重復建設等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不良資產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一)從體制方面看,部分國有企業尚未真正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不良資產產生的根本原因。長期以來由于國有資產出資人缺位和多頭管理,缺少有效行使出資人職責的行為主體和責任主體。大部分國有企業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沒有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這也是一些國有企業決策失誤造成重大資產損失的一個重要原因。要進一步加快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同時規范董事會運作,完善決策程序,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資產損失,為防范不良資產的產生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從企業方面看,部分國有企業缺乏一套嚴密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是造成不良資產產生的一個重要因素。近年來,國有企業的上市部分按照資本市場的監管要求,依托原有管理基礎,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內控體系;企業未上市部分也根據國資委的監管要求,借鑒企業上市部分的經驗,進行了內控體系的建設。雖然企業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內控制度,但是還存在著諸多漏洞,尤其是容易多發和產生重大資產損失的管理薄弱環節,如資金管理、投資管理、高風險投資業務管理、境外資產管理等,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財務資金管理薄弱,企業總部整體管控能力有待加強。部分企業的內控程序(標準和內容)還不夠完善,內控責任不明確,雖然表面上有一套內控制度,但執行不力,形同虛設,沒有真正落到實處,過程控制缺失,加之不少企業管理鏈條過長,企業總部對子企業監管不力,造成管理“漏洞”較多。
2、風險意識不強,風險管理能力弱。企業風險防范意識不強,忽視經營風險控制,是一些企業形成不良資產的另一個重要原因。近年來,有的企業盲目從事股票、外匯、期貨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風險業務,由于缺乏專業知識、專業人才和有效監控機制,造成較大損失。
3、決策程序不規范。雖然中央為了促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保證國有企業科學發展,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但是,部分企業受利益驅動,盲目地并購鋪攤子,在一些重大決策前缺乏充分的可行性論證,甚至少數企業管理人員在決策過程中責任心不強,造成決策走形式走過場,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控制,有的個別人員甚至以權謀私,事后缺乏必要的追蹤問效,給企業增加了很大的包袱。特別是在現代經濟環境錯綜復雜的情況下,決策的難度尤其大,造成的損失也會非常巨大,需要引起決策者的足夠重視。
三、國有企業防范不良資產產生的應對措施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市場形勢瞬息萬變,市場環境錯綜復雜,企業經營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決策失誤和管理漏洞,也難免會形成一定數量的資產損失。存在不良資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對不良資產管理不能引起足夠重視,沒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改進管理和堵塞漏洞,建立不良資產管理和建立風險防范長效機制,防范和減少不良資產,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一步增強市場競爭力。筆者根據長期工作經驗,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減少決策失誤。長期以來由于國有資產出資人缺位和多頭管理,缺少有效行使出資人職責的行為主體和責任主體,大部分企業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沒有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也是企業決策失誤造成重大資產損失的一個重要原因。要規范企業領導班子的運作,完善決策程序,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資產損失,為避免不良資產的產生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推動業務流程再造、建立健全企業內控機制。不管具體原因如何,企業的不良資產都出自企業內部,那么,杜絕不良資產滋生的最終著力點也應在企業內部,這是任何其他外部因素都無法替代的。因此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推動業務流程再造,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是減少不良資產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
要加強內部控制機制的建設,特別是要加強內部投融資決策、大額資金管理、預算管理、采購銷售管理等制度建設,增強控制力和執行力。要進一步提高企業對下屬子公司的控制力,尤其是要加強對財務的集中管理,逐步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盡快建立健全財務預算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各級子企業及附屬單位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和資金使用的預算控制,發揮公司的整體優勢,控制經營風險。要強化信用管理,加大應收賬款清收力度,加快資金回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要規范會計核算,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真實客觀反映企業不良資產狀況,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真實。
(三)加強風險防范,提高監控能力。國有企業必須加強風險防范,提高監控能力。企業不得違反國家禁令,開展高風險業務或超范圍經營,要對從事高風險投資業務進行嚴格的控制和規范管理,涉足高風險業務的企業,應建立專門機構,專職負責各項高風險業務的監管工作和實時監控,通過內部審計等方式對企業開展的高風險投資業務建立定期核查和報告制度。要加快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四)加快企業信息化建設步伐。通過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現代化、數字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不斷提高決策管理的科學性、及時性、有效性和規范性,隨時掌握和發現資產存量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而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實現資產存量的優化動態管理,才能使企業的存量資產管理到位、有效和得到充分保障。
(五)建立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開展效能監察。要認真落實資產損失責任,對每筆資產損失都要弄清事實,查明原因,認定責任。要堅持違規必究、過錯必追的原則,對責任人進行追究和相應處罰,建立起不良資產管理的約束機制。要建立懲防結合的工作機制,達到既對資產損失責任人進行追究和懲罰,又對其他經營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和警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