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族企業涵義
關于“家族企業”的定義,目前國內外還未形成一個完全統一的標準。目前,主要可以從以下五個角度加以認識:
?。ㄒ唬┗诮洜I權角度孫治本(1995)將是否擁有企業的經營權看作家族企業的本質特征。他認為,家族企業以經營權為核心,當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系的家族直接或間接掌握一個企業的經營權時,這個企業就是家族企業。
?。ǘ┗谒袡嘟嵌葒鴥韧夂芏鄬W者都是基于這個角度來研究家族企業的。美國學者蓋爾西克(1998)認為能確定某一企業是否為家族企業的標準是家族所擁有的所有權比例。
(三)基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統一角度錢德勒(1977)認為:“企業創始者及其最親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權。他們與經理人員維持緊密的私人關系,且保留高階層管理的主要決策權,特別是在有關財務政策資源分配和高層經理人員的選拔方面”。
?。ㄋ模┗诳刂茩嘟嵌人菍σ陨细鱾€角度的深化和發展,臺灣學者葉銀華(1999)結合臨界控制權的概念,把家族企業看成是一個股權和經營控制權連續分布的狀況,從家族全部擁有兩權的企業到家族僅擁有臨界控制權的企業都是家族企業。
本文認為家族企業是指企業創始人擁有或與其家族共同擁有占支配地位的所有權和控制權,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比例在20%以上,并能合法地將其所有權和控制權在家族內部傳承的企業組織。
二、家族企業治理模式及特點
家族企業因不同國家、不同制度、不同文化而表現為不同的治理模式,但從整體而言,它們都有優勢,從而才得以長期存在和發展。從國際上較為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來看,我們可以把家族企業治理模式分為美英家族企業治理模式、日德家族企業治理模式和東南亞家族企業治理模式。
?。ㄒ唬┟烙⒅卫砟J矫烙⒐局卫砟J绞且怨蓹嗔鲃?、分散,嚴格的控制權市場為特征的市場主導型公司治理模式。美英的家族企業將現代企業制度的精髓融入本國的家族企業中,在保留家族對企業最終控制權這一家族企業的根本特征的同時,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家族企業其實也早已轉型,更多的傳統家族企業選擇上市、并聘用職業經理人來管理企業,創始人及其家族成員往往只持股、不再直接插手企業管理。
(二)日德治理模式日德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是銀行主導型的公司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是一種以債權為主的資本結構,所有權相當集中的股權結構為特點的治理模式。法人持股,特別是法人相互持股是日德公司股權結構的基本特征。雖然很多家族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已經交給了職業經理人,但家族對企業的控制嚴格,家族色彩比較濃厚。
?。ㄈ〇|南亞治理模式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東南亞各國形成了以家族控股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既家族治理模式)。家族治理模式,是指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實現分離,公司與家族合一,公司的主要控制權在家族成員中配置的一種治理模式。在這種治理模式下,公司的所有權主要控制在由血緣、親緣和姻緣為紐帶組成的家族成員手中,主要經營管理權由家族成員把持,公司決策程序按家族程序進行。在中國、韓國和印度等國,由于代理人制度不夠發達,家族企業則顯得相對“落后”,創始人依然把自家企業只交由后代接管,家族成員仍舊參與具體業務管理。
以上三種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是也存在很多質的區別。他們各自的特點詳見表1。
我國家族企業上市公司治理采用的是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在股東會下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兩者是平級關系,共同向股東負責,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從形式上看,我國家族企業的公司治理模式與日本模式比較接近,但從實質上看并不相同。我國家族企業上市公司治理模式還借鑒了美國模式的特點,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目的是利用獨立董事制衡約束內部董事,防止產生大量的所有者代表缺位、“內部控制人”問題、大股東操縱股東會等現象。不難發現,我國家族企業上市公司治理模式是對日德和美英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一種簡單整合。
三、不同治理模式下家族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不同治理模式下的家族企業,其內部控制有效性分析如下:
(一)美英治理模式英美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的特點是股權高度分散,流動性強。外部約束主要通過市場來控制、監督、激勵和約束經營者等,內部依靠股東代表大會向董事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負責公司的監管與治理決策,小股東們主要依靠公司的財務報告來了解企業的各方面狀況。這種模式下,家族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較好。通過有效的資本市場、人力資源市場及一系列外部市場手段來實施監督、激勵與約束,外部治理環境較好。但是,正因為它的股權高度分散,流動性強,導致股東和經營者目標不一致,信息有時嚴重不對稱,弱化了董事會的監督,容易造成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即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以及逆向選擇等一些問題。
沃爾瑪是由薩姆·沃爾頓創建的,近三年連續在美國《財富》雜志全球500強企業中居首,沃爾頓家族目前持有沃爾瑪集團39%的股份。沃爾瑪每家分店由相應的經理、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地區經理和高級總裁分別負責,他們職權清晰,各司其職,內部控制制度從理論模式上看幾乎找不到漏洞。但是就是這套近乎完美的內部控制體系最近幾年經常出現問題,它在中國部分門店涉嫌價格標簽歁詐,在重慶用普通豬肉假冒綠色豬肉賣給消費者,已經引發了行業危機。由此可以看出,經營者的短視行為使內部控制無法發揮其應有的監控和防范風險作用。
?。ǘ┤盏轮卫砟J饺盏录易迤髽I的治理模式的特點是股權相對集中,法人持股或法人相對持股,流動性較差。股東們往往通過銀行來代替他們對企業實施控制、監督,債權人參與管理,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與企業交叉持股,并以長期擁有其股權的方式來營造與公司之間長期密切的關系。這種基于利益導向的多元化的相關利益主體的家族企業治理模式減少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提高了內部控制環境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但是由于股權相對集中,法人持股或法人相對持股,流動性較差,外部治理環境缺乏靈活性,除銀行外的外部監管力量相對薄弱。這種模式過分強調利益相關者的集體利益,容易出現“代理人代理代理人”的問題。這種復雜的代理關系容易弱化監督、激勵與約束的內部控制環境,影響內部控制的執行力與執行效果,不能完全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難題,仍然容易導致內部控制的失效。
豐田公司主要控股方是以銀行為背景的日本財閥。日本Trustee服務信托銀行持股11.26%,Master Trust信托銀行持股6.13%,豐田汽車株式會社持股6.42%,State Street投資公司持股3.82%。2005~2009年是豐田擴張最快的5年,但是豐田公司于2009年開始在歐美、中國等地召回一千多萬輛汽車,超過2009年該公司698萬輛的全球銷量,成為汽車工業史上最大規模召回事件之一。豐田公司過分關注利益相關者的集體利益的高速擴張戰略反映出其供應鏈體系的弊端,過分削減成本導致產品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弱化了內部控制環境,容易引發內部控制體系的崩盤。
