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保險又稱為健康保險或疾病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和方法籌集、運用醫療資金,保證人們公平的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的一種制度。它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障制度的一種比較進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應用相當普遍的一種衛生費用管理模式。目前,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建立了醫療保障制度。
一、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發展沿革
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于20世紀50年代,當時主要分為三種,一是適用于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二是適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制度,三是適用于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制度。但隨著市場經濟的到來,企業包辦過多、負擔沉重的矛盾凸現,企業勞保制度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遭遇了時代的淘汰。公費醫療制度現在除了個別城市之外,已經成為歷史的記憶。老的農醫合制度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失去了原有的經濟基礎,也逐步走向消亡。
90年代開始,我國逐步建立新的醫療保險制度。1998年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3年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2007年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至2009年末,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4億人、新農合參保人數超過8億,總體參保人數已超過12億,基本實現全面覆蓋。至此,我國基本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由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的覆蓋城鄉的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二、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框架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是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中覆蓋范圍最廣的險種之一,具有強制性。根據199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具體比例由各地確定,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建立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按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建立統籌基金。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參保對象為所有持有農村戶口的公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每年按人均10元標準補助,地方財政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這是我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籌資水平及財政補助資金也每年遞增。各地籌資及具體報銷比例方案不盡相同,但統籌基金結余必須在控制范圍之內,當年結余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以南昌市2010年為例,籌資水平每人每年為150元,其中個人繳費30元、財政補助120元。住院補償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8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5%,縣外定點醫療機構為45%,非定點醫療機構為35%,封頂線為5萬元。
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于1998年開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2003年啟動的新農合保險,當時只有城鎮非從業居民暫未納入基本醫保。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這是一項具有強制性,采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參保范圍涵蓋了所有未參加公費醫療及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成年居民、非成年居民及在讀學生。繳費金額及享受比例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而略有差別。以南昌市2010年為例,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籌資總額為280元,其中個人繳費144元,財政補助136元。困難人群的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負擔。住院補償一級醫療機構報銷8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70%;三級醫療機構報銷60%;非定點醫療機構報銷35%。住院統籌基金年度內成年居民累計報銷最高限額2.5萬元,未成年居民累計報銷最高限額3.5萬元。
4.大病醫療救助:為保證特困群眾能及時得到醫療救治,我國從2005年開始實行了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包括城市大病醫療救助及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救助對象為城市及農村低保對象、五保戶及其他低收入及特困人群。籌資方式為財政補助,救助方式為“資助參合參保、基本診療費用減免、特殊門診定額救助、住院醫療救助、重病慈善救助”等。如南昌市規定各類病最高救助額不同,但全年個人累計救助額不超過2萬元。
另外,國家允許效益好的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列入成本,稅前列支。
三、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困難及問題
目前,我國總體經濟還不富裕,經濟發展也極其不平衡,雖然目前醫療保險制度構建已初成規模,但醫療保障體系的發展和完善,面臨諸多難題。
1.保障能力不足與日益擴大的醫療需求存在著矛盾。
目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時期,人口大量流動,社會轉型加速,生產生活方式變革迅速,疾病譜更為復雜。與此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全社會疾病負擔日趨加大。從醫療消費增長來看,我國從2000年到2009年,城鎮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從124億元增長到2 797億元,增長了二十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達4 000美元左右,從國際經驗看,消費將全面升級,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也將大幅度提高。與這一系列現實需求相比,我國畢竟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還是其他社會事業發展,對財富的需求量都很大,而國家經濟能力特別是財政能力還相對有限,因此,醫療保障籌資能力相對不足問題會在相當長時間存在。
