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組織單位:交通部科技教育司
項目主持單位:交通部財務司
項目承擔單位:中國交通會計學會
課題組成員:張永康 周國光 湯永勝 曹玉 但乃越 李俊興 劉斌 劉宏棟
[摘 要]《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研究》是由交通部科技教育司組織、交通部財務司主持、中國交通會計學會承擔的交通部重點科研項目,2002年4月立項,合同編號2002-332-276-01。立項目的是研究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該課題成果于2002年底通過交通部科教司組織的專家評審,評審證書編號:交科軟評字[2002]024號。
本項研究通過對當前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現狀的深入調研及其存在問題的細致分析研究,本著“根據現行財會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交通事業單位財會工作的實際,按照‘系統研究、突出重點、體現特色、重在應用’的基本要求,研究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的基本架構及其配套辦法,以強化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確保會計信息質量,完善內部約束監督機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為交通事業發展服務”的指導思想,針對海事、救撈、航道、通信等各特殊行業的要求,建立一整套涵蓋交通事業單位,具有可操作性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為制定《交通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部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促進交通事業單位財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宏觀管理,提供理論依據和決策參考方案。
這一研究成果對促進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建立,提高事業單位財會管理水平,加強財務控制和監督,確保交通事業順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 交通事業單位 財務管理 會計核算 體系 辦法
1.引言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和中國加入WTO,我國的財務會計管理體系改革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1996年和1997年《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及其相關行業制度的發布實施,標志著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也取得了重要進展,開始與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接軌。1998年初開始,財政部正在積極進行包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內的非盈利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建設工作,意味著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改革也將取得新的歷史性突破,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完善對行政事業單位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在改革發展勢頭迅猛的新形勢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該如何進行,如何適應新形勢下交通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已經成為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事業單位廣大財會人員的關注點。
伴隨著新世紀的到來,我國交通行業的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和經濟建設工作也將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目前,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承擔著水上安全監督管理、海上救助打撈、長江航道維護、水上公益性通訊等重要的社會公益性工作。除此以外,交通事業單位還對外提供一定的交通事業服務和經營性業務,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模式。受交通事業工作特點的影響,交通事業單位在收支結構、收支管理、成本費用核算等方面具有明顯的行業特殊性。在新形勢下,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部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適應交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與控制成本費用支出的需要,建立健全體現行業特點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對于強化事業單位的依法理財、創新和服務意識,提高單位財會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與發展和入世后新的相關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但是就交通事業單位而言,缺乏體現行業特色的財務會計制度,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財務會計行為的規范化。根據我國加入WTO后的新形勢以及新世紀加強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的需要,有必要深入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問題的研究,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出臺適應交通事業改革與發展需要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辦法。
2.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研究的必要性
2.1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新中國成立以后的20世紀50年代,我國曾經從前蘇聯引進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并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對搞好我國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財政部相繼頒發了《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關于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等一系列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法規和規章。
為了適應交通事業會計核算的需要,交通部也分別于1988年發布了《公路養護會計制度》和《公路養護單位成本核算辦法》、1990年發布了《公路運輸管理單位會計制度》等一系列具有明顯交通行業特色的會計制度。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這些法規和規章制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局限性,已無法適應事業改革和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需要。為此,財政部1996年起陸續發布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目前,財政部門正在積極起草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會制度,事業單位的財會改革也將取得新的進展。
