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以下簡稱《規范》)的規定,分部分項工程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1}。08《規范》在03版的基礎上,將“考慮風險因素”表述為“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因此,可以認為投標方的綜合單價中已包括了風險費。以前在定額計價中,一般要求工程保險費、風險費應按有關規定在合同中加以約定。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后,實施的“企業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定價”的指導思想,在綜合單價中是否考慮風險費用,是由企業自主確定。作為一名合格的、負責的投標方來說,風險費用的合理計取是關系承發包雙方的利益。根據吉林省的2009年建設工程結算的有關規定,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編制招標控制價時,風險費率取費基數為清單綜合單價,風險系數不得低于5%。實際上,清單報價的綜合單價的費用也是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和利潤為基數,剩以[1+風險系數(大于0)]。對于不同的工程和不同報價策略,其風險系數也各不相同;同時,確定合理的風險系數是在確保工程中標,確保工程項目效益中具有關鍵作用。
一、風險界定
當前,普遍認為風險即為一種不確定性。風險的不確定性表現在兩個方面,即風險出現的不確定性和風險的損失的不確定性。風險可以用一個函數F來表示{2}。
即,R=F(Pr,q),其中R為風險量,Pr為風險出現的概率,q為風險出現后對工程項目目標的影響程度。
同時,研究表明,風險具有客觀存在性和必然性的特點。為了確保承發包雙方的利益,08《規范》中對風險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不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1}。因此,對于綜合單價中的風險費的計取,應進行四個方面的界定:
1.風險范圍(幅度)。即綜合單價中,計取風險費用應考慮的風險的范圍;也就是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由承包商承擔的風險損失,不能通過索賠來彌補風險事件范圍。
2.風險敏感性(L)。即工程實施中有關風險對工程中某一個目標或一組目標的影響程度。
3.風險概率(P)。即工程實施過程中,某一種風險事件出現的可能性大小。
4.風險函數(R)。即工程損失值的期望值,可用函數R表示,即:
R(θ,d)=E[L(d,θ)]
其中的d為項目方案,θ為工程項目參數或指標。在應用時,常常對θ(參數的真值)確定一個概率分布函數P,并使其平均的風險值r(d,θ)達到最小,其中:
r(d,θ)=E[R(d,θ)]=R(d,θ)p(θj)
二、風險范圍
按照08《規范》4.1.9條文的規定,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明確風險的內容及其范圍(幅度)[1];因此,對于不同的工程發包模式和工程合同文本,其工程風險范圍有所不同。比如,FIDIC《施工合同條件》為合理的分配風險責任,其風險范圍界定在,以投標截止日前第28天為基準日。作為業主與承包商劃分合同風險的時間點,從此日期起,到工程師頒發履約證書日止的期間內,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在投標階段不能合理的預見的風險歸其業主承擔。EPC總承包合同則比傳統的工程承包模式的風險時間范圍更加長,風險面更加寬,其包括設計、采購和施工三個階段的風險。對于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的風險范圍管理也可以根據工程情況和承發包雙方的協商,采用三種不同的計價模式,一是綜合單價完全不調整,二是按實際情況調整,三是有條件的調整。因此,要科學確定綜合單價中的風險費,必須明確工程風險分配原則,即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范圍(幅度)。
三、敏感性及概率影響因素
對于不同的工程項目,其風險的敏感性和風險的概率是不同的。通過對風險背后的實質進行分析,發現有很多相同的主導性因素影響著風險事件的敏感性和概率,這些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報價決策者對風險的偏好。實踐表明,對于風險出現后,同一數量的風險效益和損失,在不同的決策者中的結果和地位是不同的。根據風險偏好,可將決策者劃分四種,分別為保守型、正常型、中立型和冒進型。這幾種類型的決策者的效用函數如圖1所示,其中U(x)為效用函數,x為某一決策指標或變量。
2.業主的履約能力。對發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價應主要包括的工程項目主體資格,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到位情況,工程師專業技術水平,建設程序的規范性,業主的誠信度以及業主的溝通協調能力等。