?。ㄈ〇|南亞治理模式東南亞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的特點是股權集中在家族成員手中,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分離。大部分家族成員(或者委托具有控制力的家族成員)都普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投資決策。這種模式增加了企業的穩定性,提高了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有利于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在這種治理模式下,不僅要協調股東與經理人的委托代理問題,還需解決家族大股東侵占中小股東利益的外部性問題,即大股東利用控股地位獲得上市企業現金流控制權,讓全體股東分擔其追求私人利益的成本與代價。但是,這種治理模式下董事會和管理層高度重疊,監督組織的獨立性不強,家族成員所應當具備的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也不全面,內部機制環境薄弱,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內部控制制度也形同虛設。另外,家族企業缺乏對家族以外人力資源的激勵與培養,這些都不利于家族企業公司風險的分散。
國美電器在香港成功上市后,黃光裕家族持股32.47%,陳曉持股1.47%。黃光裕繼續擁有國美的控制權,但他又不停地犯錯誤,不斷地修改公司章程,將董事會做得無比強大,強大到凌駕到股東大會之上,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內部控制機制如同虛設,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他與陳曉雙方圍繞國美控制權的爭斗愈演愈烈,以至于發展到黃光裕一方強烈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由此可以看出,成為公眾公司是廣大家族企業長遠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家族企業想要繼續發展壯大,不僅要協調股東與經理人的委托代理的問題,還要真正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四、家族企業治理模式與內部控制完善措施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的許多公司治理問題與內部控制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家族企業治理模式的差異性制約著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內部控制的缺失又進一步弱化了家族企業公司治理功能的發揮。中國家族企業正處于治理結構調整和完善階段,內部控制體系也正在建立和不斷完善,從上述分析中能夠獲得以下啟示:
?。ㄒ唬淞⒖茖W的家族企業觀家族企業因不同國家、不同制度、不同文化而表現出不同的治理模式。但從整體而言,家族企業應根據市場的要求而不斷完善自身的結構,樹立正確的家族企業觀和治理觀。此外,還應深化職業經理人制度,實現家族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有效分離,提高家族企業家的能力與素質,優化家族成員之間的權力與義務分配,增強家族外部成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積極性,避免任人唯親,彌補家族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先天不足。
?。ǘ└幼⒅嘏嘤局卫砦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在推進公司治理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將國際成功的經驗與我國具體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和市場情況的家族企業公司治理模式和制度框架。借鑒歷史悠久的中華傳統文化,在加強對家族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引導的同時,大膽吸收各國家族企業制度的優點、特長,百家爭鳴,構建一個和諧有序的公司治理文化。
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的運作還依賴內部控制有效的權責分配。我國家族企業在不斷培養家族文化和公司治理文化的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家族成員的職責與權限,避免企業決策家長化,家族成員獨攬企業大權。
?。ㄈ┩晟苾炔靠刂?,全面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應鼓勵家族非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大力推動家族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督促家族上市公司積極落實《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定期編制并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積極聘請有關機構和部門不定期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全面提升家族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
?。ㄋ模┘訌姸聲贫冉ㄔO,完善董事會的結構與職能首先,處理好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和治理層的關系,實現家族企業的決策、執行與監督職權的三權分離,能夠起到應有的制衡作用;同時,可以適度擴大董事會職權,盡量避免家族第一大股東兼任董事長和總經理一職,削弱家族大股東對企業的絕對控制;其次,健全董事會的提名、選舉、考核和更替制度,促進董事會結構多元化,吸引具有專業知識技能和獨立性較強的人才,營造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資格市場,督促董事們更好的履行應盡的職責;最后,完善董事會下屬的各部門、委員會的機制,提高下屬部門、其他委員會的工作效率。
?。ㄎ澹┏浞职l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獨立董事制度對完善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制約處于絕對控股地位的大股東忽視、凌駕家族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之上而任意妄為。此外,我國證監會應當進一步完善家族企業獨立董事、職業經理人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在對他們的監管上應當倡導和推廣建立一套合理的名譽評價體系,并通過建立相應的數據庫來記錄他們的行為,對他們進行等級評價,能較好地完成職責的可以獲得較高的等級評價,否則,給予那些不稱職的獨立董事和職業經理人較低的等級評價。
?。┻M一步完善相關司法制度不斷完善的司法制度已經成為推進我國家族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因素,構成了對家族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經營管理層的有效制約。我國政府應不斷加大家族企業(尤其是家族上市公司)監管的制度體系建設,繼續出臺一系列法規文件,內容涵蓋獨立董事、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保護、股權激勵等各個方面,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同時,要充分發揮證券交易所、銀監會等部門的立法與監管的作用,不斷建立和完善家族企業上市公司的民事賠償制度。