2.2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局限性分析
1996年以來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涉及的范圍之廣、涉及的層次之深、變化的內容之多,是建國以來最大的一次變革;但也難以避免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但隨著我國加入WTO和新世紀的到來,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出臺體現交通行業特色的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已經顯得非常必要和迫切;這將極有利于促進我國交通事業的健康和有序發展。
???? 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體系由三個層系構成:第一層次: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二層次:事業單位統一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第三層次: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具體規定。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規定,一般事業單位直接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業特色突出的事業單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財務管理辦法。但事實上,由于《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比較原則,操作性較差,很少有單位能夠直接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因而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發布不久,《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測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國家物資儲備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相繼出臺,成為分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直接依據的規范。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的規定,財政部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定全國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特色突出的事業單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定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殊行業會計核算的特定要求。
相比較之下,具有交通行業特色的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卻遲遲出不了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正常進行;“無法可依”的被動局面至今未能得到有效扭轉。首先,一些交通事業單位(包括海事管理單位、航道航務管理單位等)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對收入、支出等項目的管理具有特殊的要求;其次,大多數交通事業單位長期以來實施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要求按照企業財務制度中的相關規定來界定固定資產標準和分類,并需要進行業務成本核算與管理。顯然,現行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滿足不了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特定要求。出臺具有行業特色、反映交通事業改革與發展、加強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要求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已勢在必行。
1998年初交通部曾經組織起草了《公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等具有行業特色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但由于“交通與車輛稅費改革”的推行,這些有特色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遲遲出不了臺,難以真正發揮規范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行為的作用。 交通部也曾經于1997年制定了《交通部救撈單位會計核算辦法》、《海(水)上安全監督局(港務監督、航標測量)財務管理辦法》、《海(水)上安全監督局(港務監督、航標測量)會計核算管理辦法》等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規范,但第一沒有獲得財政部門批準;第二沒有形成統一的交通部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辦法,因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改革的任務仍很繁重。
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在體系上還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需要做出必要的調整和補充。例如,現行財務制度允許事業單位通過計提修購基金來作為固定資產維修與更新的資金來源,也允許將固定資產購置和維修支出直接列支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這就帶來一個新的問題:如果事業單位只計提修購基金而不使用;實際支付的固定資產維修費和固定資產購置費又直接列支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就有可能導致會計信息出現失真。
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出臺以后,我國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又取得了新的進展。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出臺,要求對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補充。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出臺以及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的開展,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方法和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2.3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的目標與方向
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需要,我國會計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進行了大范圍的改革。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入,各種矛盾也逐漸顯現出來。在此形勢下,有必要對將來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目標和方向作出科學預測。