2.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基金使用效率不高。
我國目前一方面存在著醫療保障基金需求不足,另外一方面存在著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基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中國目前高新技術、優秀衛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醫院,社區、農村衛生資源嚴重短缺,供不應求。民眾看病“農村往城市跑,小病上大醫院看”,不僅造成“看病難”、基本醫療服務向高層次醫療服務轉化加重了基金負擔,降低了基金使用效率。醫療保障在公平性方面的不足,是導致病源流向不合理的重要誘因。另外,由于制度設計本身的因素,導致部分地區、部分保障項目存在資金沉淀問題,這也影響了資金效益的發揮。
3.保障水平仍相對較低、群體間差距大。
雖然近年來我國基本上對全體居民實現了醫療保障全面覆蓋,但總體上看,保障水平仍然較低,尤其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多數地區這兩種保障制度的人均年籌資額還都不到200元。因籌資水平低,報銷比例也低,相當一部分居民看病就醫的個人負擔水平仍然較重,經濟風險得不到有效化解的情況仍較為普遍。另一比較突出的問題是,不同保障項目間的差距以及同一保障項目的地區間差異較大。從不同項目間的情況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均籌資額全國平均約為1 700元左右,大致為新農合人均籌資額的10倍;同一項目地區之間的差距也很大。以新農合為例,北京市已經超過500元,而許多中西部地區農村則只有120元。
四、我國醫保制度發展的對策及思考
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已經取得歷史性進展,對大多數居民來講,實現了從無到有的制度性跨越。下一步,改革和發展的方向應主要轉向提高保障水平和改善保障績效。
1.要繼續加大財政投入,分擔公眾負擔,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總體看來,因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起步不久,總體的籌資水平還都較低,尚未充分發揮其防范城鄉居民相關經濟風險的作用。因此,下一步,應隨整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財政能力的提高,盡可能提高公共籌資水平,降低居民個人和家庭負擔。另外,針對農村基層衛生資源匱乏的問題,政府應加大投入,增加農村、社區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使得農村、社區居民對于醫療資源的可及性增強, 縮小區域間保障水平差距,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突出保障重點,優先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巨大和醫療保障籌資能力相對不足的矛盾將長期存在,因此,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方向,突出保基本。建議進一步提高利用基層服務、利用適宜技術以及使用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國內外經驗充分表明,突出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重視疾病的早期預防、早期治療,在低投入水平下,照樣可以獲得良好的國民健康結果。
3.促進制度間融合和轉移接續,推進制度一體化。從現實的情況看,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短期內統一三項基本保障制度還不現實,但適應城市化和人口流動需要,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逐步走向省級統籌并最終走向全國一體化,是應當明確的方向。因此應積極創造條件,加快促進有關制度間的融合。當務之急是進一步完善異地就醫和報銷政策,盡快推進三項保障制度在不同地區間制度的統一,包括籌資方式、保障重點、報銷比例和方式以及資金管理模式乃至行政管理體制,為未來提高統籌層次、實施統一管理鋪平道路。
4.繼續深化醫療機構改革進程。一是加快公立醫院的改革進程,明確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補償機制和財政經費保障機制,保證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另外一方面要創造條件,促進多渠道辦醫格局的形成。二是要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遏制過高的藥價,減輕城鄉居民用藥負擔。在所有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規范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重構基層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五、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發展方向
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將最終實現從城鄉分割到城鄉統籌,從社會保障體系殘缺到制度健全、完備,從選擇性保障制度安排到公平、普惠的保障制度安排,從只能維護人的生存條件到維護人的自由、平等和尊嚴的轉變。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階段,展望未來我國醫保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第一階段(2008~2012年):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實行制度整合、差距縮小,經辦機構統一,保障水平不低于保障范圍內平均醫療費用的65%(城鄉有別),個人負擔的疾病醫療費用開支下降到35%以內,真正切斷因病致貧鏈條,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現象。
第二階段(2013~2020年):進一步整合城鄉醫保與職工醫保,形成區域性的繳費型醫療保險制度,同時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促使疾病風險在更大范圍內分散。在這一階段,醫療保障水平不低于規定范圍內平均醫療費用的80%,個人負擔的費用開支下降到20%以內,從根本上化解疾病醫療的后顧之憂并提高其健康水平,不同群體的醫療保障待遇差距顯著縮小。
第三階段(2012年~本世紀中葉):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建成,不僅免除國民疾病醫療的后顧之憂,還能夠提供疾病預防、醫療保健服務,城鄉之間的公共衛生事業與醫療保障水平差距基本消除,人均衛生總費用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衛生費用水平,個人的現金性衛生開支占全部衛生開支的比重低于20%。護理保險制度得到全面發展并發揮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總之,我們相信,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局面也將會得到極大地改變,中國的醫療保障體制會越來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