3.招標文件夾的嚴密性。招標文件作為招投標的綱領性文件,如果條款、項目缺失,所使用的語句和詞意模糊,往往成為工程糾紛的源泉,也是業主利用自己相對地位優勢轉移工程項目風險的借口,招標文件越嚴密中標后的風險越低。
4.工程量清單的質量。工程量清單作為招示文件的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投標報價的依據,雖然《規范》在對清單漏項和工程量變更風險歸發包方承擔,但是承包商在確定新的綜合單價和進行價格調整時,往往難以得到理想的價格而遭受損失,清單質量越高風險越低。
5.報價水平。實施清單計價,要求企業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計價信息和數據庫。由于一直受到定額計價的影響,多數企業沒有自己的報價體系,還是參考定額報價,其報價結果不能反映企業實際成本管理水平和能力,往往出現綜合單價與實際存在偏差的風險。
6.項目本身狀態。工程項目施工圖的完整性及細化程度,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的使用情況,地質復雜程度,工程工期長短,工程質量標準,結構特點和項目規模等等因素也決定項目的風險概率和敏感性。
7.項目合同的形式。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一般規定,哪一方能控制風險就由哪一方承擔,雙方都不能控制風險則由發包方承擔。《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中業主喜歡用“包死價”的形式,將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大部分轉移給承包方。《NEC工程施工合同》中附有六條計價模式選擇項,承發包雙方可以協商選擇其中的某一種,而且其對風險的計量與處理操作性更強{3}。國內的建設《施工合同》則在參考FIDIC、NEC等合同文本的基礎上,將合同分為通用和專用兩部分,在專用部分可以由承發包雙方對工程風險進行約定。
8.物價通漲水平。反映物價上漲水平的指數包括,CPI(消費物價指數)的高低,工業企業原材料、燃料動價價格水平,輸入型通貨壓力,人民幣匯率,銀行存貸款利率,工資上漲幅度以及交易性貨幣供求情況等。
在計算綜合單價中的風險費時,應根據上述對風險敏感性和概率的影響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合理的損失值。
四、風險作用函數
為了科學合理地確定綜合單價的風險費,應先確定出綜合性風險系數;因此,需要建立一種科學合理的風險評價方法或者風險函數來量化工程項目風險,以便使工程風險系數能真實地反映投標企業的先進的風險管理能力和項目本身的風險狀態。當前用于風險系數的評價方法有綜合評價法、層次分析法、模糊評價法、風險圖法以及PERT法{4}。由于企業投標的時間有限,同時受到投標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限制;因此,在確定綜合單價中風險系數時,一般采用綜合評價法。綜合評價法的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以招標控制價中5%的風險系數為標準,劃分成五個等級;同時將項目的風險大小以1為單位,劃分成五個等級,風險系數與風險等級對應關系為,1%~(0~0.2),2%~(0.2~0.4),3%~(0.4~0.6),4%~(0.6~0.8),5%~(0.8~1.0)。
2.風險識別,建立工程項目風險清單。
3.根據每一風險事件的敏感性和大小對每一風險事件賦權重。
4.將風險等級分為很大(0.8~1.0),較大0.6~0.8),中等(0.4~0.6),不大(0.2~0.4)和較少(0~0.2)五個級別。根據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確定事件的風險級別,以各個級別對應的分值作業該風險事件的分值。
5.每一個風險事件的分值與對應的權重相乘得到每一個風險得分,將所有得分累計,即為整個工程項目的風險水平。
6.將風險得分與風險系數等級進行對比,確定相應的風險系數。
為了使提供的決策更加科學、合理,可以借助一些專業評審技術技術和方法,比如在對風險事件打分時可以用0―1打分法,0―4打分法和強制打分法等。在構建風險清單時,可借助專家調查法、流程圖法、風險調查法等。
五、結論
在綜合單價計算中,正確地估算工程風險系數,既可以防范中標后工程實施、經營的風險,提高工程項目抵抗風險的能力;又可以確定合理的報價,提高中標的機率。要明確工程項目的風險系數,必須對風險的范圍、敏感性、概率以及風險作用函數四個要素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同時對影響風險事件的敏感性和概率的因素進行科學的識別,形成相應的風險清單和風險權重,并以招標控制價為風險控制標準,利用一種風險評價方法建立風險作用(損失)函數,從而從定量的角度對風險進行量化。為了使量化更加科學,企業應該建立自己的企業定額和風險評價體系,使企業報價更加反映企業實際水平和先進性,這也是企業應對清單計價模式的積極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