2.3.1會計模式上,實現國際化與國家化的結合。
2.3.2在職能作用上,實現會計從核算為主向預測決策為主的轉化。
2.3.3在會計結構上,實現從二重結構向多元結構的轉化。
2.3.4在理論研究上,開拓和強化實證會計理論的研究
2.3.5在會計行為上,實現規范與能動的統一
3.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改革的緊迫性及現實背景
3.1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在為交通行業提供了有利的發展經濟環境和難得的發展機遇的同時,也使得交通行業面臨著來自國際上嚴峻的挑戰。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交通事業單位將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困難:
3.1.1財務方面
我國交通行業財務管理環境將變得更加復雜,不確定因素大大加大,財務管理目標、內容、范圍、方式、方法都將發生變化;管理水平、決策水平迫切需要與變化了的情況相適應。為了緩解這一危機交通事業單位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圍繞財務預算為前提作好事前預測和規劃,運用概率論、數理統計、風險決策、彈性預算等手段,編制適合交通行業的財務計劃,提高單位財務的控制和約束能力。
其次,建立新型的財務信息系統,實現財務管理信息化、及時化,實現物流與財務信息流的相關統一。
第三,建立健全的財務監控機制 ,提高財務管理效益。建立有效的財務監控機制,應建立以事前預測、事中控制、事后考核為中心的控制機制。
第四、必須加強對交通事業單位財務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學習世界多邊貿易體系的新知識,做到靈活運用。
3.1.2會計方面
首先,應當正確對待會計的國內差異和國際化。
其次,我們應當深刻認識到“會計是為經濟管理服務”這一重要的事實。
第三,交通部門應通過制訂相應的法規和規章,加大會計信息的公開性、透明度,杜絕暗箱操作;同時交通事業單位也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規范要求來開展自身的財務會計管理活動。
第四,應當抓住入世的難得機遇積極穩妥地開放會計服務市場,提高我國會計行業的競爭力和整體水平。
第五,加入WTO 后我們應當在加大對財務會計一般理論研究力度的同時,注重對具有行業特色財務會計理論的深入研究,以利于促進包括交通行業在內的各行業財務會計改革事業的向前發展。
3.2目前世界正出現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的信用危機,會計真實性受到空前的挑戰,事業單位也受到了沖擊。
交通事業單位要加強會計信息真實性,客觀性、透明度、公允性的監督和管理。具體來說:
3.2.1貫徹朱镕基總理在考察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時強調的“誠信為本,操守為重,遵循準則,不作假帳”的重要指示。
3.2.2交通事業單位應當重視內部控制制度和外部審計制度的作用。通過內部內控和外部審計的雙管齊下,定能保證交通事業單位信息的真實性。
3.3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體系改革會對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影響
事業單位會計是預算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1999年底開始的以試編部門預算為標志的預算體制改革將是財政對幾十年來實行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供應體制的徹底改革。隨著預算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會計向非盈利經濟組織會計靠攏,非盈利組織會計不僅包括事業單位,還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各種基金會等。
目前我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管理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交通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零基預算;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自補,結余全留。但是財務預算管理目前仍存在一些問題:
3.3.1編制預算準備不充分。
3.3.2財務預算編制的方法簡單。
3.3.3缺乏控制機制,預算約束力偏弱。
3.3.4沒有以預算資金全貌為核算對象,產生了遺漏。
3.3.5交通事業單位的許多采購項目中,既有財政預算資金,又有其他資金,導致預算構成中價值流轉和資金、實物流轉的脫節。
3.4交通行業的飛速發展,與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相對滯后形成鮮明的對比。
截至2001年底為止,我國公路總里程達到169.8萬公里,居世界第四位;高速公路達到1.94萬公里,居世界第二位。“九五”期間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總投資達10209億元,目前“五縱七橫”國道主干線已建成1.8萬公里;隨著高等級公路建設的進一步加快,預計將在2010年末提前10年完成“五縱七橫”國道主干線的建設任務。“十五”期末我國將實現99.5%的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標。
建國以來,我國水運市場保持穩定健康發展,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正在形成,水路運輸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地位穩步提高。2001年港口及內河航道建設完成投資174億元,比上年增加29.8%。其中沿海港口建設完成投資124億元,增加54.2%;內河港口及航道建設完成投資5億元,減少了7.5%。沿海港口建設中,部統一安排投資完成21.2億元,地方安排投資完成59.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億元。增長21.7%。沿海港口新增碼頭泊位23個,其中萬噸級以上泊位12個,新增吞吐能力3749萬噸。內河航運建設中,部統一安排投資完成19億元,地方安排投資完成35.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億元,增長20.6%。內河港口新增碼頭泊位59個,其中中級泊位14個,新增吞吐能力888萬噸。新開內河航道367公里,其中三級及以上航道132公里,四級及以下航道235公里;改善內河航道405公里,其中三級及以上航道181公里,四級及以下航道224公里。
我國加入WTO后,中國港口將逐步納入世界廣大市場范圍內,成為全球化航貿鏈中的有機節點。以上所有巨大成績取得的同時,與之極不對稱的是我國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的滯后,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交通行業的發展,其弊端在今后將會凸顯出來。交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發展也對出臺具有交通行業特色的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4.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研究的意義和作用
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研究的意義和作用可概括為以下方面:
4.1有利于強化事業單位依法理財、創新、服務意識提高交通事業單位財會工作的水平和工作質量,以適應市場經濟改革發展和入世后的相關要求。
4.2有利于進一步貫徹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強化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
4.3有利于明確指導思想,建立切實可行、規范性與操作性較強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滿足部門預算管理的需要。
