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保險行業新會計準則實施指南(征求意見稿)》,按照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將與按國際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更為接近,但與舊的會計準則卻有很大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區別一:引入公允價值計量的要求
新會計準則引入公允價值計量的要求,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部分金融工具、股份支付等,都要求以公允價值計量。而對于投資性房地產,也有條件地引入公允價值計量的模式。至于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則改變了舊會計準則基本以賬面價值作為計量基準,在符合一定的條件時,采用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
這些都可能增加企業盈利的波動性。而在實務中,如何確定公允價值,特別是在沒有可參考的活躍市場的市場價格時,企業必須懂得如何應用計價技術。
區別二:規范企業合并、合并報表
在此之前,除了《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外,我國對于企業合并、合并報表這些重要的會計事項,沒有正式的會計準則,也很少有全面、具體的指引。特別是企業合并,不同企業對于類似的交易可能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在實務中容易出現混亂。新會計準則填補了這一空白。“企業合并”和“合并財務報表”準則的出臺,將對這些重要會計事項的處理提供全面的、更具權威性的規范和指引。
區別三:規范了新的會計業務,原有的表外項目納入表內核算
新會計準則提出了許多新的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和股份支付等。新會計準則要求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表內核算,而不僅僅是在表外披露;同時針對新出現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新準則要求授予員工的股權和期權都應計入利潤表,并按公允價值計量。這些都將極大地改變目前的會計實務。
區別四:專門針對某些重要的特殊行業制定相關會計準則
為滿足我國各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對會計準則產生的需求,新會計準則針對特殊行業制定了專門的會計準則:針對保險業的“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準則;針對資源開發的“石油天然氣開采”準則;和針對農業生產的“生物資產”準則。
區別五:資產減值概念變化
新會計準則當中的“資產減值”準則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提供了資產減值的具體操作指引,但舊會計準則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允許資產減值轉回。“資產減值”準則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準備,一經提取不得轉回。但是“存貨”、“金融工具”準則并未有此要求,即資產減值不能轉回的規定并不適用于存貨、應收賬款、銀行的貸款資產,以及某些類型的投資。
區別六:對披露的要求更為嚴格
給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更相關的信息,是新會計準則特點之一,體現了我國對會計信息相關性的重視。新會計準則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引入了每股收益、分部報告等披露要求。新會計準則針對金融工具,要求披露承受的金融風險的具體信息;針對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要求披露重要會計政策和重要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新會計準則實施指南也將針對保險行業提出更多的披露要求。這些都將給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更為透明的信息,更有助于報表使用者制定經濟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