4.4建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有利于解決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中的突出問題,加強交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
4.5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交通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也需要與國際接軌,本體系將努力適應交通行業國際化的趨勢,努力做好與國際會計慣例中非盈利性經濟組織財務會計規范接軌的業務和體制準備。
4.6建立和健全交通事業單位財務評價指標體系,就是從財會角度上提供經濟效益中實現各項財務指標的信息,主要是反映事業單位業務活動中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4.7要滿足交通主管部門行業管理的需要,交通事業單位的財務評價指標不宜過多,避免重復繁瑣,并做到相互配套,易于操作,便于考核;也利于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匯總公布有關信息。
4.8通過交通行業財會網絡,及時搜集、整理、分析、發布交通行業分類別的事業單位財會信息,為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事業單位把握財會信息動態,進行財務決策提供依據。
4.9為規范交通事業單位的財會行為、改進內部管理提供參考標準。
4.10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和新興技術在交通行業經濟管理中的應用,使交通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同時也促進了事業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
5.交通事業單位的業務特點以及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特殊要求
5.1交通事業單位的概念及其構成
我國的事業單位屬于“非盈利性經濟組織”的范疇。事業單位一般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但不具有社會生產職能和國家事務管理職能的、直接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單位。
我國的事業單位中,國有事業單位占據主導地位。非國有事業單位一是所占比重很小;二是其單位性質尚需科學界定;三是我國目前尚未出臺明確事業單位性質、任務、責權利關系以及內部組織形式等法律和法規。所以,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規范主要是針對國有事業單位的。
我國的事業單位包括經濟建設事業單位、文化教育事業單位、科學衛生事業單位、社會福利救濟事業單位以及其他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一般包括具有行業特色的海事管理單位、航道航務管理單位、船舶檢驗單位、水上救撈單位、公路養護單位、收費還貸公路管理單位、公路運輸管理單位等以及交通系統所屬的科研、學校、醫院、社團、新聞出版等事業單位。
目前,交通系統管轄范圍內的交通事業單位一般有:海事管理單位、水上救撈單位、航道航務管理單位、船舶檢驗單位、運輸管理單位、公路養護管理單位、收費還貸公路管理單位、新聞出版單位、交通科研單位、醫療單位、教學單位、社會團體單位等。其中,船舶檢驗單位、交通新聞出版單位等執行企業財務制度;科研單位、教學單位、社團組織等事業單位也具有明確的分行業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公路養護單位、公路運輸管理單位、收費還貸公路管理單位等屬于地方管理的交通事業單位,目前也正在研究制定《公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對此本課題研究的重點應當放在交通部直屬的、具有明顯交通行業特色的海事管理單位、水上救撈單位、航道航務管理單位等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方面。
5.2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任務
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可概括為以下方面:
5.2.1合理編制單位預算。
5.2.2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
5.2.3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利用效果。。
5.2.4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2.5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監督與控制。
5.3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
與企業財務管理相比,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具有以下特點:
5.3.1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屬于非盈利性經濟組織。
5.3.2投資者對事業單位的投資不追求投資回收和投資回報。
5.3.3事業單位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5.3.4事業單位的資產和資金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關系。
5.3.5事業單位的負債一般屬于短期債務;事業單位不存在因“資不抵債”而破產清算的問題;不以其資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5.3.6由于事業單位一般債務很少,因而可以認為國有事業單位所擁有的資產屬于國有資產。
5.4交通事業單位的業務特點以及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特定要求
5.4.1海事管理單位
我國海事管理單位(交通部海事局及其所屬單位)是具有海事執法與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由其業務特點所決定,海事管理單位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上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5.4.1.1海事執法實行“收支兩條線”,具體涉及海事執法業務及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征收與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核算、罰沒款項的收繳與核算、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票據管理等核算問題。
5.4.1.2單標核算,包括航標的特性與分類管理、航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等內容。
5.4.2水上救撈單位
水上救撈單位是我國專門從事海上救助打撈業務的非盈利性經濟組織,擔負著我國沿海水域海上救生、船舶財產救助、沉船沉物打撈清障、海上消防、海上溢油的應急清除和其他海上交通運輸以及海洋資源開發活動的安全保障任務。同時,按照國家賦予的使命代表國家履行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海運協定等國際義務。水上救撈單位在沿海設有多個救助站點,常年派船晝夜值班待命。水上救撈業務的成本費用歸集對象為船舶,并以規范的核算流程歸集和計算有關成本費用。水上救撈單位的成本費用進一步劃分為救助成本和待命成本,指救助、待命的直接耗費和按規定分攤到救助、待命作業的間接費用。
由其業務特點所決定,水上救撈單位在救撈成本費用的核算上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5.4.2.1作為事業單位,水上救撈單位需要分別核算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
5.4.2.2按照企業化管理的要求,水上救撈單位需要參照企業的做法進行成本核算;
5.4.2.3救撈單位的成本核算一般較為復雜:水上救撈單位主營業務有六大項,即要核算單項作業成本,又要區分事業和經營支出;救撈單項作業時間短,互相交叉。在一個月內同一船舶最少從事兩種作業,所以船舶固定費用也要按作業時間分配計入相應的作業成本。
5.4.2.4在費用歸集上,水上救撈單位下屬救助站(船隊)發生的管理費用全部計入事業支出;救撈局機關發生的管理費用三七開:30%分配計入經營支出,70%計入事業支出。
5.4.3航道管理單位
我國的航道管理單位進一步包括航標管理單位、航道測量單位、航道疏浚單位、船閘管理單位以及船舶交通管理單位等。
5.4.3.1各自的工作職責和業務特點如下:
5.4.3.1.1航標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是對航標進行檢查、修理和保養,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以保障過往船舶航行安全。航標管理單位工作對象相對固定,維護工作量穩定,消耗以人工支出、航標的備品備件、燃材料、船艇修理為主,維護總支出與維護工作量成正比。
5.4.3.1.2航道測量部門應定期對有關航道情況進行測量、出版航道圖,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保障。航道測量具有流動性特點,測量設備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設備價值較高,人員素質要求較高。測量費用支出主要包括人員經費、設備購置、器材材料消耗和燃油等等船舶費用。
5.4.3.1.3航道疏浚工作的目的旨在改善通航條件,保證航道暢通和航行安全。航道疏浚具有流動性特點,消耗具有分散性的特點,以燃油、器材材料等船舶的消耗為主,受航道狀況影響,工作對象單件性強。
5.4.3.1.4船閘是為航運服務的,船閘管理包括運行和養護管理,其業務量(開啟閘次)是由過閘的船舶航行量所決定的。船閘消耗以設備消耗為主,受航道情況影響,船閘本身也具有單件性的特點。
5.4.3.1.5船舶交通管理單位主要通過建立船舶交通管理(服務)系統(VTS),對水域中的船舶提供信息服務、助航服務和交通組織服務,是以電子計算機為中心的多種技術的綜合,包括雷達、VHF通信與測向、環境、雷達應答器、無線電應答器。低照度電視、紅外線設備等子系統。工作對象穩定,晝夜運行,消耗以高技術含量的器備件為主,受覆蓋水域范圍的影響,VTS本身具有單件性。該指標反映VTS運行的單位成本支出情況。VTS總支出包括為特定VTS支出的人員費用、器材耗費和其他運行費用。
5.4.3.2航道管理單位在財務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5.4.3.2.1注意劃分公益性業務和非公益性業務;
5.4.3.2.2在預算管理方面,注意到公益性支出應由公共財政負擔,否則其收支應當視同財政或規費性資金來享受稅收政策;建立彈性預算,對非公益性和經營性的收支給予調節權利。事業基金是單位的節余形成的,可給予權限彌補支出。修購基金的計提與管理要與稅收政策一致。專項項目可實行滾動預算,會計年度與水文年度的問題。
5.4.3.23在資產管理方面,應當注意同時具備公益與非公益性的資產可不辦理非轉經,但怎樣與工商管理統一;應有一定的資產分類處置權限;應當加強對租賃資產的管理等問題;以及專用設備的分類要比照相關行業的問題。
5.4.3.2.4在資金管理方面,應當注意對期票實行專戶管理。
5.4.3.2.5在成本費用管理方面,應當考慮到知識、技術成本管理問題;修購計提與折舊計提的確認,一般性修理與項目修理的確認,業務性維修與非業務維修的確認等問題;經營成本與非經營費用管理與確認。經營成本管理比照相關企業管理;業務性的人員經費與共用經費的確認等。
5.4.3.2.6在對外投資段利方面,應當注意非經轉經是否屬于對外投資,短期投資與事業基金可不一致。
5.4.3.3航道管理單位在會計核算方面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5.4.3.3.1在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方面,由于站點分散,匯總原始憑證多,可能要多記多貸;并需要注意電子檔案歸檔后的密碼管理事項。
5.4.3.3.2在收入的確認方面,應當注意事業收入與經營收入的區分以及經營收入與多種經營投資收入的區分;三峽公司和長航集團負擔的公益性費用性質的確認;票據和應收賬款在收付實現制下的收入確認等。
5.4.3.3.3在支出的確認方面,應當注意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經營)支出的劃分與確認;事業支出中的修購支出與修購基金支出的區分與確認;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與事業支出和專用基金支出的細分等。
5.4.3.3.4在成本核算方面,應當注意經營性收支的成本核算項目與事業收支的核算項目不一致,報表編制轉換;投資性支出貸款的歸還可列成本,也可列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以及守候費用的確認問題。
5.4.3.3.5在資產、負債與凈資產的核算方面,應當注意房改支出在福利基金與住房基金中的調節使用以及在成本中列支的問題。
5.4.4交通通訊管理單位
郵電部和交通部于1985年郵部聯字616號文發布《關于將交通部系統國際公眾船舶電信業務的對外賬務結算工作移交交通部管理的通知》,制定了交通部系統江海岸電臺與郵電部所屬郵電局(電信局)間處理國際公眾船舶電信業務及結算辦法,(1985)電通聯字481號《關于頒發〈郵電、交通兩部所屬通信部門之間處理國內公眾船舶電報業務及收入分攤、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各自的職責范圍,無論是國際間通信還是國內間通信其結算均會通過一個賬務結算機構來實現。
國內海岸電臺通信資費結算業務操作程序如下:
國內各海岸電臺按月將國內外船舶經各岸臺發生的通信業務量(電報、電話、傳真等)及船舶資料報送到財務結算處,經計算機程序處理后,向相關船公司發送賬單收取費用,之后賬務結算機構按季度將收取的費用結付給相關岸臺。
國外海事衛星地面站及海岸電臺等賬務機構結算操作程序如下:
國外海事衛星地面站和海岸電臺按月將中國籍船舶經過國外各地面站及海岸電臺所發生的通信費賬務資料寄送至賬務結算處,經過處理后將賬單發送到相關國內船公司收取費用,然后按月向國外地面站和海岸電臺等賬務機構付款。
賬務結算規范如下:
海事衛星電話、用戶電報業務的資費由海事費(包括空間段費和岸臺費)和陸線費(或國際報、話費)兩部分組成。
交通部、郵電部兩部間資費的結算如下:
5.4.4.1船——岸(國內各地),交通部分別付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陸線費;
5.4.4..2岸(國內各地)——船,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分別付交通部海事費;
5.4.4..3船——岸站——國際局——第三國或地區,交通部按郵電曜中規定的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電話、用戶電報的的價目分別付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
5.4.4..4第三國或地區——國際局——我國岸站——船,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分別付交通部海事費;
5.4.4.5船——我國岸站——國際局——第三國岸站——船,交通部按國際的收費規定分別付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
5.4.4.6船——第三國岸站——國際局——我國岸站——船,北京長途電話局、北京電報局分別付交通部海事費。
呆死賬處理如下:
對因國內外用戶某種原因收不到費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因本方收不到費而不付對方應得費用。兩部間賬務結算照常進行。
通信部門就要根據其業務特點客觀地、謹慎地、合理準確地確認屬于本部門的收入,由于賬務結算機構代理結算的收付期不一致,給財務部門會計核算帶來一定的影響,為了規范會計核算行為,是否考慮按季度根據收發的賬單的差額,再按適當的應收賬款的比例提取壞賬后以此確認收入。賬務結算期為6個月之內。
6.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研究的基本思路
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能夠科學反映交通事業單位業務特點、適應交通事業改革與發展以及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要求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
6.1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范的依據和基本思路
制定交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范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規范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均不能作為交通行業統一的財務管理辦法或者會計核算辦法。這是因為,在現行體制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適用范圍不包括地方交通事業單位——公路養護單位、收費還貸公路管理單位、公路運輸管理單位等。對此還有必要制定出臺“公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如何協調“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與“公路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范”的關系,還值得認真研究。
《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不僅需要反映行業特色,而且在規范內容上應當更細致、更具體一些,以提高規范的可操作性。
6.2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要求和原則
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研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6.2.1系統研究,突出重點
6.2.2體現特色,重在應用
6.2.3統一性原則
包含四層含義:(1)做出“統一”規范是為了保證交通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可比性;(2)針對所有交通事業單位;(3)統一規范的目的是為了與國際會計規范接軌;(4)盡可能統一會計規范,縮小選擇范圍,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6.2.4體現可靠性原則
6.2.5制定的交通事業單位財會核算體系要體現中國特色的要求
我們研究交通行業財會核算體系一定不能盲目的照搬西方國家體系,一定要在本國交通行業發展的程度、水平的基礎上,制定適合我國國情切實可行的交通事業單位財會核算體系。
6.3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塑造
本課題研究需要回答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什么是“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我們認為,“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應當由“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兩部分構成。
首先,建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體系的構成以及“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在體系中的定位。我們認為,“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系”應當由四個層次所構成:第一層次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作為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第二層次是《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作為共性規范;第三層次是《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作為執行主體;第四層次是交通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辦法作為財務管理規范的重要補充。
其次,建立“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也是該體系的構成以及“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在體系中的定位。我們認為,“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也應當由四個層次所構成:第一層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為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第二層次是《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作為共性規范;第三層次是《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作為執行主體;第四層次是交通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核算辦法為會計核算規范的重要補充。
在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構成中,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屬于各自體系中的執行主體,本研究應當以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作為研究的主要內容。在制定“兩個辦法”中,不能違背第一、二層次的規范要求;但可以根據交通事業單位業務特點以及企業化管理的要求對特定的內容做出必要的界定、修正和補充。
由于“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系”重點解決的是對會計核算行為的規范,所以有關對交通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會計人員的規范、會計監督行為的規范等不應當包括在本體系的研究范疇內。
根據交通部財務司的要求,交通事業單位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前長期實行的是“一級核算,二級管理”的會計核算體制。黨的十四大確立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以及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以及業務呈現多樣化的發展趨勢,使得交通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體制向分權管理的方向發展,基本形成了“分級核算、分級管理”的基本格局。我們認為,“分級核算、分級管理”較好地適應了當前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管理的需要,可以作為確定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體制的基本模式。由于交通事業單位在業務規模、資產總量、區域分布、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單位經濟管理水平等諸方面的情況差別很大,所以各交通事業單位有必要在“分級核算、分級管理”的前提下,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切實可行的單位內部會計核算管理體制。
6.4制定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的基本思路
6.4.1確立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
應當注重做好以下工作:(1)明確“框架合理、反映完整、核算方便,便于分析,利于利用”的基本思路;(2)突出各類專業包括航道、通訊、救撈、海事等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特點,建立和完善想幾乎配套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3)提出科學、合法、合理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方法;(4)注重在管理核算全過程中促進事業單位提高理財意識,樹立好以下七個基本觀念:市場競爭觀念、開拓創新觀念、經濟效益觀念、財務風險觀念、自我積累觀念、財務監督觀念和依法理財觀念。
6.4.2研究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要求。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框架應包括以下八方面的內容:(1)核算管理體制;(2)預算管理;(3)資產管理;(4)資金管理;(5)成本費用管理;(6)對外投資及多種經營管理;(7)財務指標分析;(8)考核評價管理。根據上述分類研究,提出相應具體而又適用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6.4.3研究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要求。
設想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框架重要內容應包括六個方面:(1)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2)收、支、結余以及成本費用核算;(3)資產、負債、凈資產的核算;(4)會計核算特殊要求;(5)財務會計報告;(6)會計信息處理。根據上述分類研究,提出相應具體而又適用的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
6.4.4針對事業單位目前的現狀,研究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如何適應預算管理體制的需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事業單位自我發展能力方面提出規范性意見和建議。
6.4.5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職責的要求,研究制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及其相關管理辦法的同時,應建立交通行業的信用體系。
6.5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所需解決的特定問題
為了科學反映交通事業單位業務特點、適應交通事業改革與發展以及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要求,在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時需要研究解決好以下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特定問題:
6.5.1有關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的建立與完善問題。
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已經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有比較明確的要求和規范。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發布以及部門預算管理的實施,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中應當體現這方面的具體要求。
6.5.2交通事業單位的收入管理問題。
首先,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國家關于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規定以及交通與車輛稅費改革的實施,使得一些交通事業單位的收入形成了以財政補助收入為主的基本格局。這就對交通事業單位的收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其次,在事業收入中,應當根據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業務核算的特定要求,在海事管理單位事業收入中明確對“海事設施維護收入”、“港務監督業務收入”、“海岸電話業務收入”、“航標航測業務收入”、“綜合管理收入”的管理和業務核算;在水上救撈單位事業收入中明確對從事水上救助遇險船舶、平臺及其他水上漂浮物等所取得的收入的管理和業務核算;在航道航務管理單位事業收入中明確對“航道養護費收入”、“改標收入”、“測量收入”、“航校學費收入”、“川江小輪絞灘收入”等計劃內項目收入的管理和業務核算;在交通通信管理單位事業收入中明確對“專網市話收入”、“專網長話收入”、“甚高頻電話收入”、“電報收入、“通信工程收入”、“通信器材維修收入”、“出租電話收入”等公用性服務收入的管理和業務核算。
第三,在交通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活動中,存在著取得的收入為實物的現實問題。有必要對此做出財務與會計核算上的規范。經研究我們主張,如果事業單位通過開具收款收據取得實物,則需要以收款收據上的金額作為實物價值的依據;如果不需要開具收款收據,則可以參考同類物品的市場價格或者經評估確認其價值。會計處理建議如下:
如果收到的實物屬于固定資產,可根據收入憑證上的金額或者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 貸記“事業收入”科目;同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如果收到的實物屬于存貨,可根據收入憑證上的金額或者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材料類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科目。
6.5.3交通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計提與管理問題。
交通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管理至少涉及以下四方面的具體問題:
6.5.3.1交通事業單位的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的一定比率計提,還是根據交通事業單位收入構成的特點允許按照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的一定比率計提?考慮到制度的統一性要求,仍可以考慮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購基金。
6.5.3.2交通事業單位計提修購基金,是根據收入的條件、還是按照交通事業單位的業務特點采取模擬折舊的要求計提?我們認為,為了準確確定提供業務的成本水平,有必要采取模擬折舊和維修的方式提取修購基金。財務上的基本思路是:根據本單位固定資產折舊和維修的要求確定應當提取的修購基金總額;根據本單位應當提取的修購基金總額和事業收入與經營收入的預算數確定修購基金的計提比率。
6.5.3.3根據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要求,是否需要參照企業的做法提取職工福利費用?我們認為,由于大多數事業單位事實上已經在模擬企業管理的做法,按照工資總額的14%提取職工福利費,作為事業單位職工福利費開支和醫療費開支的資金來源,而且在實踐中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所以在財務管理辦法中應當對此予以肯定。但需要對職工福利費的具體開支做出進一步明確的規范(例如明確用于職工福利和職工醫藥費的部分分別占50%)。按照職工總額的14%提取職工福利費以后,就不應當再提取醫療基金;實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事業單位所交納的醫療保險費,也應當在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6.5.3.4一些交通事業單位具有依法收取交通規費的職責。為了調動交通事業單位增加收入的積極性,能否按照超預算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職工福利基金?我們認為是必要的。在征得財政主管部門和交通財務管理部門同意后,有必要把這一思路寫入財務管理辦法中。
6.5.4交通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界定和分類問題。
所涉及的主要問題是:交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一般事業單位的規定、還是根據企業化管理的特定需要參照企業的做法來界定固定資產標準并進行固定資產的分類?
6.5.5交通事業單位是否需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問題。
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發布以前,一些交通事業單位按照當時的財務會計規章施行了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新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不允許事業單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但同意事業單位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作為固定資產維護與更新所需資金的一項來源。為了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保持一致,我們認為,原則上交通事業單位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但考慮到一些交通事業單位在實踐中一直采取了計提折舊的財務處理,并且一些事業單位正在向企業化管理方面轉化,所以我們主張可以允許交通事業單位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計提修購基金中做出選擇。如果根據交通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特定需要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則修購基金可以不提,固定資產維修費用直接在支出中列支;或者根據固定資產更新和維修的需要提取修購基金。在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辦法時,有必要對此做出明確規定。
6.5.6交通事業單位無形資產管理與核算的問題。
雖然《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均確定了無形資產會計要素并明確了管理的要求,但就一般事業單位來說,無形資產實際上是不入賬的,在取得的同時一次性計入了有關支出項目。交通事業單位需要進行成本核算,這意味著無形資產按有效期限攤銷比一次性計入支出更符合配比原則。對此,在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中對此需要做出明確的規定。
7.有關問題說明
7.1本課題研究的指導思想
在交通部財務司指導下,課題組本著“一個依據、兩個前提、三個突出”的指導思想和“系統研究、突出重點、體現特色、重在應用”的基本要求,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的研究。
“一個依據”就是以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為經濟管理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以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是本課題研究的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
“兩個前提”即:一是堅持政企分開、分級管理的原則,遵照國家現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已發布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基本要求為前提;二是根據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管理體制,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應符合覆蓋全行業的要求為前提,包括海事管理單位、水上救撈單位、交通通訊單位、航務航道管理單位等交通事業單位的各個方面。
“三個突出”即:一是突出課題研究的各過程,較好的貫徹調研現狀、研究框架、專家咨詢、組織研討、撰寫富有創新精神的課題報告等技術路線;二是突出管理辦法體系要符合“簡明實用、突出重點、系統規范、信息共享”的基本要求,在全面調研分析的基礎上,可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好的經驗和做法;三是突出依法理財,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中心,要強化財務與會計監督機制。
7.2有關本課題研究的具體分工
本課題研究的基本宗旨是:以反映行業特色、滿足交通部直屬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需要為主,以適應其他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需要為輔,來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問題的研究。研究的主要成果體現在《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上。對此,本研究報告的具體分工為:
7.2.1《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研究》主報告,主要反映進行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目的、意義、基本設想和基本思路,為制定《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奠定理論基礎。
7.2.2《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作為本課題研究的核心內容,將為財政部會同交通部出臺《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提供主要參考依據和藍本。
7.2.3“交通事業單位分類別的專業性財務會計若干特殊規定的說明”和“行業主管部門宏觀管理參考意見”作為本課題研究的重要補充。
7.3有關本研究成果的使用
本研究成果為交通部出臺相關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了參考依據和藍本。本課題的主要研究成果——《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建議經財政部會同交通部審核同意后印發或由交通部自行印發實施,將為規范交通部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發揮重要的作用。
交通事業單位可根據各自內部管理的特定需要,在參照本課題研究形成的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的基礎上,建立并逐步完善本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具體規定,為本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服務。
7.4應當繼續深入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工作,努力提高交通事業單位財會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
通過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為交通主管部門掌握行業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動態和發展趨勢,為調整行業政策、實施宏觀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很關鍵的一點,就是要確保所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對此,應當要求交通事業單位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7.4.1應當進一步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的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努力提高交通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還應當通過會計繼續教育和其他有效手段,加深對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認識和理解,努力提高其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以適應交通行業深化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7.4.2在本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出臺《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只不過是在交通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改革的進程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改革的任務仍很繁重。我們希望所出臺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能夠盡可能地細化和結合現實,以提高規范的可操作性;但要求靠兩個制度(辦法)來解決交通事業單位所有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問題并不現實。我們建議在本課題研究所形成的《交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的基礎上,利用舉辦交通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研修班的形式,多方聽取各交通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兩個辦法做出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保證本研究成果更加科學和規范,“兩個辦法”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對規范交通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行為能夠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7.4.3應當進一步加強交通事業單位內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應當按照財政部印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和交通部“進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內部監督體系、發揮財會監督職能、防止資產流失”的要求,加快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形成完善的內部牽制和監督制約機制,防止舞弊行為,提高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
7.4.4加強交通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誠信教育工作。社會主義會計誠信教育是根據會計工作的特點,有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會計人員施加系統的社會主義會計誠信影響,促使會計人員形成社會主義會計誠信品質、履行會計誠信義務的活動。社會主義誠信教育是共產主義道德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會計誠信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要求的重要環節。
首先,誠信是先進生產力發展方向的重要保證。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信用經濟,而注冊會計師、評估師行業正是通過充分履行經濟鑒證職能,充當著市場經濟運行的“潤滑劑”。如果自身不講誠信,最終會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絆腳石。
其次,誠信是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內容。而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是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中心內容和重要環節。一個不講文化的行業必將是一個格調平庸的行業。因此,我們必須把會計誠信建設作為培養會計行業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來抓,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再次,誠信是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切實體現。從會計在市場經濟中的職責來看,我們所出具的業務報告,涉及到千千萬萬個經濟主體的切身利益。喪失誠信,其后果是損害了大多數人的正當利益,失去了人民群眾的支持,會計的發展最終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我們都需要把握會計誠信這把尺子,永遠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
7.4.5應當進一步加強交通事業單位內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目前,由于體制、外部環境、內部管理、財會人員素質等諸方面原因所致,交通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松懈、控制弱化、會計監督不健全等問題尚未得到有效的解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所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所以應當按照財政部印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和交通部“進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內部監督體系、發揮財會監督職能、防止資產流失”的要求,加快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形成完善的內部牽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以堵塞漏洞, 消除隱患,保護財產安全,防止舞弊行為,提高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促進經濟活動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